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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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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王 晴
2021年12月6日,在江苏省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里,该局相关领导从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晓松手上接过一份检察建议书,随即表示要强化配合,排查风险,并尽快作出书面回复。 这份检察建议书是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工程建设领域黑恶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专题研究时,发现在招投标领域、征收拆迁领域、建筑施工领域等多个环节易被黑恶势力把持,从而提出要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源头治理,构筑好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持续健康发展防线的建议。建议后还附有详细的法条解释。 近年来,常州两级检察机关积极运用检察建议帮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形,为该市创建平安中国示范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据统计,2018年以来,常州两级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检察建议工作,共发出773份检察建议,采纳率达97.68%,推动被建议单位形成规范性文件65份,召开联席会议33次,解决具体实际问题326个。 “案件化”办理细化责任制度 2018年11月26日,常州市检察院出台《检察建议工作暂行规定》,规范检察建议制发内容、送达方式、报备事项等内容,强调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前必须调查核实,不得就同一问题向同一单位重复提出。 “一方面切实贯彻‘在办案中监督’理念,杜绝出现“事务型”建议,另一方面在全市范围内探索“案件化”办理机制。”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建国介绍,所谓“案件化”办理,就是由办理具体案件的员额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承办建议事项,细化立案调查、制发送达、释法说理、督促落实等一系列工作。 该院还规定,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和基层院检察调研工作联系人是全市两级院检察建议归口统一管理责任主体,负责检察建议的合法性、说理性审核及统一文书编号和备案。 2019年11月,溧阳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伪造国家证件案,承办检察官通过该案发现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买卖房屋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严重扰乱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 该院立即启动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机制,详细分析公积金在审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检察建议内容做了“精细化管理”的整改方案,并予以督促落实。 公开送达提升监督刚性 “检察建议的权威性,不仅来自全面细致的调研,扎实可靠的法律依据,还来自于公开送达制度的庄严仪式感。”常州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蒋益说,“我们会选择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检察建议书,要求由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公开送达”。 2020年5月,武进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失业金诈骗案,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社保部门存在程序简单、审核不严,相关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失业保险金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副检察长王云涛将这份检察建议书公开送达到相关部门领导手中,建议社保中心和全区用工企业加强横向联络,企业充分运用网络技术手段与社保部门对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建议发出后,社保部门及时调整业务流程,采用四级审核模式,核定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材料真实性;运用技术手段,上线失业金领取线上申报系统,实现与全区各企业用工信息的实时共享,并与公安、民政、税务、市场监督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信息比对,通过多种措施,堵塞了管理漏洞。 2020年10月,新北区检察院检察官在下乡调查中发现,路边一座垃圾房紧贴村民住宅,大量餐厨垃圾被直接倒在垃圾房附近,浓烈的臭气很远就能闻到。周边村民表示,这类问题比较普遍,反映了十几年都没有解决。 该院对此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小组,经过一个月专项调查后,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举办了听证会,现场集中送达10份诉前检察建议书,引起与会单位高度重视。 目前,新北区8个镇、街道通过直接拆除、房改箱、房改亭或提升改造等,对70座“重症”垃圾房进行了“一房一策”治理,并投资数百万元增加转运车、转运箱、垃圾桶等垃圾处理配套设施1074个,有效推动了美丽乡村建设。 跟踪督促保障实效长效 “检察建议不仅要合理、精准、科学,我们更注重它的实效性,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蒋益感受颇深。 2019年10月,金坛区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该区直溪镇王甲村西侧有一处抗日纪念设施因年久失修,纪念馆屋顶、墙体及纪念塔等多处有损毁现象,纪念塔顶部杂草丛生,墓碑四周种满蔬菜,碑体字迹模糊不清。 同年12月,针对调查发现的纪念设施缺乏管理和修缮、破损严重等问题,金坛区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内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集中抢修保护,并建立长效管理保护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属地政府和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形成抢修保护方案。当地村委牵头实施修缮工程,对纪念碑碑体贴砖出新,平整纪念碑外围场地。金坛区烈士陵园增设“陶林王甲之战牺牲烈士之墓”纪念设施,全区对22个缺乏修缮维护的散葬烈士墓及时迁至区烈士陵园集中安葬,并在全区开展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的相关活动。 “心有所念,必有回响。今后,我们还要持之以恒地把这项工作做好、抓出成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动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王建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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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发出检察建议773份采纳率达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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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封堵社会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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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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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王 晴
