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0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治政府
9 5/9 4 5 6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构建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
· 银保监会升级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
· 增添“四新”特色 聚力知识产权强国
· 北京将试水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 图片新闻

北京将试水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 2021-10-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本报讯 记者王斌 近日,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据介绍,这是北京市首部规范、培育、发展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文件,对于适应信息时代发展,不断开辟新就业渠道,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进一步扩大稳定劳动者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若干措施》依据新就业形态所反映的特征、关系等,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划分为:与平台企业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平台企业进行劳动管理的“平台网约劳动者”;与平台企业或合作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平台单位就业员工”;依托平台从事经营、劳务等的“平台个人灵活就业人员”。针对不同劳动者就业中面临的不同问题,按照促进就业、稳定就业、提高就业质量的要求,从规范和支持两方面,重点提出了以下政策举措:切实维护劳动保障权益;试点建立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拓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通道。
  据了解,北京各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订与《若干措施》相配套的落实举措,下一步,北京将结合贯彻国家《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推进实施《若干措施》,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规范发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