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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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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下)

( 2022-02-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张文显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

  第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法治现代化的新道路上,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旨在解决法治建设中各自为政、争权诿责、互相打架的突出问题,破解法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增强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促进区域、地方、行业之间法治协调、充分发展。
  第五,坚持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加科学有序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推进法治现代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
  第六,坚持以法治领域全面改革为强大动力。中国古代许多杰出的政治家都高度重视“变法”,“商鞅变法”“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王安石变法”等有力推动了封建制度的革新,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是宝贵的历史经验。对当代中国来说,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法治现代化,也必须总结和借鉴“变法”的历史经验,运用法治改革的辩证思维,以改革激活法治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法治现代化进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法治领域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和重大任务而强力推进,相继推出了200多项重大法治改革举措,大刀阔斧地推进法治领域的改革,重点解决立法不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监督疲软、权力腐败、人权保障不力、产权保护缺位等突出问题。实践证明,法治改革极大地推动了法治现代化的进程,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法治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未来拓展
  回顾过去,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积淀了宝贵经验,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奠定了不可逆转的现实基础。展望未来,到21世纪中叶实现法治现代化依然任重道远,必然会面临新情况新挑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把握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新内涵新要求,与时俱进地多维度拓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
  第一,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为目标,拓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目标指向。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个现代化强国必然是法治强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打开了迈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的历史进程。法治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涵,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保障。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上,适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的奋斗目标,必将增强全体人民推进法治现代化的信念伟力、思想定力、前进动力。
  第二,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蓝图,拓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治理意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纳入现代化的范畴,推动中国从“四个现代化”迈向“全面现代化”的新时代,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体系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从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和文明指征来看,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内在地要求推进法治现代化,唯有现代化的法治才能更好地适应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驱动,法治现代化才能目标更加明确、路径更加清晰、重点更加突出、措施更加有力。我们要以国家治理现代化牵引法治现代化,让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车轮与法治体系的轨道相契,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深刻变革的过程中深度拓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
  第三,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要务,拓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基本要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将使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大同梦想成真,将成为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壮举。实现共同富裕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革命和历史变迁,既需要法治的助力和保障,也推动着法治的变革和进步。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是与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同步的。在共同富裕成为国家发展重要目标指向的时代背景下,只有将法治现代化与促进共同富裕相结合,把共同富裕目标贯穿于法治现代化始终,使它们相辅相成,法治才有更旺盛的生命力。促进共同富裕为法治发展和法治现代化提供了历史性机遇。法治应大踏步跟上共同富裕的前进步伐,抓住这个历史机遇,深化法治供给侧改革,提高法律制度供给的数量和质量,推进与共同富裕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共同富裕制度体系。特别是将共同富裕的核心价值观全方位、深层次地融入法治体系,可从根本上提高法治的品质和美德,促进法治高质量发展,确保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创造法治现代化新境界。
  第四,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基石,拓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政治文明底色。法治和民主是人类政治思想史上最具感召力的两个概念,现代政治文明就是民主和法治完美结合的产物。在政治文明这一民主和法治的结晶中,民主是法治的前提,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民主是法治的底色,政治民主是依法治国的要义;民主的本质决定法治的性质,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们的民主政治基础不同;民主还是法治的力量所在,民主政治的形态决定法治文明的程度。从这些理论逻辑和政治逻辑出发,新时代推进法治现代化新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有效制约和监督公权,发展“人民至上”的法治。法治现代化与民主现代化是相伴而生、相辅相成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力推进了民主现代化进程,同时牵引着法治现代化进程。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人类社会法治现代化的崇高目标。我们要进一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牢牢地建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上,依靠民主推进法治改革、确保法治现代化新道路行稳致远。
  第五,以数字化智能化为动能,拓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科技元素。数字化智能化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必然影响法治现代化的未来向度。法治和科技的深度融合,是中国未来法治的生命逻辑,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国法治是建立在具有鲜明特色和强大生命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上的,这是我国法治的制度优势。同时,我国具有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互联网、物联网、即时通讯技术等领先全球的科技优势。制度优势和科技优势的聚合,必将释放出无比强大的生命力和改造世界、造福人类的伟大创造力,而法治自身也将经历一场洗礼。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上,我们必须统筹推进数字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推进法治的数字化、智能化、程序化,充分发挥数字科技对法治现代化的强有力可持续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
  第六,以全人类共同价值为引领,拓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世界维度。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具有鲜明价值指向的现代化,既蕴涵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蕴涵着全人类共同价值,因而它有能力通向良法善治最高境界,有资格引领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和平与发展是我们的共同事业,公平正义是我们的共同理想,民主自由是我们的共同追求。”把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锤炼为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无疑顺应了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趋向,体现了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关切,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奠定了深厚的价值基础,为全球治理体系现代化注入了强劲的价值动能。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全人类共同价值为价值引领,加快推进法治现代化、建设法治强国,为人类对法治现代化道路的探索作出新贡献,为发展中国家破解依法治国难题、顺利迈向法治现代化提供更多更鲜活的经验,与世界各国人民一道共创人类社会更高水平的法治文明。
  (原文刊载于《中国法学》2022年第1期)
  (《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中)》详见于《法治日报》2022年2月16日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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