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综合
9 8/9 7 8 9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突破瓶颈打造“不见面公共法律服务”
· 北京海关力保冬残奥会火炬接力物资顺利通关
· 证监会精简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六成证明事项
· 上蔡公安办案单位全部配备兼职法制员
· 大同铁警五个强化保春运
· 图片新闻
· 全面优化机制确保常治长效
· 让司法公正真正渗透执法为民行动中

证监会精简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六成证明事项

( 2022-01-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讯 记者周芬棉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证监会近日进一步优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工作,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便利市场主体办事。
  首先,再精简63%证明事项,减少繁文缛节。按照“能减则减、能简则简”的原则,进一步取消20项行政事项证明文件,对7项证明文件实施告知承诺制,简化两项证明事项,合计占比达63%。
  其次,再压缩简化91项申请材料,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按照“最小、必要”原则,取消、简化91项申请材料:其中,直接取消51项非必要或重复材料,整合26项无须单列的申请材料,简化14项申请材料。
  同时,制定公示备案办事指南,便民增效。对7项由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管理事项,制定备案办事指南,清晰列示备案依据、程序、要求、材料等,并在证监会网站公示,方便市场主体办事。
  基于上述变化,证监会同步更新了官方网站上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对取消、简化证明事项和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内容作了相应调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