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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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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交织影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极为繁重艰巨。面对重大风险挑战和重大时代课题,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聚焦时代使命和现实需要,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深化新时代能动司法,以检察新作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提高深度融入服务中心大局的政治自觉 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奋斗目标,找准检察工作的发力点、结合点,让检察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 一是积极创稳,担当有位。社会安全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稳是主基调,稳是大局,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就是要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服务“六稳”“六保”摆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检察维稳环节各项工作。 二是守正创新,发展有为。坚持开拓创新是党百年奋斗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湖里区检察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发扬敢闯敢试的特区精神,加强对新兴商业模式、投资模式、经营管理模式的法律适用研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金砖创新基地建设。要全要素发挥自贸区检察室职能,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在服务保障自贸区企业、服务保障高层次人才等方面先行先试,保护好改革创新活力,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 三是紧扣时脉,聚焦有力。结合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特点,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发展非公经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重点,加强风险隐患排查、预警和处置,妥善办理案件。坚持平等主体保护,坚持依法办案与保护企业生存发展、助力企业纾困减负、保障员工生计并重的要求,审慎把握办案节奏,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努力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 二、积极构建引领式格局,增强深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法治自觉 检察机关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要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疏导端用力,用良法善治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谦抑性原则。积极探索总结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经验,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最大限度减少并转化社会对立面。要准确界定企业生产自救行为性质,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严格把握创新创业的新类型案件的法律政策界限,防止简单化“对号入座”。慎重适用涉财产强制性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同时,建立全链条追赃挽损机制,积极推进侦、诉、审阶段各部门衔接配合,把握查封扣押冻结的“黄金期”,尽可能增加追缴资产,为企业挽回损失。 二是推进参与式监督。我们要充分认识当前法律监督履职精准度不够、落实不到位、覆盖不全面等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破解新时代法律监督发展难题。实现全流程参与,通过不定期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回头看”,及时消化存量,有效减轻企业诉累。建立重大复杂敏感案件侦捕诉紧密衔接工作机制,以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实现同步引导,以重点筛查、多维度评估落实同步监督,最大限度提升办案质效,着重纠正不应当立而立和应立不立等突出问题。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三是缔结自律型公约。检察机关不仅要依法办案,而且要注重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要治已病,更要治未病,实现诉源治理、标本兼治。探索建立办理案件延伸检察监督事项登记制度,探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汇集众智众力,督促、吸引企业建立合规机制,实现改造经营模式、加强自我监管、预防犯罪的社会效果。建立涉企案件“事后回访”机制。 三、持续提升服务力建设,激发创新赋能自身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自觉 检察工作要实现新时期新发展,就必须与时俱进,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 一是优化“云”服务。检察服务的智能化和便利度是实现高质效的关键所在,持续深化检察业务与检察技术深度融合。受疫情影响,湖里区检察院依托远程接访、异地阅卷、远程庭审、云课堂等“无接触式”的办案办公方式,实现了检察办案与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云”检察工作模式仍有多领域有待创新开发,如探索办案系统关键字、类型罪名等自动识别功能,畅通自贸区涉企案件、分流、办理绿色通道等。 二是提高“专”素能。专业化建设是现代化法治建设的发展基础,如何在现有人员管理上,实现结构优化、人才培养是建立职业化、专业化队伍的重要考量。以涉经济类案件为例,要持续优化办案单元结构和小组分工,按照工作经验、专业领域等组建涉众型经济类案件专业化办理团队,实现类案统一化办理,强化证据标准一致性的把握。积极搭建学习平台,建立完善刑检部门检察官大联席会议机制,搭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参谋和研讨平台。 三是打造“优”品牌。司法的最终目的在于对社会的导向和引领。检察宣传要不断创新形式和完善渠道,树立“线下、线上、掌上”三位一体产品输出理念,力求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全覆盖普法。要持续深化公开办理机制,持续推进“送法进企业”,探索举办“线上”检察开放日,以直播形式推出检察产品、宣传检察职能,主动问计问需。