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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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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浩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历经几代学者的艰辛探索,累积几代学者的卓越贡献,刑法学在构建理论和指导实践两个维度,均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近年来也都开始面临瓶颈。一方面,一些源于实践但未能提升的经验性知识难脱碎片化和常识性,无法满足理论体系化和纵深发展的内在需求。另一方面,中国社会每年有数百万起刑事案件,疑难复杂问题层出不穷,司法前线亟须理论驰援。然失之于粗疏的传统学说无力应战,解释力捉襟见肘,说服力常显不足。当代中国刑法学在前进中,逐渐抵达旧有研究范式的边界。 突破边界的希望在青年刑法学者身上。青年代表着活力和创新。青年时期的作品未必成熟,却是一名学者最有锐气和激情的探索,预示着一个学科临界知识的裂变,遥见个人未来学术巅峰的气象。立足于前辈学者积累的传统,受益于学术开放的新风,当代青年刑法学者起点更高,比较法的视野更加开阔,学术训练更加规范,是深耕概念体系和探索前沿法理、促进刑法理论纵深发展的先锋。 不仅在理论发展上,青年学者还被寄托了沟通实践的希望。刑法理论面对的,固然有所有时代共同面临的深刻的哲学和伦理问题,但与时俱变的实定法底色,决定了它更需要面对当下时代最紧迫的社会问题。在这个意义上,部门法理论有着独特的任务,它不能“躲进小楼成一统”,成为仅供同道中人哲思之乐的逻辑游戏,更不是移植国外理论亦步亦趋的“留声机”,它必须为本国的司法实践提供解决具体问题的理论方案。有更多机会接触到各国先进刑法理论与判例经验的青年学者,也有更大的责任推动理论的本土化与实务化。这不仅是中国刑法学实现学术自主的必由之路,也是青年刑法学者不能回避的学术使命和社会责任。 尽管青年学者有诸多重要角色和使命,当下学界的生态,却往往是青年学者处在“出头不易”“不被看见”的窘境。大多数时候,他们的光芒都被遮蔽了。一方面,学者的研究成果多以论文形式面世,各种职称评定、学术评奖也常与论文挂钩,因此,论文发表对青年学者至关重要。但是,法学期刊版面有限、僧多粥少,发表殊为不易。对于要处理海量来稿的编辑而言,以声誉背书的名家稿件,确实会占据一些降低选检成本的优势。与之相比,尚未成名的青年学者的稿件,只能纯粹依靠论文水准比其他人明显高出一筹,才可能得到编辑的青睐,其难度可想而知,也常导致一些优秀的论文成为遗珠。 另一方面,各种会议、论坛、沙龙,是学者之间交流思想、切磋经验甚至华山论剑的重要机会,但是绝大部分青年学者在这些场合很难出头露面,而只能充当听众和分母。在学界与实务界的沟通上也是如此。无论是立法、司法活动还是律师、法务实务,往往将橄榄枝递向了名家大咖。青年学者很少有了解实践中的真问题和经验智慧的渠道。很多青年学者的文章被批评为“翻译腔”“不接地气”“只会谈外国问题”,其中也有接触实践的机会太少的原因。即使一些研究成果确实为实践中的难点提出了较之一些名家观点更有解释力的方案,但同样是因为知名度的原因而人微言轻,不被实务工作者得知或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又进一步驱使青年学者远离本土实践,因为只有在那个更加趋向纯粹思辨的封闭的概念世界中,青年学者才能为自身及其研究找到存在的意义。 这种论资排辈的沉闷风气应该破除了。打造一个真正以青年刑法学者为主角的学术舞台,让学界和实务界更多地看见青年之光,这就是“刑法新青年”系列学术活动的追求。“刑法新青年”是一座由学界、实务界、期刊和图书出版界齐心协力共同打造的学术舞台。台下的观众,有资深的前辈和中坚,有各大期刊和出版社的编辑,有公检法领域的实务专家,而舞台上的主角,一直都是青年刑法学者。谁都年轻过,谁也不会永远年轻。