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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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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战海峰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郝 瑞
在长江重庆段,有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镇,自唐高祖武德三年在此设县,至今已有1300多年历史,这就是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如今,传统与现代交叉融合的这里,道路干净整洁、百姓安居乐业…… 古镇的和谐安宁,少不了“每周一案”的功劳。为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2020年3月,朱沱镇普法宣传“每周一案”应运而生,为朱沱镇10万余干部群众打开了一扇全新的法治学习之窗。
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 普法宣传进我家,知法守法靠大家。 普法宣传所用到的案例聚焦于社会热点,由驻镇政法单位和平安办供稿,确保案例的真实性、专业性和针对性,极大提升了法治宣传实效。 朱沱镇2021年普法“每周一案”之三十三“警惕新型毒品”出来时,福龙桥社区居民蒋跃云仔细阅读,收获丰富,写下了三点体会:“人生择路务取正道、因果相应莫存侥幸、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这三点体会,不仅是蒋跃云阅读仔细、用心体会的表现,也意味着朱沱镇的普法宣传做到亲民利民、深入人心。 朱沱镇各单位从自身职能出发,聚焦农村社会治安热点问题、矛盾纠纷多发领域、权利易受侵害群体,精心筛选案例、精细剖析案情、精准运用法律,把普法“每周一案”搞得有声有色。这一方面充分发挥实践指导作用,使村居在处理群众矛盾纠纷时有例可循;另一方面能够提醒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引导群众善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倡导群众“有纠纷找调解,省时省力不收钱”。这一举措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极大满足了农村群众在生产生活方面的法律需求。 抓住村镇干部关键少数 怎么抓住村镇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让“每周一案”发挥最大作用?朱沱镇想出了“点评”的法子。 点评案例,就像做语文阅读理解,不仅要把握案例核心,也要寻求类似事件的解决方法。朱沱镇鼓励村镇干部对案例进行点评,通过这种形式不断增强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积极引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治村。 石碓窝村村干部徐雪梅在阅读有关家庭暴力的案例后感触颇深:“面对家庭暴力,应当向加害人或被害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等单位进行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信息后,应当给予被害人帮助。作为被害人一方不能一味地容忍,应寻求法律保护,一味地容忍只会纵容加害者更加肆无忌惮。开展院坝会时,我们要加大宣传反家暴。”她说。 通过对案例进行学习、点评和讨论,村镇干部不仅懂得一些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提高了他们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渐成为懂村务、知民情、会协调的“法律明白人”,使他们在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时,能够坚守法律底线,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不偏不倚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推动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搭建村民自治互动平台 “每周一案”的许多案例,比如《三轮车超载翻下坡,好意搭乘难免赔偿》《装修房屋漏水致楼下受损应当赔偿》《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由一方承担是否有效》等,多取材于群众日常生活,以形象生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呈现,既接地气又富有感染力。 赡养问题在农村普遍存在,它被写进了2021年普法“每周一案”之二十三期。此案例为,朱沱镇大河村村民陈某76岁,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且生活不能自理。子女未对其尽赡养义务,现陈某住院治疗,无法负担医疗费用。通过村干部多次的调解,也未能让其子承担赡养义务。最终,法院依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规定,判决其子承担应尽赡养义务,并采取强制执行的方式让被告履行判决。 通过普法案例的教育、引导、熏陶和启迪,村民不仅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借助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也使法治精神、法治观念渗透到头脑中、体现在日常行为中,形成人人信仰法治、崇尚法治的风尚。由此,村民从乡村治理的“旁观者”变为具有责任感的“参与者”“监督者”,并逐步形成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截至目前,朱沱镇“每周一案”已连续发布74期案例,其素材来自法庭、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平安办办理的真实案件以及全国范围内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为增强针对性,朱沱镇把全镇20个村(社区)分为5个组,每周轮流进行重点发言交流。 “下一步,朱沱镇将继续在深化法治乡村建设上谋实策出实招,在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上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为打造平安、和谐、稳定的法治乡村朱沱样板努力奋斗。”朱沱镇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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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和谐巴渝古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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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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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朱沱镇群众正在阅读新张贴的“每周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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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战海峰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郝 瑞
