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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集团因实施垄断协议被罚2.9亿

( 2021-09-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北京9月28日讯 记者万静 记者今天获悉,作为国内插座电器行业龙头老大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被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9481亿元。据悉,此案为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自机构改革以来,开出的金额最大的反垄断罚单。
  根据9月27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公示浙市监案〔202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4月30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和市场监管总局交办,对公牛集团涉嫌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14年至2020年,公牛集团在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在转换器、墙壁开关插座、LED照明、数码配件等电源连接和用电延伸性产品销售渠道与交易相对人(经销商)达成并实施固定和限定价格的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此外作为上市公司公牛集团也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违反反垄断法被处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3%的罚款,计2.9481亿元。
  依据我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如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牛集团在公告中称,自收到反垄断立案调查告知后,公牛集团第一时间成立了由董事长兼总裁为组长的反垄断合规自查及整改小组,组织内部全面自查、整改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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