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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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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郑珊珊
近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与余姚市民政局、余姚市某公益基金会签订《共同推进“法与公益同行”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的签订,意味着余姚法院构建起了“短期救济+长远保障”司法救助机制,为在法院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的生活困难当事人提供资金救助、心理疏导、康复运动、就业帮扶等全方位、有针对性的公益服务,切实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实现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与社会组织、公益活动的融合治理。 据悉,此前,余姚法院针对民商事案件中受到伤害但无法获得赔偿以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成立了“司法援助慈善基金”,综合考虑援助对象遭受的损失、家庭经济情况、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最低支出、赔偿义务人实际赔付等情况,发放援助金。 据统计,截至目前,该院已发放司法援助慈善金等总计128.72万元,57人从中获益。由于援助慈善金只能缓解当事人眼前的困境,作用有限,为进一步向特定当事人提供更加有效的援助,该院积极与当地社会公益组织对接,探索扩大救助的范围和内容。 备忘录签订后,余姚法院将依托某公益基金会丰富的社会爱心资源,筛选符合公益受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精准匹配受助者和施助者之间的需求和要求,达到社会力量参与综合治理的深度融合。同时深化司法活动与社会组织、公益学院之间的合作机制,指导其有序、合法开展公益活动,使法治更有温度,使公益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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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短期救济+长远保障”司法救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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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法院让法治更有温度公益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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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聚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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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郑珊珊
近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与余姚市民政局、余姚市某公益基金会签订《共同推进“法与公益同行”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的签订,意味着余姚法院构建起了“短期救济+长远保障”司法救助机制,为在法院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的生活困难当事人提供资金救助、心理疏导、康复运动、就业帮扶等全方位、有针对性的公益服务,切实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实现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与社会组织、公益活动的融合治理。 据悉,此前,余姚法院针对民商事案件中受到伤害但无法获得赔偿以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成立了“司法援助慈善基金”,综合考虑援助对象遭受的损失、家庭经济情况、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最低支出、赔偿义务人实际赔付等情况,发放援助金。 据统计,截至目前,该院已发放司法援助慈善金等总计128.72万元,57人从中获益。由于援助慈善金只能缓解当事人眼前的困境,作用有限,为进一步向特定当事人提供更加有效的援助,该院积极与当地社会公益组织对接,探索扩大救助的范围和内容。 备忘录签订后,余姚法院将依托某公益基金会丰富的社会爱心资源,筛选符合公益受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精准匹配受助者和施助者之间的需求和要求,达到社会力量参与综合治理的深度融合。同时深化司法活动与社会组织、公益学院之间的合作机制,指导其有序、合法开展公益活动,使法治更有温度,使公益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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