在长江重庆段,有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镇,自唐高祖武德三年在此设县,至今已有1300多年历史,这就是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如今,传统与现代交叉融合的这里,道路干净整洁、百姓安居乐业…… 古镇的和谐安宁,少不了“每周一案”的功劳。为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2020年3月,朱沱镇普法宣传“每周一案”应运而生,为朱沱镇10万余干部群众打开了一扇全新的法治学习之窗。
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 普法宣传进我家,知法守法靠大家。 普法宣传所用到的案例聚焦于社会热点,由驻镇政法单位和平安办供稿,确保案例的真实性、专业性和针对性,极大提升了法治宣传实效。 朱沱镇2021年普法“每周一案”之三十三“警惕新型毒品”出来时,福龙桥社区居民蒋跃云仔细阅读,收获丰富,写下了三点体会:“人生择路务取正道、因果相应莫存侥幸、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这三点体会,不仅是蒋跃云阅读仔细、用心体会的表现,也意味着朱沱镇的普法宣传做到亲民利民、深入人心。 朱沱镇各单位从自身职能出发,聚焦农村社会治安热点问题、矛盾纠纷多发领域、权利易受侵害群体,精心筛选案例、精细剖析案情、精准运用法律,把普法“每周一案”搞得有声有色。这一方面充分发挥实践指导作用,使村居在处理群众矛盾纠纷时有例可循;另一方面能够提醒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引导群众善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倡导群众“有纠纷找调解,省时省力不收钱”。这一举措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极大满足了农村群众在生产生活方面的法律需求。 抓住村镇干部关键少数 怎么抓住村镇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让“每周一案”发挥最大作用?朱沱镇想出了“点评”的法子。 点评案例,就像做语文阅读理解,不仅要把握案例核心,也要寻求类似事件的解决方法。朱沱镇鼓励村镇干部对案例进行点评,通过这种形式不断增强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积极引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治村。 石碓窝村村干部徐雪梅在阅读有关家庭暴力的案例后感触颇深:“面对家庭暴力,应当向加害人或被害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等单位进行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信息后,应当给予被害人帮助。作为被害人一方不能一味地容忍,应寻求法律保护,一味地容忍只会纵容加害者更加肆无忌惮。开展院坝会时,我们要加大宣传反家暴。”她说。 通过对案例进行学习、点评和讨论,村镇干部不仅懂得一些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提高了他们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渐成为懂村务、知民情、会协调的“法律明白人”,使他们在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时,能够坚守法律底线,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不偏不倚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推动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搭建村民自治互动平台 “每周一案”的许多案例,比如《三轮车超载翻下坡,好意搭乘难免赔偿》《装修房屋漏水致楼下受损应当赔偿》《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由一方承担是否有效》等,多取材于群众日常生活,以形象生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呈现,既接地气又富有感染力。 赡养问题在农村普遍存在,它被写进了2021年普法“每周一案”之二十三期。此案例为,朱沱镇大河村村民陈某76岁,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且生活不能自理。子女未对其尽赡养义务,现陈某住院治疗,无法负担医疗费用。通过村干部多次的调解,也未能让其子承担赡养义务。最终,法院依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规定,判决其子承担应尽赡养义务,并采取强制执行的方式让被告履行判决。 通过普法案例的教育、引导、熏陶和启迪,村民不仅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借助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也使法治精神、法治观念渗透到头脑中、体现在日常行为中,形成人人信仰法治、崇尚法治的风尚。由此,村民从乡村治理的“旁观者”变为具有责任感的“参与者”“监督者”,并逐步形成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截至目前,朱沱镇“每周一案”已连续发布74期案例,其素材来自法庭、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平安办办理的真实案件以及全国范围内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为增强针对性,朱沱镇把全镇20个村(社区)分为5个组,每周轮流进行重点发言交流。 “下一步,朱沱镇将继续在深化法治乡村建设上谋实策出实招,在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上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为打造平安、和谐、稳定的法治乡村朱沱样板努力奋斗。”朱沱镇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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