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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扫黑”促涉黑恶案件审判提质增效
许昌中院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专项斗争第一线

( 2021-10-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马维博
□ 本报通讯员 蒋家康 姚永丽

  “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结合扫黑除恶办案工作开展党员教育活动,真正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专项斗争第一线,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宝生表示。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许昌中院始终以高质量党建工作为引领,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创新“党建+扫黑”工作模式,实现党建和审判工作深度融合。
筑牢思想根基
  该院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学理论、强制度、重实践”为抓手,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扫黑团队利用每周工作例会、案件分析会等,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忠诚纯洁可靠的思想根基。
  扫黑团队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谈体会、查问题、明确改进措施,研判党建和审判工作。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初心使命四问”等制度做到常态化,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主题党日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场馆、重温入党誓词、支部书记上党课、红色经典交流等活动,引导干警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确保所办理涉黑恶案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打造扫黑品牌
 “支部工作法,既是支部的工作宝典,也是检验支部工作的试金石。”该院机关党委书记吕玉峰认为。该院扫黑队伍中,正式党员68名,预备党员1名,来自该院多个支部,通过“党建+”提炼工作特色,打造“一支部一品牌”,助推扫黑工作全面推进。
  2019年,许昌中院审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柴长安涉黑一案,被告人52名,卷宗材料281册,涉案财产近8亿元。
  案件受理后,该院党组第一时间抽调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优秀党员干警组成专案组,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切实发挥领导示范引领作用。
  专案组成员连续几个月封闭办案,整理阅卷笔录近60万字,连续5天庭前会议和19天开庭审理,撰写裁判文书238页,被告人柴长安最终以14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470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5名骨干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至15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及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案被推荐为全国、全省扫黑除恶典型案例、精品案件,并被写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大报告。
  其间,该院在确保审判质效与党建成效的深度融合的同时,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加强“头雁”培育,夯实支部书记“一岗双责”,既抓党建又抓业务。
  同时,设立党员先锋岗,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提升司法能力。完善考评机制,将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同考核,及时督促专项斗争中相关问题整改。
强化服务大局
  该院充分发挥扫黑团队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延伸服务职能,做到党员在哪里,党旗就飘扬在哪里。
  通过设立涉黑恶财产处置清单和查询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被告人债权机制,彻底清缴被告人“黑财”,在全省法院系统形成“黑财”处置的“许昌经验”。
  疫情防控期间,以云开庭、微法院等方式审理涉黑恶案件,实现现代科技与扫黑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党史学习教育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举办被害人集中退赔大会,常态化司法救助困难当事人,志愿服务做到广泛覆盖、群众满意。
  拓展和创新司法功能,向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发出司法建议91份,助推社会治理,护航经济健康发展。
  3年来,许昌中院以“党建+扫黑”模式,共审结62起涉黑恶案件,判处291名被告人。该模式被评为全市优秀党建项目,涌现出河南省法院系统“李庆军式审判团队”、全国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等3个先进集体和11名先进个人。
  张宝生说,在高质量党建引领下,许昌中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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