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
|
|
“我们都已安全到家,今天早上收到了最后一笔工资到账的短信,谢谢你们帮我们追回工资,让我们回家过个安心年……”1月17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接到农民工小穆从家乡云南打来的电话。 据了解,2020年5月,小穆来到海安市东部家具城某家具厂务工,每月都能按时领到工资。2021年8月,家具厂老板开始拖欠工资,并于当年10月将包括小穆在内的50余名农民工全部辞退,小穆与工友们一下子陷入了困境。 2021年11月,海安市检察院收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移送的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询问农民工代表,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该家具厂受疫情影响,几乎处于停产状态,从8月开始一直拖欠79名农民工工资。这些农民工大多来自云南、陕西、江西、福建等10余个省份,工资是他们唯一的生活来源。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79名农民工中,只有30人与家具厂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余49人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其中包括12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由于该家具厂发放工资时多用现金支付,或通过会计微信扫码付款,大多数农民工无法提供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 年关将至,为尽快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海安市检察院指导大家对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进行截图,进一步固定证据,最终明确67名农民工与家具厂存在劳动关系,12名农民工与家具厂存在劳务关系,并确定了家具厂拖欠工资的时间、人数、数额等情况。同时,主动对接当地法律援助中心,要求中心指派律师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11月24日,海安市检察院支持67名农民工申请仲裁,并于当天联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家具厂所在街道办、东部家具行业协会等多家单位,组织企业法定代表人、农民工代表、法律援助律师、家具厂厂房出租方,对案件进行调解,共商解决方案。经过检察官、仲裁员多方释法说理、沟通协商,最终达成分期发放工资的调解协议,并作出仲裁调解书。 11月26日,海安市检察院支持12名农民工向海安市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前调解,双方于当天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作出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经过多方合力纾解,最终,家具厂承诺按照工资总额的15%、45%、40%,分3期向79名农民工支付合计119万余元工资,并保证于2022年春节前,将3期工资发放完毕。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领到工资,在海安市检察院提议下,由家具厂厂房出租方在银行设立账户,将家具厂收到的货款原封不动地打入账户,并由街道办、东部家具行业协会等共同监管,实行专款专用。12月1日,79名农民工如期领到了第一期工资。 为逃避监管,家具厂负责人利用夜间转移货物,与客户进行现金交易,未将货款打入监管账户,导致农民工第二期工资未能如期发放。接到农民工求助后,12月30日,海安市检察院再次组织家具厂负责人、家具厂所在街道办、法律援助律师进行协商,敦促家具厂负责人及时支付工资。 2022年1月10日,第二期工资顺利发放到农民工银行账户中。当天,小穆与工友们踏上了返乡的火车。1月17日,第三期工资如期到账。至此,这起一波三折的欠薪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王峥峥 陆吟秋
|
|
海安检察联合多方力量破解农民工讨薪难题
|
|
|
|
( 2022-01-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
“我们都已安全到家,今天早上收到了最后一笔工资到账的短信,谢谢你们帮我们追回工资,让我们回家过个安心年……”1月17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接到农民工小穆从家乡云南打来的电话。 据了解,2020年5月,小穆来到海安市东部家具城某家具厂务工,每月都能按时领到工资。2021年8月,家具厂老板开始拖欠工资,并于当年10月将包括小穆在内的50余名农民工全部辞退,小穆与工友们一下子陷入了困境。 2021年11月,海安市检察院收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移送的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询问农民工代表,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该家具厂受疫情影响,几乎处于停产状态,从8月开始一直拖欠79名农民工工资。这些农民工大多来自云南、陕西、江西、福建等10余个省份,工资是他们唯一的生活来源。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79名农民工中,只有30人与家具厂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余49人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其中包括12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由于该家具厂发放工资时多用现金支付,或通过会计微信扫码付款,大多数农民工无法提供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 年关将至,为尽快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海安市检察院指导大家对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进行截图,进一步固定证据,最终明确67名农民工与家具厂存在劳动关系,12名农民工与家具厂存在劳务关系,并确定了家具厂拖欠工资的时间、人数、数额等情况。同时,主动对接当地法律援助中心,要求中心指派律师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11月24日,海安市检察院支持67名农民工申请仲裁,并于当天联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家具厂所在街道办、东部家具行业协会等多家单位,组织企业法定代表人、农民工代表、法律援助律师、家具厂厂房出租方,对案件进行调解,共商解决方案。经过检察官、仲裁员多方释法说理、沟通协商,最终达成分期发放工资的调解协议,并作出仲裁调解书。 11月26日,海安市检察院支持12名农民工向海安市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前调解,双方于当天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作出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经过多方合力纾解,最终,家具厂承诺按照工资总额的15%、45%、40%,分3期向79名农民工支付合计119万余元工资,并保证于2022年春节前,将3期工资发放完毕。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领到工资,在海安市检察院提议下,由家具厂厂房出租方在银行设立账户,将家具厂收到的货款原封不动地打入账户,并由街道办、东部家具行业协会等共同监管,实行专款专用。12月1日,79名农民工如期领到了第一期工资。 为逃避监管,家具厂负责人利用夜间转移货物,与客户进行现金交易,未将货款打入监管账户,导致农民工第二期工资未能如期发放。接到农民工求助后,12月30日,海安市检察院再次组织家具厂负责人、家具厂所在街道办、法律援助律师进行协商,敦促家具厂负责人及时支付工资。 2022年1月10日,第二期工资顺利发放到农民工银行账户中。当天,小穆与工友们踏上了返乡的火车。1月17日,第三期工资如期到账。至此,这起一波三折的欠薪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王峥峥 陆吟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