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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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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宗智
《刑事庭审证据调查规则研究》的设置及研究目的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任务,“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从而实现“庭审实质化”,尤其是证据调查的实质化和有效性。 在本课题研究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于2018年实施了包括《法庭调查规程》在内的“三项规程”,这是完善庭审证据调查规则的重要举措。但如何根据审判案件的不同情况,理解、适用和落实“三项规程”的相关规定,则尚需探讨;而且有争议案件的庭审证据调查是高度技术性的操作。“三项规程”尚未回答一些具体的庭审证据调查规范和操作方法问题,已有的部分规范尚待进一步完善;一些专业性、特殊性很强的审判,如在有关环境污染、知识产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中,证据调查规则如何建立与适用,亦需专门研究。加之2018年我国刑事诉讼法又进行了一次修改,设立了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以及缺席审判等新的诉讼程序,尤其是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对我国刑事诉讼结构和运行机制产生了重大影响,这些案件的庭审证据调查是新的研究课题。因此,本课题所作的研究正是针对目前刑事审判实践与庭审改革中的突出问题和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本书总体上以争议案件的庭审证据调查为研究对象,共设20章,分别研究了刑事证据调查规则的20个专题。这些专题从逻辑构造上可以划分为若干部分: 第一部分,关于调查准备和庭审证据调查安排(证据调查的逻辑)。分析了庭审实质化对证据调查准备充分性的要求、作为庭审准备主要作业平台的庭前会议所存在的问题,探讨了证据展示、证据整理以及争点归纳的方式与方法。而就庭审证据调查安排,以调查的有效性与有序性为目的,回答了“为何安排”“谁来安排”“何时安排”“如何安排”等问题。 第二部分,是如何对各类证据进行庭审调查。这是庭审证据调查的主体,涉及本书的九个专题。这些不同类别的证据调查又可依大类划分为四种类型。第一,对普通人证,即被告人、被害人和证人的调查。这是庭审证据调查的难点,也是庭审实质化改革的重点。第二,对物证、书证、笔录类证据的调查。研究以鉴真为重点,分析这些证据在调查方式设置与施行以及举证、质证和认证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善法庭证据调查的若干建议。第三,对专业性特殊人证的调查。即对鉴定意见证据以及出庭的鉴定人和非鉴定专家(有专门知识的人)的法庭调查。第四,对视听电子类证据的调查。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证据作用日益显著,其法庭证据调查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 第三部分,研究了证据调查基本制度中的某些重要专项制度。包括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庭调查以及诉讼异议的提出和裁断制度。就非法证据调查而言,首先分析了调查程序启动规则,即“相关线索与材料”的提供规则和审查规则。继而分析法庭调查的听审规则,对法庭举证责任分配、录音录像资料的获取与播放、通知侦查人员到庭说明情况、辩方质证与发问以及延期审理与调查核实等问题作出具体分析。而后分析了非法证据调查后的裁判规则、标准和时机。最后分析了一些特殊问题,如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参照适用,非法物证、书证的排除以及监察证据的法庭调查问题等。分析过程中均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制度完善建议。 第四部分,对特殊类型刑事案件的证据调查进行了专题研究。为适应法律修改以及专业化审判的要求,本书专题研究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未成年人、环境污染、知识产权等特殊类型刑事案件以及缺席审判案件的庭审证据调查问题。着眼于这些案件庭审调查的特殊性,观察司法运作,分析了实际问题,提出了采取适应此类审判需要的特殊性调查规则与方法。 第五部分,研究了刑事二审程序和刑事再审程序中的证据调查。探讨如何制定和实施更能体现审级特点,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内容更丰富的庭审证据调查规则和方法。就二审证据调查而言,对二审证据调查模式、证据调查准备、一审庭审笔录在二审中如何调查、“新证据”调查、人证出庭必要性及二审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书可以说是国内第一部全面、系统地专门研究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的专著。全书贯穿“庭审实质化”的红线,力图解决实现庭审实质化和有效性的具体路径和方法问题。具体而言,本书立足审判实践,分析现实问题,提出现实对策,对法官、检察官、律师执行最高人民法院规程,改善司法操作发挥启示和指导的作用。本书针对现有规范的细化和完善问题提出了意见,针对庭审实践中需要规范却规制不足的问题提出了建议,针对法律变革导致刑事庭审证据调查产生的新问题提出了程序制度完善的意见,可以为有关机关在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则时提供参考,也可以促使司法人员注意发挥司法智慧解决相关的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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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庭审实质化和有效性的具体路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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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庭审证据调查规则研究》深入探讨庭审改革中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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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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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宗智
