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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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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中间冤案平反的种种利害,值得细细分析。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偶然因素,就是启动平反的证据条件。 我们可以将本案和大家都非常熟悉的窦娥案进行对比。窦娥案之所以能启动再审,靠的并非是新发现的证据,而是血染白绫、六月飞雪、三年大旱。你看,没有任何有关案件的实质性证据,启动再审靠的全都是异常情况、超自然证据。只有这些超自然证据,才能让法官相信她是冤枉的,进而启动再审。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也是如此,当事人没有任何能证明自己无辜的实质性的新证据,只能靠杨乃武的姐姐滚钉板,才让人相信杨乃武确系冤枉。在启动冤案平反的证据困境上,古今同理。但是上面提到的这些都不是制度性的启动条件,而是偶发性的启动条件。这些案件不是靠发现新证据,而是通过申冤者这种折磨肉体的方式让裁判者产生内心确信,从而为蒙冤者启动平反。这样一来,再审启动的非制度性因素就会产生叠加效应。这一点在我们现在的刑事司法制度中还有所体现。比如,对于一些疑似冤案,苦于没有新证据,很难启动再审,有学者因此就提出,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一直不断申诉,并为此而拒绝减刑,就应该对这类疑似冤案启动再审。其实,上面学者所说的都是这种启动再审程序的偶然性。这样一来,谁的案件能够平反就看有没有这些偶然打动裁判者的因素,而不是看有没有实质性的新证据。 第二个偶然因素,启动平反的主体。 窦娥案之所以能够平反,靠的不是一般的官僚,而是窦娥的生身父亲。当年窦娥的父亲是个穷秀才,上京赶考没有盘缠,于是将自己的女儿卖给他人做童养媳,卖了20两银子,借了高利贷40两,然后就去赶考。窦娥七岁被卖到别人家里,此后遇到了那样的人生遭遇,最后含冤被杀。碰巧这个时候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已经是京城的高官,奉命到当地视察,晚上在灯下翻阅卷宗,突然发现一个叫窦娥的人被冤杀了,他就惊说:“这不是我的女儿吗!”窦天章之所以一定要启动再审,严惩贪官,是因为对女儿一直心存歉疚。苏力教授在研究窦娥案文本的时候敏锐地观察到这一细节。为什么关汉卿在剧中要安排窦娥的父亲而不是其他官员来平反,一般人都不会注意,也不会思考。其实这里才是更深层次的悲剧。试想一下,如果不是窦娥的父亲担任司法官员,如果不是父亲对窦娥一直心存愧疚,这个案件会启动再审吗?所以,关汉卿设计这个细节,正是其作品真正伟大之处,比窦娥冤死更富悲剧意味的是,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担任司法官员的亲属,被告人的平反也将石沉大海,毫无希望。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平反不也是如此吗?杨乃武靠的也是自己的姐姐。为了让别人相信自己的弟弟是被冤枉的,她不但一直没有结婚,而且还在官员面前滚钉板,浑身血肉模糊,以性命相搏。因为,再审启动条件如此之高,在没有任何新证据证明自己的弟弟是无辜的情况下,她只能通过折磨自己的方式让别人相信。多么令人悲哀的再审启动条件啊! (文章摘自陈虎《法律相对论》,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偶然性平反: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反思录(四)》详见于《法治日报》2021年12月21日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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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性平反: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反思录(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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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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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中间冤案平反的种种利害,值得细细分析。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偶然因素,就是启动平反的证据条件。 我们可以将本案和大家都非常熟悉的窦娥案进行对比。窦娥案之所以能启动再审,靠的并非是新发现的证据,而是血染白绫、六月飞雪、三年大旱。你看,没有任何有关案件的实质性证据,启动再审靠的全都是异常情况、超自然证据。只有这些超自然证据,才能让法官相信她是冤枉的,进而启动再审。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也是如此,当事人没有任何能证明自己无辜的实质性的新证据,只能靠杨乃武的姐姐滚钉板,才让人相信杨乃武确系冤枉。在启动冤案平反的证据困境上,古今同理。但是上面提到的这些都不是制度性的启动条件,而是偶发性的启动条件。这些案件不是靠发现新证据,而是通过申冤者这种折磨肉体的方式让裁判者产生内心确信,从而为蒙冤者启动平反。这样一来,再审启动的非制度性因素就会产生叠加效应。这一点在我们现在的刑事司法制度中还有所体现。比如,对于一些疑似冤案,苦于没有新证据,很难启动再审,有学者因此就提出,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一直不断申诉,并为此而拒绝减刑,就应该对这类疑似冤案启动再审。其实,上面学者所说的都是这种启动再审程序的偶然性。这样一来,谁的案件能够平反就看有没有这些偶然打动裁判者的因素,而不是看有没有实质性的新证据。 第二个偶然因素,启动平反的主体。 窦娥案之所以能够平反,靠的不是一般的官僚,而是窦娥的生身父亲。当年窦娥的父亲是个穷秀才,上京赶考没有盘缠,于是将自己的女儿卖给他人做童养媳,卖了20两银子,借了高利贷40两,然后就去赶考。窦娥七岁被卖到别人家里,此后遇到了那样的人生遭遇,最后含冤被杀。碰巧这个时候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已经是京城的高官,奉命到当地视察,晚上在灯下翻阅卷宗,突然发现一个叫窦娥的人被冤杀了,他就惊说:“这不是我的女儿吗!”窦天章之所以一定要启动再审,严惩贪官,是因为对女儿一直心存歉疚。苏力教授在研究窦娥案文本的时候敏锐地观察到这一细节。为什么关汉卿在剧中要安排窦娥的父亲而不是其他官员来平反,一般人都不会注意,也不会思考。其实这里才是更深层次的悲剧。试想一下,如果不是窦娥的父亲担任司法官员,如果不是父亲对窦娥一直心存愧疚,这个案件会启动再审吗?所以,关汉卿设计这个细节,正是其作品真正伟大之处,比窦娥冤死更富悲剧意味的是,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担任司法官员的亲属,被告人的平反也将石沉大海,毫无希望。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平反不也是如此吗?杨乃武靠的也是自己的姐姐。为了让别人相信自己的弟弟是被冤枉的,她不但一直没有结婚,而且还在官员面前滚钉板,浑身血肉模糊,以性命相搏。因为,再审启动条件如此之高,在没有任何新证据证明自己的弟弟是无辜的情况下,她只能通过折磨自己的方式让别人相信。多么令人悲哀的再审启动条件啊! (文章摘自陈虎《法律相对论》,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偶然性平反: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反思录(四)》详见于《法治日报》2021年12月21日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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