要充分利用“指尖媒介”推出图文、视频等多形式普法宣传品,不断扩大检察产品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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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新作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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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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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才利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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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交织影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极为繁重艰巨。面对重大风险挑战和重大时代课题,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聚焦时代使命和现实需要,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深化新时代能动司法,以检察新作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提高深度融入服务中心大局的政治自觉 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奋斗目标,找准检察工作的发力点、结合点,让检察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 一是积极创稳,担当有位。社会安全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稳是主基调,稳是大局,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就是要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服务“六稳”“六保”摆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检察维稳环节各项工作。 二是守正创新,发展有为。坚持开拓创新是党百年奋斗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湖里区检察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发扬敢闯敢试的特区精神,加强对新兴商业模式、投资模式、经营管理模式的法律适用研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金砖创新基地建设。要全要素发挥自贸区检察室职能,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在服务保障自贸区企业、服务保障高层次人才等方面先行先试,保护好改革创新活力,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 三是紧扣时脉,聚焦有力。结合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特点,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发展非公经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重点,加强风险隐患排查、预警和处置,妥善办理案件。坚持平等主体保护,坚持依法办案与保护企业生存发展、助力企业纾困减负、保障员工生计并重的要求,审慎把握办案节奏,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努力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 二、积极构建引领式格局,增强深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法治自觉 检察机关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要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疏导端用力,用良法善治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谦抑性原则。积极探索总结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经验,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最大限度减少并转化社会对立面。要准确界定企业生产自救行为性质,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严格把握创新创业的新类型案件的法律政策界限,防止简单化“对号入座”。慎重适用涉财产强制性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同时,建立全链条追赃挽损机制,积极推进侦、诉、审阶段各部门衔接配合,把握查封扣押冻结的“黄金期”,尽可能增加追缴资产,为企业挽回损失。 二是推进参与式监督。我们要充分认识当前法律监督履职精准度不够、落实不到位、覆盖不全面等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破解新时代法律监督发展难题。实现全流程参与,通过不定期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回头看”,及时消化存量,有效减轻企业诉累。建立重大复杂敏感案件侦捕诉紧密衔接工作机制,以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实现同步引导,以重点筛查、多维度评估落实同步监督,最大限度提升办案质效,着重纠正不应当立而立和应立不立等突出问题。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三是缔结自律型公约。检察机关不仅要依法办案,而且要注重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要治已病,更要治未病,实现诉源治理、标本兼治。探索建立办理案件延伸检察监督事项登记制度,探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汇集众智众力,督促、吸引企业建立合规机制,实现改造经营模式、加强自我监管、预防犯罪的社会效果。建立涉企案件“事后回访”机制。 三、持续提升服务力建设,激发创新赋能自身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自觉 检察工作要实现新时期新发展,就必须与时俱进,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 一是优化“云”服务。检察服务的智能化和便利度是实现高质效的关键所在,持续深化检察业务与检察技术深度融合。受疫情影响,湖里区检察院依托远程接访、异地阅卷、远程庭审、云课堂等“无接触式”的办案办公方式,实现了检察办案与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云”检察工作模式仍有多领域有待创新开发,如探索办案系统关键字、类型罪名等自动识别功能,畅通自贸区涉企案件、分流、办理绿色通道等。 二是提高“专”素能。专业化建设是现代化法治建设的发展基础,如何在现有人员管理上,实现结构优化、人才培养是建立职业化、专业化队伍的重要考量。以涉经济类案件为例,要持续优化办案单元结构和小组分工,按照工作经验、专业领域等组建涉众型经济类案件专业化办理团队,实现类案统一化办理,强化证据标准一致性的把握。积极搭建学习平台,建立完善刑检部门检察官大联席会议机制,搭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参谋和研讨平台。 三是打造“优”品牌。司法的最终目的在于对社会的导向和引领。检察宣传要不断创新形式和完善渠道,树立“线下、线上、掌上”三位一体产品输出理念,力求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全覆盖普法。要持续深化公开办理机制,持续推进“送法进企业”,探索举办“线上”检察开放日,以直播形式推出检察产品、宣传检察职能,主动问计问需。要充分利用“指尖媒介”推出图文、视频等多形式普法宣传品,不断扩大检察产品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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