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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11-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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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伟伟:本院受理原告项秀红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
扎西昂毛:本院受理的原告仁增诉被告扎西昂毛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2321民初9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刘丽凤:本院受理刘洪勇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金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1598号 被告:张孝刚(公民身份号码:430822198006161634),住湖南省桑植县龙潭坪镇狮子塔村枫糖组020号:本院受理原告秦建生与被告张孝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84民初15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张孝刚归还原告秦建生借款9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18年1月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款项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6元,公告费1044元,合计1120元,由被告张孝刚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6444号 胡建初(住湖南省衡南县向阳镇向阳居委会车和塘31号,公民身份号码:430422198005265419):本院受理原告李康伟与被告胡建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原告诉称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5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20年12月3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开庭审理日期为2022年2月22日上午09:20,开庭地点在本院第20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二楼)。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胡宝平:本院受理原告刘丰爽诉胡宝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杨巧:原告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遂宁市巧巧食品有限公司、遂宁市鑫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杨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903民初31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遂宁市巧巧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 406287.33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利息的计算方法为:以本金2406287.33为基数,从2020年8月21日起计付;罚息的计算方法为:以本金2 406 287.33元为基数,从2020年12月23日起计付;复利的计算方法为:以本金2406287.33元为基数,从2020年9月21日起计付;利息、罚息、复利均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本金付清之日止。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利息、罚息、复利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二、被告遂宁市鑫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杨巧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遂宁市鑫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杨巧承担清偿责任后,可向被告遂宁市巧巧食品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050元,由被告遂宁市巧巧食品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1)豫0402民初5160号 李琪:本院受理原告武琦诉周小静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湖口鹿城振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西威电梯江苏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皖1282民初4329号 宋子豪: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法律规定,向你送达本院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2021)浙0482民初2002号 李正(身份证号码:342422198603281435):本院受理原告王燕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482民初2002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周国强:本院受理原告方志强诉周国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402民初7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郭克歌:本院受理原告杨延召诉郭克歌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402民初19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栓功:本院受理原告范杰勋诉李栓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402民初18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宣亚辉、张艳:本院受理原告张丽平诉你们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申需要: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省鲁阳公酒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5521号 王勇(住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田坝桥镇店子上村大石头组20号,公民身份号码:522401199601236813):本院受理原告吕广达与被告王勇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王勇支付原告吕广达赔偿款10000元。款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吕广达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8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吕广达负担3元,被告王勇负担35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20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浙0482民初2945号 陈志强(身份证号码:332621196910163635):本院受理原告嘉兴市瑞泰电泳涂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分别为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2月9日上午9时30分(逾期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刘从军:本院受理原告张家口维克特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怀来县沙城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2021)皖1282民初4265号 吕超印、吕方:本院受理原告郭卫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送达本院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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