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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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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脚下安全”当作“头等大事”
上海构建共守护格局落实“四号检察建议”

( 2021-12-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 本报见习记者  张海燕  

  检察官上下班路上“多看一眼脚下”,路长、警长联合检察长“三长共治”,河长、湖长、环长+检察长“四长协同”……“四号检察建议”发出一年多来,上海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借助上海城市“一网统管”平台,将窨井盖综合治理作为工作重点,构建“脚下安全”共守护格局。
  一起危险驾驶案,主因是犯罪嫌疑人醉酒驾驶,检察官却注意到,事故现场路面窨井盖与井口不匹配也是案发诱因之一。办案人员及时将线索移送至公益检察室,通过诉前磋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窨井盖进行整改。这是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上海首例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立案的涉窨井盖公益诉讼案件。
  在案件中发现线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磋商达到多方共治最优效果,这是上海检察机关践行检察监督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
  小小窨井盖,却牵扯到维修、管理、养护环节多头管理难题,如何理清权属关系,防止“九龙治水”却无人去治的乱象,上海检察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撬动各方力量,守护群众“脚下安全”。
  公安110报警系统中涉窨井盖报警的数据会定期移送给检察机关,凡涉及刑事犯罪,则提前介入刑案办理,如果仅是涉及公共利益的轻微违法行为,则交由检察机关启动社会综合治理。在相关职能部门设立检察联络员,建立专项工作微信群,每周通报日常信息,突发情况、重大事项一事一报。
  这是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建立的信息共享互通机制,此外,该院还逐步探索建立了集合信息共享、提取发现、分类移送、监督督查、宣传引导“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好“脚下安全”这桩“头等大事”。
  “四号检察建议”践行一年多来,高空抛(坠)物、盲道、玻璃幕墙、消火栓……这些与公共安全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同样纳入检察机关治理范畴。
  在全市首例妨害安全驾驶案中,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对庭审活动进行网络直播并开展听庭评议,让城市公共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入脑入心。检察官走进街道、物业、居委会,听民意、汇民智、传法律,协力筑牢城市公共安全屏障。
  据悉,上海检察机关还将不断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平安上海、法治上海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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