《刑事庭审证据调查规则研究》的设置及研究目的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任务,“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从而实现“庭审实质化”,尤其是证据调查的实质化和有效性。 在本课题研究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于2018年实施了包括《法庭调查规程》在内的“三项规程”,这是完善庭审证据调查规则的重要举措。但如何根据审判案件的不同情况,理解、适用和落实“三项规程”的相关规定,则尚需探讨;而且有争议案件的庭审证据调查是高度技术性的操作。“三项规程”尚未回答一些具体的庭审证据调查规范和操作方法问题,已有的部分规范尚待进一步完善;一些专业性、特殊性很强的审判,如在有关环境污染、知识产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中,证据调查规则如何建立与适用,亦需专门研究。加之2018年我国刑事诉讼法又进行了一次修改,设立了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以及缺席审判等新的诉讼程序,尤其是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对我国刑事诉讼结构和运行机制产生了重大影响,这些案件的庭审证据调查是新的研究课题。因此,本课题所作的研究正是针对目前刑事审判实践与庭审改革中的突出问题和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本书总体上以争议案件的庭审证据调查为研究对象,共设20章,分别研究了刑事证据调查规则的20个专题。这些专题从逻辑构造上可以划分为若干部分: 第一部分,关于调查准备和庭审证据调查安排(证据调查的逻辑)。分析了庭审实质化对证据调查准备充分性的要求、作为庭审准备主要作业平台的庭前会议所存在的问题,探讨了证据展示、证据整理以及争点归纳的方式与方法。而就庭审证据调查安排,以调查的有效性与有序性为目的,回答了“为何安排”“谁来安排”“何时安排”“如何安排”等问题。 第二部分,是如何对各类证据进行庭审调查。这是庭审证据调查的主体,涉及本书的九个专题。这些不同类别的证据调查又可依大类划分为四种类型。第一,对普通人证,即被告人、被害人和证人的调查。这是庭审证据调查的难点,也是庭审实质化改革的重点。第二,对物证、书证、笔录类证据的调查。研究以鉴真为重点,分析这些证据在调查方式设置与施行以及举证、质证和认证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善法庭证据调查的若干建议。第三,对专业性特殊人证的调查。即对鉴定意见证据以及出庭的鉴定人和非鉴定专家(有专门知识的人)的法庭调查。第四,对视听电子类证据的调查。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证据作用日益显著,其法庭证据调查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 第三部分,研究了证据调查基本制度中的某些重要专项制度。包括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庭调查以及诉讼异议的提出和裁断制度。就非法证据调查而言,首先分析了调查程序启动规则,即“相关线索与材料”的提供规则和审查规则。继而分析法庭调查的听审规则,对法庭举证责任分配、录音录像资料的获取与播放、通知侦查人员到庭说明情况、辩方质证与发问以及延期审理与调查核实等问题作出具体分析。而后分析了非法证据调查后的裁判规则、标准和时机。最后分析了一些特殊问题,如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参照适用,非法物证、书证的排除以及监察证据的法庭调查问题等。分析过程中均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制度完善建议。 第四部分,对特殊类型刑事案件的证据调查进行了专题研究。为适应法律修改以及专业化审判的要求,本书专题研究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未成年人、环境污染、知识产权等特殊类型刑事案件以及缺席审判案件的庭审证据调查问题。着眼于这些案件庭审调查的特殊性,观察司法运作,分析了实际问题,提出了采取适应此类审判需要的特殊性调查规则与方法。 第五部分,研究了刑事二审程序和刑事再审程序中的证据调查。探讨如何制定和实施更能体现审级特点,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内容更丰富的庭审证据调查规则和方法。就二审证据调查而言,对二审证据调查模式、证据调查准备、一审庭审笔录在二审中如何调查、“新证据”调查、人证出庭必要性及二审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书可以说是国内第一部全面、系统地专门研究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的专著。全书贯穿“庭审实质化”的红线,力图解决实现庭审实质化和有效性的具体路径和方法问题。具体而言,本书立足审判实践,分析现实问题,提出现实对策,对法官、检察官、律师执行最高人民法院规程,改善司法操作发挥启示和指导的作用。本书针对现有规范的细化和完善问题提出了意见,针对庭审实践中需要规范却规制不足的问题提出了建议,针对法律变革导致刑事庭审证据调查产生的新问题提出了程序制度完善的意见,可以为有关机关在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则时提供参考,也可以促使司法人员注意发挥司法智慧解决相关的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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