2021年12月6日,在江苏省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里,该局相关领导从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晓松手上接过一份检察建议书,随即表示要强化配合,排查风险,并尽快作出书面回复。 这份检察建议书是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工程建设领域黑恶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专题研究时,发现在招投标领域、征收拆迁领域、建筑施工领域等多个环节易被黑恶势力把持,从而提出要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源头治理,构筑好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持续健康发展防线的建议。建议后还附有详细的法条解释。 近年来,常州两级检察机关积极运用检察建议帮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形,为该市创建平安中国示范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据统计,2018年以来,常州两级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检察建议工作,共发出773份检察建议,采纳率达97.68%,推动被建议单位形成规范性文件65份,召开联席会议33次,解决具体实际问题326个。 “案件化”办理细化责任制度 2018年11月26日,常州市检察院出台《检察建议工作暂行规定》,规范检察建议制发内容、送达方式、报备事项等内容,强调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前必须调查核实,不得就同一问题向同一单位重复提出。 “一方面切实贯彻‘在办案中监督’理念,杜绝出现“事务型”建议,另一方面在全市范围内探索“案件化”办理机制。”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建国介绍,所谓“案件化”办理,就是由办理具体案件的员额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承办建议事项,细化立案调查、制发送达、释法说理、督促落实等一系列工作。 该院还规定,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和基层院检察调研工作联系人是全市两级院检察建议归口统一管理责任主体,负责检察建议的合法性、说理性审核及统一文书编号和备案。 2019年11月,溧阳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伪造国家证件案,承办检察官通过该案发现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买卖房屋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严重扰乱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 该院立即启动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机制,详细分析公积金在审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检察建议内容做了“精细化管理”的整改方案,并予以督促落实。 公开送达提升监督刚性 “检察建议的权威性,不仅来自全面细致的调研,扎实可靠的法律依据,还来自于公开送达制度的庄严仪式感。”常州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蒋益说,“我们会选择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检察建议书,要求由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公开送达”。 2020年5月,武进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失业金诈骗案,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社保部门存在程序简单、审核不严,相关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失业保险金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副检察长王云涛将这份检察建议书公开送达到相关部门领导手中,建议社保中心和全区用工企业加强横向联络,企业充分运用网络技术手段与社保部门对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建议发出后,社保部门及时调整业务流程,采用四级审核模式,核定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材料真实性;运用技术手段,上线失业金领取线上申报系统,实现与全区各企业用工信息的实时共享,并与公安、民政、税务、市场监督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信息比对,通过多种措施,堵塞了管理漏洞。 2020年10月,新北区检察院检察官在下乡调查中发现,路边一座垃圾房紧贴村民住宅,大量餐厨垃圾被直接倒在垃圾房附近,浓烈的臭气很远就能闻到。周边村民表示,这类问题比较普遍,反映了十几年都没有解决。 该院对此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小组,经过一个月专项调查后,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举办了听证会,现场集中送达10份诉前检察建议书,引起与会单位高度重视。 目前,新北区8个镇、街道通过直接拆除、房改箱、房改亭或提升改造等,对70座“重症”垃圾房进行了“一房一策”治理,并投资数百万元增加转运车、转运箱、垃圾桶等垃圾处理配套设施1074个,有效推动了美丽乡村建设。 跟踪督促保障实效长效 “检察建议不仅要合理、精准、科学,我们更注重它的实效性,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蒋益感受颇深。 2019年10月,金坛区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该区直溪镇王甲村西侧有一处抗日纪念设施因年久失修,纪念馆屋顶、墙体及纪念塔等多处有损毁现象,纪念塔顶部杂草丛生,墓碑四周种满蔬菜,碑体字迹模糊不清。 同年12月,针对调查发现的纪念设施缺乏管理和修缮、破损严重等问题,金坛区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内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集中抢修保护,并建立长效管理保护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属地政府和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形成抢修保护方案。当地村委牵头实施修缮工程,对纪念碑碑体贴砖出新,平整纪念碑外围场地。金坛区烈士陵园增设“陶林王甲之战牺牲烈士之墓”纪念设施,全区对22个缺乏修缮维护的散葬烈士墓及时迁至区烈士陵园集中安葬,并在全区开展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的相关活动。 “心有所念,必有回响。今后,我们还要持之以恒地把这项工作做好、抓出成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动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王建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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