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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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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董凡超
12月27日,2021年度全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发布会上,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崔鹏,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杨万明,公安部副部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杜航伟,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副总督察(专职)陈尘肇,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汪洋围绕2021年度全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的重点工作和成效战果回答了记者提问。 常态化“打伞破网”起步良好 记者:今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局之年,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巩固深化专项斗争胜利成果? 崔鹏: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常态化“打伞破网”起步良好,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今年群众举报问题数量为专项斗争年平均数的十分之一,“打伞破网”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健全制度机制,着力构建常抓长治的工作格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31个省区市和兵团出台常态化“打伞破网”制度文件或细化工作措施,健全领导带头、专班攻坚、部室参与、上下联动的组织保障体系,确保思想不松、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二是持续深挖彻查,一以贯之保持严惩高压态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严肃查办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涉腐涉“伞”问题,对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挂牌督办和舆情关注的河北保定高敬池、甘肃兰州荣一键等43起重大黑恶案件,同步跟进督办背后“伞”“网”问题,目前已查处1500余人。将常态化“打伞破网”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效衔接,共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38万人,严肃查处了贵州省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赵翔、江西省九江市委原书记刘积福等一批职级高、影响大的“保护伞”。三是推动行业整治,严查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配合开展四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查处“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947人。开展线索清理办结行动,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6万余件,已查结1.23万件,查结率76.8%。严惩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百姓、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村(社区)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共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3894人。四是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曝光6起“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各省级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伞网”典型案例279起,释放强烈信号。深入剖析案件暴露出的行业性、系统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制度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共发送提醒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2433件,已追踪完成整改2183件,整改率89.7%。 严守法定程序严把案件质量 记者: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人民法院在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推动斗争深入开展方面,重点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杨万明:近一年来,全国各级法院立足审判执行职能,在认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和巩固成果的基础上,高质量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一是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始终牢固树立“铁案”意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守法定程序,严把案件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截至12月20日,今年新收并一审审结的以涉黑犯罪起诉的案件中,有7件全案未认定涉黑;以涉恶犯罪起诉的案件中,有54件全案未认定涉恶。二是加速“案件清结”,保持高压态势。面对疫情不利影响,强化科技赋能、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实现审判工作再加速。截至12月20日,专项斗争存量案件仅剩3件尚未一审宣判。全国法院今年一审新收涉黑恶案件3863件,一审审结3111件,结案率达80.53%;生效案件中,涉黑重刑率达47.38%,涉恶重刑率达20.32%,北京周广森、湖南石峰等一大批涉黑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三是推进“黑财清底”,依法规范处置。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持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截至12月20日,生效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数额今年新增295.3亿元,与2020年底相比增幅31.39%;追缴、没收违法犯罪所得执行到位数额今年新增294.08亿元,增幅67.89%。各级法院坚持精准规范处置涉案财产,依法保护被害人、案外人合法权益,协调做好经营性资产代管托管,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四是聚力“伞网清除”,坚持严惩深挖。截至12月20日,今年一审审结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案件272件593人,生效案件重刑率达27.81%;排查发现涉黑线索337条、涉恶线索794条、“保护伞”线索1163条,有效实现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五是参与综合治理,助力源头防范。以司法建议为抓手,积极参与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及时发现社会治理乱点乱象和行业监管薄弱环节,协助主管部门改进工作、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截至12月20日,今年共发送司法建议3416条,收到反馈2972条,反馈率87%。 合成作战全力追捕“漏网之鱼” 记者:请问公安机关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确保追捕“漏网之鱼”行动顺利开展? 杜航伟:2021年,公安部以专项斗争“清零行动”未到案逃犯为重点,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追捕“漏网之鱼”行动,全力缉捕黑恶犯罪在逃人员,主要采取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高位谋划,压实责任。公安部多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推动,成立工作专班,对目标逃犯逐人建档,逐人确立责任清单,挂图作战、对账销号。通过每日战果通报,定期视频调度,派员实地督导等方式,稳步推进行动开展。二是科技追逃,合成作战。各级公安机关在人员力量、手段资源、工作经费等方面对追捕“漏网之鱼”行动予以倾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运用多种新技术新手段支撑追捕工作,各警种打破部门壁垒,强化协作配合,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有力提高了追逃行动实效。