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告

  青岛海源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贵公司目前在我镇辖区内拥有土地530余亩,已经办理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手续,且配套设施完善、具备快速启动项目建设的全部条件。但贵公司迟迟不按照约定启动项目建设,导致上述土地中约300亩被长期闲置,浪费了土地资源。
  鉴于此,现正式通知贵公司:我镇将协调、配合和提请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法律和其他相关规定收回贵公司的闲置土地。
  特此函告。
胶州市李哥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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