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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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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昊
“四川刘汉等人涉黑案”“昆山反杀案”“长江口垃圾倾倒案”等这些全国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都有他参与指导办理的身影。 他叫王勇,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他是推动“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的践行者。 从事检察工作20余年,王勇以追求极致的精神扎根办案一线。这一路,作为检察官的他不仅要考虑追诉犯罪者,还要保护无辜者、挽救失误者,始终坚持“如我在诉”。 “从公诉席上走下来,站在被害人,甚至是被告人的立场去思考他们的诉求。”这是王勇对“如我在诉”办案理念的诠释,他基于此提出“追诉犯罪者、保护无辜者、挽救失误者”。 冷静公正的司法可以使得案件的办理在舆论推动下成为绝佳的法治公开课。2018年8月,“昆山反杀案”发生后,王勇率领团队主动介入引导侦查,提出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意见。在公安机关撤案后,王勇参与起草了案件相关通报,把“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正当防卫是“以正对不正”等法学理念向社会公众清楚阐释。他一直坚持通过司法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王勇担任分管领导后,认真履行检察官职权清单的监督指导职责,在修改、审批文书时,坚持专业精神,反复推敲,逐字核对。曾有一个案件的审批多次不成功,最后发现是因他的分析意见洋洋洒洒写了1500多字,甚至超过了审批意见字数的系统设置。 他一直紧抓案件质量。2021年,在江苏省涉及刑检工作的15项考核指标中,苏州有10项位居全省第一,认罪认罚案件的上诉率控制在1%以内,实现了“认罪认罚率高、办案效率高、审前羁押率低、上诉率低、申诉案件和复议复核案件低”的“两高四低”态势,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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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新时代检察理念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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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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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王勇,男,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中共江苏省第十四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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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昊
“四川刘汉等人涉黑案”“昆山反杀案”“长江口垃圾倾倒案”等这些全国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都有他参与指导办理的身影。 他叫王勇,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他是推动“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的践行者。 从事检察工作20余年,王勇以追求极致的精神扎根办案一线。这一路,作为检察官的他不仅要考虑追诉犯罪者,还要保护无辜者、挽救失误者,始终坚持“如我在诉”。 “从公诉席上走下来,站在被害人,甚至是被告人的立场去思考他们的诉求。”这是王勇对“如我在诉”办案理念的诠释,他基于此提出“追诉犯罪者、保护无辜者、挽救失误者”。 冷静公正的司法可以使得案件的办理在舆论推动下成为绝佳的法治公开课。2018年8月,“昆山反杀案”发生后,王勇率领团队主动介入引导侦查,提出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意见。在公安机关撤案后,王勇参与起草了案件相关通报,把“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正当防卫是“以正对不正”等法学理念向社会公众清楚阐释。他一直坚持通过司法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王勇担任分管领导后,认真履行检察官职权清单的监督指导职责,在修改、审批文书时,坚持专业精神,反复推敲,逐字核对。曾有一个案件的审批多次不成功,最后发现是因他的分析意见洋洋洒洒写了1500多字,甚至超过了审批意见字数的系统设置。 他一直紧抓案件质量。2021年,在江苏省涉及刑检工作的15项考核指标中,苏州有10项位居全省第一,认罪认罚案件的上诉率控制在1%以内,实现了“认罪认罚率高、办案效率高、审前羁押率低、上诉率低、申诉案件和复议复核案件低”的“两高四低”态势,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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