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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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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蒲晓磊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陆地国界法。该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什么要出台陆地国界法?这部法律包括哪些主要内容?其中,对于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了哪些规定?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法案室主任高金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陈国刚近日接受记者采访,对陆地国界法进行了解读。 政策法规难以满足实践需要 我国拥有约2.2万公里陆地国界线,有9个边境省、区与14个陆地邻国接壤。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些涉及边境的政策文件,9个边境省、区均出台了涉及边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同时,我国与10个陆地邻国就国界管理制度签订了有关条约,有效保障了依法管边控边。 “但总体来看,在国家层面缺乏一部综合性、基础性的法律统筹规范国界工作的顶层设计、管理制度、法律责任,与国界工作的实际需求不相符合。多年以来,不少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相关议案、建议,有关方面和边境省、区也持续推动立法进程。”高金鹭说。 高金鹭介绍说,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陆地国界法,主要有几方面考虑: 制定陆地国界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重要领域立法的要求。陆地国界法是我国在国土安全领域的一项重要法律,是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制定陆地国界法是巩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成果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国家移民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基本完成。一个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要素完整、运转高效的国界和边境管理格局已经初步确立,这些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实践成果需要在立法中予以体现和确认。 制定陆地国界法是构建统一规范的国界工作法律制度体系的需要。依法管理国界事务是许多国家的通常做法,我国的陆地邻国中有5个制定了专门的法律。面对国内外形势的不断变化,以及国界防卫和管控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现有的政策法规难以满足实践发展需要。同时,我国已经与10个陆地邻国签署了边界管理制度协定,围绕边界事务、口岸、执法、跨境合作、基础设施建设等建立了有效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制定陆地国界法,为国界工作提供法律制度的基本遵循,有利于确保构建系统完备、权责匹配、上下协调、科学规范的国界工作法律制度体系,切实推进陆地国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明确陆地国界工作领导体制 陆地国界法共七章六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 明确了陆地国界工作的领导体制、部门职责、军队的任务和地方人民政府职责等基本内容。 陆地国界的划定和勘定。规范了划定和勘定国界程序、国界联合检查和界标设置等内容。 陆地国界及边境的防卫。规定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边防管控中的相关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支持、配合边防管控的职责、边境禁区的划定和管理、建造和维护边防基础设施等内容。 陆地国界及边境的管理。其中,陆地国界的管理包括根据同有关陆地邻国缔结的边界管理制度协定开展界标和边防基础设施保护,通视道、界河、边境口岸、边民通道管理,出境入境管理和打击非法越界等;边境管理包括划定边境管理区、支持沿边城镇建设、边民互市贸易区(点)、边境生态保护等。 陆地国界事务的国际合作。包括相关界务合作,如边界联合委员会、边防合作机制、边界代表等;安全合作,如打击跨界违法犯罪活动、打击“三股势力”等;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等。主要目的是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开展相关国际合作,巩固和发展睦邻友好关系。 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边疆治理摆在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提出“治国必先治边”的重大战略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兴边富民的政策文件。 陈国刚介绍说,此次出台的陆地国界法,对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了不少规定: 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边防建设,支持边境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提高边境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边境生产生活条件,鼓励和支持边民在边境生产生活,促进边防建设与边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在边境管理中规定“国家支持沿边城镇建设,健全沿边城镇体系,完善边境城镇功能”,并对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和边境经济合作区等作出明确。 在国际合作方面规定“国家提升沿边对外开放便利化水平,优化边境地区营商环境”,明确可以与陆地邻国协商设立跨境经济合作区、跨境旅游合作区、生态保护区等区域,并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与陆地邻国相应行政区域开展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要求划定边境禁区、建设边防基础设施等应当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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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界工作提供法律制度基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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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陆地国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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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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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蒲晓磊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陆地国界法。该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什么要出台陆地国界法?这部法律包括哪些主要内容?其中,对于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了哪些规定?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法案室主任高金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陈国刚近日接受记者采访,对陆地国界法进行了解读。 政策法规难以满足实践需要 我国拥有约2.2万公里陆地国界线,有9个边境省、区与14个陆地邻国接壤。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些涉及边境的政策文件,9个边境省、区均出台了涉及边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同时,我国与10个陆地邻国就国界管理制度签订了有关条约,有效保障了依法管边控边。 “但总体来看,在国家层面缺乏一部综合性、基础性的法律统筹规范国界工作的顶层设计、管理制度、法律责任,与国界工作的实际需求不相符合。多年以来,不少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相关议案、建议,有关方面和边境省、区也持续推动立法进程。”高金鹭说。 高金鹭介绍说,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陆地国界法,主要有几方面考虑: 制定陆地国界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重要领域立法的要求。陆地国界法是我国在国土安全领域的一项重要法律,是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制定陆地国界法是巩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成果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国家移民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基本完成。一个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要素完整、运转高效的国界和边境管理格局已经初步确立,这些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实践成果需要在立法中予以体现和确认。 制定陆地国界法是构建统一规范的国界工作法律制度体系的需要。依法管理国界事务是许多国家的通常做法,我国的陆地邻国中有5个制定了专门的法律。面对国内外形势的不断变化,以及国界防卫和管控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现有的政策法规难以满足实践发展需要。同时,我国已经与10个陆地邻国签署了边界管理制度协定,围绕边界事务、口岸、执法、跨境合作、基础设施建设等建立了有效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制定陆地国界法,为国界工作提供法律制度的基本遵循,有利于确保构建系统完备、权责匹配、上下协调、科学规范的国界工作法律制度体系,切实推进陆地国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明确陆地国界工作领导体制 陆地国界法共七章六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 明确了陆地国界工作的领导体制、部门职责、军队的任务和地方人民政府职责等基本内容。 陆地国界的划定和勘定。规范了划定和勘定国界程序、国界联合检查和界标设置等内容。 陆地国界及边境的防卫。规定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边防管控中的相关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支持、配合边防管控的职责、边境禁区的划定和管理、建造和维护边防基础设施等内容。 陆地国界及边境的管理。其中,陆地国界的管理包括根据同有关陆地邻国缔结的边界管理制度协定开展界标和边防基础设施保护,通视道、界河、边境口岸、边民通道管理,出境入境管理和打击非法越界等;边境管理包括划定边境管理区、支持沿边城镇建设、边民互市贸易区(点)、边境生态保护等。 陆地国界事务的国际合作。包括相关界务合作,如边界联合委员会、边防合作机制、边界代表等;安全合作,如打击跨界违法犯罪活动、打击“三股势力”等;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等。主要目的是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开展相关国际合作,巩固和发展睦邻友好关系。 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边疆治理摆在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提出“治国必先治边”的重大战略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兴边富民的政策文件。 陈国刚介绍说,此次出台的陆地国界法,对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了不少规定: 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边防建设,支持边境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提高边境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边境生产生活条件,鼓励和支持边民在边境生产生活,促进边防建设与边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在边境管理中规定“国家支持沿边城镇建设,健全沿边城镇体系,完善边境城镇功能”,并对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和边境经济合作区等作出明确。 在国际合作方面规定“国家提升沿边对外开放便利化水平,优化边境地区营商环境”,明确可以与陆地邻国协商设立跨境经济合作区、跨境旅游合作区、生态保护区等区域,并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与陆地邻国相应行政区域开展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要求划定边境禁区、建设边防基础设施等应当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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