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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11-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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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启: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刘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26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徐崇: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金海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26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徐崇: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金海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26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周繁: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周丽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26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周繁: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周丽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26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徐崇: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金海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26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周繁: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周丽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26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朱华庆: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刘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26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郑刚: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周青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25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肇启良、肇启军: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26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朱华庆: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刘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26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朱华庆: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刘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26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周繁: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周丽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26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朱华庆: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刘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26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朱华庆: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刘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26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姚贺生、杨红宇、朱华庆、喜闯、路平: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与路冬生、路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26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张殿昌: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何希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25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周俊龙、徐天洪、郑玉忠、李凤军、朱普良、周繁: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与白荣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2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朱华庆: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刘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26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喜春耕、王忠涛: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与王文玉、刘闯、王忠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26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何新春: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周青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26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张殿昌: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周青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26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冉容琼:本院受理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3民初16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杨明建、冉容琼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0元及截至2021年3月20日的利息和罚息131995.88元,并支付从2021年3月21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未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息13.5‰计算)。案件受理费6280元,由杨明建、冉容琼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徐有瑞:本院受理李孝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丁佳玲:原告刘耀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0435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2021)浙0381民初10435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2月7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13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李明超:本院受理的(2021)云0628民初2801号原告田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本院判决:1.被告李明超偿还原告田青借款本金52000.00元,借期利息1005.33元,借期本息共计53005.33元;2.被告李明超支付田青自2015年11月11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的逾期利息60597.33元;3.被告李明超支付田青以借款本金52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7.4%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款项全额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550.00元、公告费700.00元,由被告李明超负担。本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
何旭东:本院受理原告王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蓝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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