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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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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检察公益诉讼聚合力让红色资源“活”起来

( 2021-12-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聚焦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标
  □ 本报通讯员 易超群 喻婧

  前段时间,反映“韶山五杰”等革命志士的电影《堡垒》杀青,“韶山五杰”的故事重新走进人们视野。“韶山五杰”是指毛福轩、钟志申、庞叔侃、李耿侯、毛新梅。在大革命中,“韶山五杰”先后被反动政权残酷杀害,英勇就义。
  韶山烈士陵园内建有“五杰亭”,但由于保护意识和财力不足等多方面原因,他们的墓地保护一直没有跟上。
  今年1月,湖南湘潭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潇湘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在省市两级检察机关的指导下,韶山市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走访了湖南省韶山管理局、韶山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多家单位,查阅档案、走访村民、建立台账,对全市范围内的散葬烈士墓进行全面普查摸底,发现了包括“韶山五杰”毛新梅、钟志申、庞叔侃在内15名未列入等级的革命烈士墓地的大致范围,但墓地周边杂草丛生,墓碑、碑文存在一定程度污损,有些更是无路可寻、枯叶堆积,保护情况堪忧,于2月25日对此立案。
  为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合力,韶山市院办案人员主动与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诉前磋商协调,就散葬烈士墓的整改达成了共识,并与长沙军事检察院共同分析研究案情,联合制发检察建议书,于6月17日向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宣告送达。
  在韶山市检察院和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有力推动下,有规划的维护散葬烈士墓工作开始了:庞叔侃墓前重塑了人物雕像,毛新梅、钟志申的墓地正在有序修缮中,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18万余元。
  韶山市检察院还以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为切入点,结合韶山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大局,向韶山市委提交了《关于韶山市红色资源保护问题的调查报告》,从改变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机制、多元筹措资金、注重开发利用方面提出建议,得到了韶山市委的认可。
  在韶山市检察院的参与和督促下,11月25日,韶山市政府发文将毛新梅、钟志申、庞叔侃3位烈士墓升级为县(市)级烈士纪念设施。韶山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牵头起草了《韶山市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实施方案(送审稿)》,建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韶山红色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办督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9月30日,在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中,韶山市院办理的毛新梅等15名散葬烈士墓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成功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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