三是突出重点,加强协作。将境外目标逃犯的缉捕工作列为重中之重,公安部成立多个境外专项缉捕组,针对中缅边境等重点地区,派员常驻开展缉捕工作;坚决克服疫情影响,充分发挥国际警务执法合作机制和我驻外警务联络官作用,协调所在国家和地区警方积极配合缉捕,成功抓获境外目标逃犯43名。四是宣传发动,全力劝投。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发布通告,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坚持专群结合,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反复入户细致宣讲法律政策,推动逃犯亲属或关系人主动配合做好规劝工作;精心研究劝投逼返对策,挤压逃犯生存空间。行动期间,共有214名目标逃犯投案自首,占抓获逃犯总数的35.1%。 深入推进行业领域重点整治 记者:今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十件实事”中,提出深入推进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重点整治,请问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杜航伟:今年以来,公安部深入推进信息网络、自然资源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以打开路、打建结合,坚决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在信息网络领域,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为重点,今年1至11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7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9万名,同比分别上升44.2%和109%。公安部平台日均发布预警指令10万条,成功避免2337万名群众受骗,紧急拦截涉案资金3265亿元。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责任,清理涉诈高危电话卡8082万张、风险账户21.7亿个。今年以来,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案数连续6个月同比下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近年来持续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在自然资源领域,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整治“沙霸”“矿霸”等黑恶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打掉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黑恶团伙121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64起,依法严惩了一批非法采石挖沙、破坏自然资源的“沙霸”“矿霸”。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领域,全面梳理、深入摸排各类涉黑涉恶问题,组织开展打击涉油犯罪等专案行动,严厉打击“车匪路霸”、敲诈勒索货车司机、盗抢燃油货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及交通运输及工程建设领域的黑恶团伙143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351起,有力维护了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生活秩序。 陈尘肇:自然资源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层层压实整治责任,加强上下联动,形成整治合力。目前,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严格日常监管执法,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铲除。今年以来,部本级继续加大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打击力度,联合立案查处8起、挂牌督办12起、公开通报155起土地、矿产资源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推动“严起来”成为常态。二是健全线索收集处置机制,深挖摸排力度进一步加强。今年以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累计移交线索1300余条,配合公安机关侦办涉及自然资源领域黑恶势力案件100余件,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发生,有力维护了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秩序。三是加强联动配合,行刑衔接更加紧密。配合公安、检察等单位开展打击整治破坏稀土资源违法犯罪、盗采黑土泥炭等专项行动。配合司法调查的机制逐步形成,今年以来,安徽、河南、内蒙古等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司法机关出具了近200份非法采矿认定意见。四是推动成果转化,长效常治监管机制逐步形成。今年以来,修订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正在修订矿产资源法,出台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针对黑恶势力容易染指的征地补偿、矿产资源开采等重点领域完善制度机制,从完善市场准入、备案管理、重点监控等角度,推动、制定了900余项制度文件。 魏山忠:扫黑除恶常态化以来,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瞄准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全国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向河道非法采砂发起凌厉攻势。一是全面落实责任。全国2567个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已全部落实河道采砂管理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四个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二是线上线下摸排。线上,通过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平台,设置非法采砂举报专栏,广泛搜集线索,推进高清红外夜间视频监管系统建设,24小时全天候监管。线下,对重点河段、水域、人员、船舶,加强省级巡查、市县联合巡逻,形成上下联动、互为支援的动态巡防网,实现精准打击。三是加强联合作战。针对“三无”“隐形”采砂船问题,水利、公安、交通、工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紧盯“采、运、销”关键环节,“采砂业主、采砂船舶和机具、堆砂场”关键对象,实施全过程监管。针对交界的河段,省际间联动执法,如湖北、江西、安徽等省建立区域联动机制,由“一家独唱”转变为“大家合唱”。通过有力措施,全国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共查处非法采砂行为1289起,查处非法采砂船舶177艘、挖掘机具355台,拆解“三无”“隐形”采砂船249艘,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99件,移交公安机关案件39件,移交涉黑涉恶线索14条。 汪洋:交通运输部持续聚焦扰乱交通运输秩序乱象顽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有:一是积极拓展线索举报渠道。充分依托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司机有话说”、“部网站留言”等平台收集问题线索,逐条过筛、建立台账、及时转办、跟踪进展。今年以来,各地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公安机关破获偷盗货车燃油货物案件700余起,我部向全国扫黑办上报新发涉嫌盗抢货车燃油货物等违法犯罪线索130余条,各地正在组织核查处置。二是持续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施和管理。加快推进部省两级视频云平台建设和联网。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内勾外联、提供偷盗便利、放行车辆偷逃通行费等违法行为,为货车司机创造更加安全的运输环境。截至目前,已经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近4000个。三是有效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建立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协同解决货车司机群体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推动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本报北京12月27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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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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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全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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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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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董凡超
