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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2-01-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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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军红:本院受理田举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821民初17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临晋法庭领取。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王春兰:本院受理陈达波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马关县人民法院
张大涛:本院受理杨新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20000元,并支付自2017年12月13日至实际清偿之日以未偿本金为基数按银行同业拆借中心五年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孙少军:本院受理丁士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郑华林、汪达峰:本院受理阜阳建晟贸易有限公司与安徽广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38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吉林省兴田置业有限公司、刘湃:本院受理吉林市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代理须知、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证据材料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2年3月31日十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法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朱玉科:本院受理瑞安市天阳塑胶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1民初12482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彭瑞信:本院受理金小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1民初91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重庆顺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新疆鑫圣源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与你司、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2325民初3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407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尹义德:本院受理杨彦军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新2325民初154号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7:30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高文龙:本院受理院兆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2325民初5025号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2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孙礼波:本院受理刘仕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4民初230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郭圣杰:本院受理胡步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琚湾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金耀武:本院受理王霞诉你及李明祥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683民初39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舒海涛:本院受理王书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琚湾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吴拥波、晋丽:本院受理枣阳市中兴法律服务所诉你们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鄂0683民初50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李西东(身份证号412726197106207133):本院受理原审原告陈廷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02民申21号民事裁定书、原审起诉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石开义:本院受理黄福义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631民初10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法院
罗五群:本院受理张远飞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从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3月8日14:30在本院蒲场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2022)桂0331破3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荔浦和源纸材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1月13日裁定受理荔浦和源纸材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广西华桂律师事务所为荔浦和源纸材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荔浦和源纸材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2年2月25日前,向荔浦和源纸材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广西荔浦市荔城镇滨江南路3号二楼广西华桂律师事务所,邮编:546600,联系人:丁洋声,联系电话1807839990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荔浦和源纸材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荔浦和源纸材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定于2022年3月2日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人民法院
(2021)苏0830破56号 本院根据江阴市城郊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12月23日裁定受理盱眙县双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以下简称“双强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月11日指定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为双强公司破产管理人。双强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2年3月10日前,向双强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健康西路158-5号;联系人:卞恒亮;联系电话:13511525151、1811518913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双强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双强公司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2年3月21日下午14时在盱眙县人民法院三楼第四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许春华(男,1979年2月24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江苏省泰兴市元竹镇申庄村四组36-1号):本院受理张前与温州盛建置业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云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1民初63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青阳县畅达鞋业有限公司、青阳县辉煌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皖1723民初3352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及证据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自本告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8日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金灿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被告安徽省金灿鞋业有限公司、孙小兵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皖1723民初3353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2022)浙0603破17号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根据绍兴中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1月19日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绍兴中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至2022年3月4日(含4日)前,向绍兴中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512室;邮编:312000;联系人:陆颖18657559275、王家奇18767567628;现场申报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绍兴中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该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利人可以通过该公司管理人依法行使取回权。本院定于2022年3月15日下午14时30分召开绍兴中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开会方式由绍兴中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如系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会议仅限一人参加。本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169号。特此公告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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