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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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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婉芸、刘家付、秦宜平:本院受理马大强、马辉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422民初51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小甸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陈平、高曼云:本院受理原告汪金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金飞:原告淮矿地产铜陵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李大胡:本院已受理原告安徽和分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及16日,定于2022年2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大路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李超:本院受理原告王丹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结,原告王丹在接到兴城市人民法院(2021)辽1481民初4629号民事判决书有效时间内提出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 张己光:本院受理原告诸崇军与被告张己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101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刘世红:本院受理原告林昌喜与被告新世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刘世红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3040号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和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108民初5100号 浙江创宇建设有限公司、姜克宇、夏志清、江彩花:本院受理杭州鹦鹉螺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2021)浙0108民初5100号民事裁定书等。本院裁定:本案移送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毛潮:本院受理原告郑洪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光盘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3月11日8时5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贵州黔诚隆电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环雍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52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欢韵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雷德铜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1054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张露丹:本院受理朱朕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205民初39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张露丹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朱朕支付8400元并负担诉讼费81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赵志刚、黄燕华:本院受理原告朱伯元与被告赵志刚、黄燕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43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乾顺电动车有限公司、唐明炼:本院受理锡山区查桥骆氏车辆配件厂与你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46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王家昌、尹有生、吴嫣芳:本院受理原告吴培根、沈安苏与被告王家昌、尹有生、吴嫣芳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205民初43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刘畅:本院受理张家玮诉你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洁办案告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10353号 王涛:本院审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支公司诉被告王涛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9911号 祁春:本院审理原告徐响彬诉被告祁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8121号 王文斌:本院受理原告章华安与被告王文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81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7233号 张晓凯:本院受理原告吴成海与被告张晓凯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72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5957号 王克中:本院受理原告柳于美与被告王克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59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11382号 李振涛、李继晓:原告王巨诉你方合同纠纷(2021)浙0382民初11382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简式裁判文书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内。定于2022年3月8日09:20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朱玉霞:本院2021年11月3日作出(2021)鲁1326民初3194号民事判决所判决的原告顾加凤与被告孙德峰、任媛媛、朱玉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任媛媛、孙德峰不服一审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孙军伟、于云丽:本院受理崔现法与你们、王四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昭通理通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张义前、被告张义鸿:本院受理原告绥江县德盛竹木开发有限公司、原告汪万群诉你三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1)云0602民初35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陈娟:本院受理原告胡金军诉被告陈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130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樊雷:本院受理原告周士诉被告樊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135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聂磊: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趣牛牛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与被告聂磊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4400元、并支付自2018年4月2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5.40%计算的利息(暂计至2021年10月13日为7703.88元),上述两项金额合计22103.88元(大写:贰万贰仟壹佰零叁元捌角捌分);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2年3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在渠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渠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2年1月1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王亮申请宣告王金贵失踪一案。申请人王亮称:申请人王亮与被申请人王金贵系父子关系,被申请人王金贵于2014年4月1日在盐城市建湖县高作镇双界村四组祭祖后,上了一辆不明身份的面包车离开,至今下落不明满两年。下落不明人王金贵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王金贵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王金贵情况,向本院报告。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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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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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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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婉芸、刘家付、秦宜平:本院受理马大强、马辉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422民初51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小甸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陈平、高曼云:本院受理原告汪金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金飞:原告淮矿地产铜陵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李大胡:本院已受理原告安徽和分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及16日,定于2022年2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大路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李超:本院受理原告王丹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结,原告王丹在接到兴城市人民法院(2021)辽1481民初4629号民事判决书有效时间内提出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 张己光:本院受理原告诸崇军与被告张己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101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刘世红:本院受理原告林昌喜与被告新世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刘世红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3040号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和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108民初5100号 浙江创宇建设有限公司、姜克宇、夏志清、江彩花:本院受理杭州鹦鹉螺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2021)浙0108民初5100号民事裁定书等。本院裁定:本案移送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毛潮:本院受理原告郑洪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光盘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3月11日8时5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贵州黔诚隆电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环雍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52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欢韵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雷德铜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1054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张露丹:本院受理朱朕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205民初39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张露丹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朱朕支付8400元并负担诉讼费81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赵志刚、黄燕华:本院受理原告朱伯元与被告赵志刚、黄燕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43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乾顺电动车有限公司、唐明炼:本院受理锡山区查桥骆氏车辆配件厂与你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46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王家昌、尹有生、吴嫣芳:本院受理原告吴培根、沈安苏与被告王家昌、尹有生、吴嫣芳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205民初43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刘畅:本院受理张家玮诉你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洁办案告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10353号 王涛:本院审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支公司诉被告王涛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9911号 祁春:本院审理原告徐响彬诉被告祁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8121号 王文斌:本院受理原告章华安与被告王文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81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7233号 张晓凯:本院受理原告吴成海与被告张晓凯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72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5957号 王克中:本院受理原告柳于美与被告王克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59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11382号 李振涛、李继晓:原告王巨诉你方合同纠纷(2021)浙0382民初11382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简式裁判文书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内。定于2022年3月8日09:20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朱玉霞:本院2021年11月3日作出(2021)鲁1326民初3194号民事判决所判决的原告顾加凤与被告孙德峰、任媛媛、朱玉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任媛媛、孙德峰不服一审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孙军伟、于云丽:本院受理崔现法与你们、王四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昭通理通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张义前、被告张义鸿:本院受理原告绥江县德盛竹木开发有限公司、原告汪万群诉你三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1)云0602民初35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陈娟:本院受理原告胡金军诉被告陈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130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樊雷:本院受理原告周士诉被告樊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135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聂磊: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趣牛牛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与被告聂磊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4400元、并支付自2018年4月2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5.40%计算的利息(暂计至2021年10月13日为7703.88元),上述两项金额合计22103.88元(大写:贰万贰仟壹佰零叁元捌角捌分);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2年3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在渠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渠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2年1月1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王亮申请宣告王金贵失踪一案。申请人王亮称:申请人王亮与被申请人王金贵系父子关系,被申请人王金贵于2014年4月1日在盐城市建湖县高作镇双界村四组祭祖后,上了一辆不明身份的面包车离开,至今下落不明满两年。下落不明人王金贵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王金贵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王金贵情况,向本院报告。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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