12月27日,2021年度全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发布会上,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崔鹏,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杨万明,公安部副部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杜航伟,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副总督察(专职)陈尘肇,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汪洋围绕2021年度全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的重点工作和成效战果回答了记者提问。 常态化“打伞破网”起步良好 记者:今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局之年,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巩固深化专项斗争胜利成果? 崔鹏: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常态化“打伞破网”起步良好,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今年群众举报问题数量为专项斗争年平均数的十分之一,“打伞破网”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健全制度机制,着力构建常抓长治的工作格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31个省区市和兵团出台常态化“打伞破网”制度文件或细化工作措施,健全领导带头、专班攻坚、部室参与、上下联动的组织保障体系,确保思想不松、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二是持续深挖彻查,一以贯之保持严惩高压态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严肃查办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涉腐涉“伞”问题,对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挂牌督办和舆情关注的河北保定高敬池、甘肃兰州荣一键等43起重大黑恶案件,同步跟进督办背后“伞”“网”问题,目前已查处1500余人。将常态化“打伞破网”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效衔接,共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38万人,严肃查处了贵州省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赵翔、江西省九江市委原书记刘积福等一批职级高、影响大的“保护伞”。三是推动行业整治,严查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配合开展四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查处“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947人。开展线索清理办结行动,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6万余件,已查结1.23万件,查结率76.8%。严惩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百姓、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村(社区)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共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3894人。四是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曝光6起“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各省级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伞网”典型案例279起,释放强烈信号。深入剖析案件暴露出的行业性、系统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制度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共发送提醒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2433件,已追踪完成整改2183件,整改率89.7%。 严守法定程序严把案件质量 记者: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人民法院在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推动斗争深入开展方面,重点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杨万明:近一年来,全国各级法院立足审判执行职能,在认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和巩固成果的基础上,高质量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一是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始终牢固树立“铁案”意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守法定程序,严把案件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截至12月20日,今年新收并一审审结的以涉黑犯罪起诉的案件中,有7件全案未认定涉黑;以涉恶犯罪起诉的案件中,有54件全案未认定涉恶。二是加速“案件清结”,保持高压态势。面对疫情不利影响,强化科技赋能、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实现审判工作再加速。截至12月20日,专项斗争存量案件仅剩3件尚未一审宣判。全国法院今年一审新收涉黑恶案件3863件,一审审结3111件,结案率达80.53%;生效案件中,涉黑重刑率达47.38%,涉恶重刑率达20.32%,北京周广森、湖南石峰等一大批涉黑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三是推进“黑财清底”,依法规范处置。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持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截至12月20日,生效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数额今年新增295.3亿元,与2020年底相比增幅31.39%;追缴、没收违法犯罪所得执行到位数额今年新增294.08亿元,增幅67.89%。各级法院坚持精准规范处置涉案财产,依法保护被害人、案外人合法权益,协调做好经营性资产代管托管,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四是聚力“伞网清除”,坚持严惩深挖。截至12月20日,今年一审审结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案件272件593人,生效案件重刑率达27.81%;排查发现涉黑线索337条、涉恶线索794条、“保护伞”线索1163条,有效实现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五是参与综合治理,助力源头防范。以司法建议为抓手,积极参与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及时发现社会治理乱点乱象和行业监管薄弱环节,协助主管部门改进工作、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截至12月20日,今年共发送司法建议3416条,收到反馈2972条,反馈率87%。 合成作战全力追捕“漏网之鱼” 记者:请问公安机关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确保追捕“漏网之鱼”行动顺利开展? 杜航伟:2021年,公安部以专项斗争“清零行动”未到案逃犯为重点,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追捕“漏网之鱼”行动,全力缉捕黑恶犯罪在逃人员,主要采取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高位谋划,压实责任。公安部多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推动,成立工作专班,对目标逃犯逐人建档,逐人确立责任清单,挂图作战、对账销号。通过每日战果通报,定期视频调度,派员实地督导等方式,稳步推进行动开展。二是科技追逃,合成作战。