时光流转,代际更迭,笔者希望这个舞台能够在接力中持续下去,它将永远属于青年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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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青年学者的光芒被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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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新青年”总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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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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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浩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历经几代学者的艰辛探索,累积几代学者的卓越贡献,刑法学在构建理论和指导实践两个维度,均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近年来也都开始面临瓶颈。一方面,一些源于实践但未能提升的经验性知识难脱碎片化和常识性,无法满足理论体系化和纵深发展的内在需求。另一方面,中国社会每年有数百万起刑事案件,疑难复杂问题层出不穷,司法前线亟须理论驰援。然失之于粗疏的传统学说无力应战,解释力捉襟见肘,说服力常显不足。当代中国刑法学在前进中,逐渐抵达旧有研究范式的边界。 突破边界的希望在青年刑法学者身上。青年代表着活力和创新。青年时期的作品未必成熟,却是一名学者最有锐气和激情的探索,预示着一个学科临界知识的裂变,遥见个人未来学术巅峰的气象。立足于前辈学者积累的传统,受益于学术开放的新风,当代青年刑法学者起点更高,比较法的视野更加开阔,学术训练更加规范,是深耕概念体系和探索前沿法理、促进刑法理论纵深发展的先锋。 不仅在理论发展上,青年学者还被寄托了沟通实践的希望。刑法理论面对的,固然有所有时代共同面临的深刻的哲学和伦理问题,但与时俱变的实定法底色,决定了它更需要面对当下时代最紧迫的社会问题。在这个意义上,部门法理论有着独特的任务,它不能“躲进小楼成一统”,成为仅供同道中人哲思之乐的逻辑游戏,更不是移植国外理论亦步亦趋的“留声机”,它必须为本国的司法实践提供解决具体问题的理论方案。有更多机会接触到各国先进刑法理论与判例经验的青年学者,也有更大的责任推动理论的本土化与实务化。这不仅是中国刑法学实现学术自主的必由之路,也是青年刑法学者不能回避的学术使命和社会责任。 尽管青年学者有诸多重要角色和使命,当下学界的生态,却往往是青年学者处在“出头不易”“不被看见”的窘境。大多数时候,他们的光芒都被遮蔽了。一方面,学者的研究成果多以论文形式面世,各种职称评定、学术评奖也常与论文挂钩,因此,论文发表对青年学者至关重要。但是,法学期刊版面有限、僧多粥少,发表殊为不易。对于要处理海量来稿的编辑而言,以声誉背书的名家稿件,确实会占据一些降低选检成本的优势。与之相比,尚未成名的青年学者的稿件,只能纯粹依靠论文水准比其他人明显高出一筹,才可能得到编辑的青睐,其难度可想而知,也常导致一些优秀的论文成为遗珠。 另一方面,各种会议、论坛、沙龙,是学者之间交流思想、切磋经验甚至华山论剑的重要机会,但是绝大部分青年学者在这些场合很难出头露面,而只能充当听众和分母。在学界与实务界的沟通上也是如此。无论是立法、司法活动还是律师、法务实务,往往将橄榄枝递向了名家大咖。青年学者很少有了解实践中的真问题和经验智慧的渠道。很多青年学者的文章被批评为“翻译腔”“不接地气”“只会谈外国问题”,其中也有接触实践的机会太少的原因。即使一些研究成果确实为实践中的难点提出了较之一些名家观点更有解释力的方案,但同样是因为知名度的原因而人微言轻,不被实务工作者得知或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又进一步驱使青年学者远离本土实践,因为只有在那个更加趋向纯粹思辨的封闭的概念世界中,青年学者才能为自身及其研究找到存在的意义。 这种论资排辈的沉闷风气应该破除了。打造一个真正以青年刑法学者为主角的学术舞台,让学界和实务界更多地看见青年之光,这就是“刑法新青年”系列学术活动的追求。“刑法新青年”是一座由学界、实务界、期刊和图书出版界齐心协力共同打造的学术舞台。台下的观众,有资深的前辈和中坚,有各大期刊和出版社的编辑,有公检法领域的实务专家,而舞台上的主角,一直都是青年刑法学者。谁都年轻过,谁也不会永远年轻。时光流转,代际更迭,笔者希望这个舞台能够在接力中持续下去,它将永远属于青年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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