各级公安机关在人员力量、手段资源、工作经费等方面对追捕“漏网之鱼”行动予以倾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运用多种新技术新手段支撑追捕工作,各警种打破部门壁垒,强化协作配合,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有力提高了追逃行动实效。三是突出重点,加强协作。将境外目标逃犯的缉捕工作列为重中之重,公安部成立多个境外专项缉捕组,针对中缅边境等重点地区,派员常驻开展缉捕工作;坚决克服疫情影响,充分发挥国际警务执法合作机制和我驻外警务联络官作用,协调所在国家和地区警方积极配合缉捕,成功抓获境外目标逃犯43名。四是宣传发动,全力劝投。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发布通告,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坚持专群结合,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反复入户细致宣讲法律政策,推动逃犯亲属或关系人主动配合做好规劝工作;精心研究劝投逼返对策,挤压逃犯生存空间。行动期间,共有214名目标逃犯投案自首,占抓获逃犯总数的35.1%。 深入推进行业领域重点整治 记者:今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十件实事”中,提出深入推进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重点整治,请问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杜航伟:今年以来,公安部深入推进信息网络、自然资源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以打开路、打建结合,坚决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在信息网络领域,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为重点,今年1至11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7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9万名,同比分别上升44.2%和109%。公安部平台日均发布预警指令10万条,成功避免2337万名群众受骗,紧急拦截涉案资金3265亿元。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责任,清理涉诈高危电话卡8082万张、风险账户21.7亿个。今年以来,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案数连续6个月同比下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近年来持续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在自然资源领域,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整治“沙霸”“矿霸”等黑恶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打掉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黑恶团伙121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64起,依法严惩了一批非法采石挖沙、破坏自然资源的“沙霸”“矿霸”。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领域,全面梳理、深入摸排各类涉黑涉恶问题,组织开展打击涉油犯罪等专案行动,严厉打击“车匪路霸”、敲诈勒索货车司机、盗抢燃油货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及交通运输及工程建设领域的黑恶团伙143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351起,有力维护了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生活秩序。 陈尘肇:自然资源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层层压实整治责任,加强上下联动,形成整治合力。目前,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严格日常监管执法,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铲除。今年以来,部本级继续加大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打击力度,联合立案查处8起、挂牌督办12起、公开通报155起土地、矿产资源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推动“严起来”成为常态。二是健全线索收集处置机制,深挖摸排力度进一步加强。今年以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累计移交线索1300余条,配合公安机关侦办涉及自然资源领域黑恶势力案件100余件,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发生,有力维护了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秩序。三是加强联动配合,行刑衔接更加紧密。配合公安、检察等单位开展打击整治破坏稀土资源违法犯罪、盗采黑土泥炭等专项行动。配合司法调查的机制逐步形成,今年以来,安徽、河南、内蒙古等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司法机关出具了近200份非法采矿认定意见。四是推动成果转化,长效常治监管机制逐步形成。今年以来,修订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正在修订矿产资源法,出台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针对黑恶势力容易染指的征地补偿、矿产资源开采等重点领域完善制度机制,从完善市场准入、备案管理、重点监控等角度,推动、制定了900余项制度文件。 魏山忠:扫黑除恶常态化以来,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瞄准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全国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向河道非法采砂发起凌厉攻势。一是全面落实责任。全国2567个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已全部落实河道采砂管理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四个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二是线上线下摸排。线上,通过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平台,设置非法采砂举报专栏,广泛搜集线索,推进高清红外夜间视频监管系统建设,24小时全天候监管。线下,对重点河段、水域、人员、船舶,加强省级巡查、市县联合巡逻,形成上下联动、互为支援的动态巡防网,实现精准打击。三是加强联合作战。针对“三无”“隐形”采砂船问题,水利、公安、交通、工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紧盯“采、运、销”关键环节,“采砂业主、采砂船舶和机具、堆砂场”关键对象,实施全过程监管。针对交界的河段,省际间联动执法,如湖北、江西、安徽等省建立区域联动机制,由“一家独唱”转变为“大家合唱”。通过有力措施,全国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共查处非法采砂行为1289起,查处非法采砂船舶177艘、挖掘机具355台,拆解“三无”“隐形”采砂船249艘,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99件,移交公安机关案件39件,移交涉黑涉恶线索14条。 汪洋:交通运输部持续聚焦扰乱交通运输秩序乱象顽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有:一是积极拓展线索举报渠道。充分依托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司机有话说”、“部网站留言”等平台收集问题线索,逐条过筛、建立台账、及时转办、跟踪进展。今年以来,各地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公安机关破获偷盗货车燃油货物案件700余起,我部向全国扫黑办上报新发涉嫌盗抢货车燃油货物等违法犯罪线索130余条,各地正在组织核查处置。二是持续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施和管理。加快推进部省两级视频云平台建设和联网。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内勾外联、提供偷盗便利、放行车辆偷逃通行费等违法行为,为货车司机创造更加安全的运输环境。截至目前,已经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近4000个。三是有效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建立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协同解决货车司机群体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推动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本报北京12月27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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