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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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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昊
从法律援助政策的参与制定者到践行者,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到一线办案的法律援助律师……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旺林始终努力发挥着自己的职业优势和价值作用。 2003年,王旺林研究生毕业后到司法部工作,和法律援助结下了不解之缘——此后他多年工作在负责法律援助的部门。 为满足全国无律师县、少律师县群众的法律需求,“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应运而生,王旺林参与了这一项目从酝酿到出台的全过程。 作为政策参与制定者和工作组织者,王旺林推动“1+1”项目在全国各地开花结果,也见证了志愿者律师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渐渐地,他对“1+1”项目的感情也越来越深。 工作中,王旺林结识了致力于农民工法律援助和青少年权益保护事业的佟丽华律师。依托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佟丽华创办了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及北京中致儿童关爱基金会,并推动全国律协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形成全国律师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作网络。 北京致诚中心从2005年成立至今年6月,共接待法律咨询超11万件30余万人次,办结案件1.1万余件,帮助1.7万余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 王旺林观察发现,专业社会组织集中公益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是一项有益探索。同时,做专业的事情,不仅需资金投入,还要有热情,甚至坐得下去冷板凳。他说:“致诚专注于公益事业,令我很敬佩。” 王旺林认为,法律援助事业要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而致诚律所十多年不办收费案件,仅能维持机构人员和日常运转开支。在人员流失和运行成本居高不下又要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情况下,致诚所逐步放开了商业案件办理。 2017年,王旺林转换岗位成为一名律师。得知消息后,佟丽华与他就法律援助事业和律所发展相约而谈,随后向他发出邀请。 加入致诚所后的4年时间里,王旺林办理商事案件和法律援助案件,并为律所的商业律师管理建章立制,努力在不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办理商业案件为公益事业增加发展后劲。 如何实现商业和公益融合发展?王旺林结合自身民商法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开展商业律师实务课题研究,通过办案磨砺团队专业能力,在涉及银行、担保、建筑等领域取得了良好的业绩。通过让公益律师参与承办商事案件,提升公益律师收入,吸引人才扩大公益律师队伍。 “社会应鼓励支持公益律师适当办理商业案件,商业律师则应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尽到责任义务。”王旺林说。 今年王旺林主动申请成为“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到海南省澄迈县后,王旺林认真办理指派案件,积极接待群众咨询、接听12348热线、开展普法宣传。 乡村在振兴,基层的法律援助需求较多。到岗后的50多天里,王旺林就接到刑事、民事案件15件。会见时,海南方言不好懂,他耐心倾听、提问;回程没有车,他搭法院、检察院和过路人的“顺风车”;取保候审当事人罹患重病,他自己包车去海边的小渔村找当事人。 办理案件时,王旺林更是发挥所长,耐心细致。17岁的学生小高和一名不满16岁的学生一起盗窃了一部手机,失主报警后小高被抓获。案件经指派由王旺林承办。 了解到受害人可能出具谅解书,王旺林联系对方,说明情况后为小高拿到了谅解书。想到开学在即,王旺林连夜准备材料,说明取保候审更有利于小高继续接受教育。 9月1日,公安机关通知王旺林可以办理取保候审,让他感到十分振奋。 总结提炼,助力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王旺林初步总结出“五个告知、一个突出、注意细节、抓住重点”的办案方法。通过告知提供法律援助、风险、权利义务、法律援助律师身份及办案思路,突出证据的收集分析,既获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也达到了普法宣传的教育引导效果。 与法官、调解员的沟通交流中,王旺林展示出专业领域的扎实基本功。在大学生志愿者和实习生眼中,他更是解答咨询的“达人”。“运用法治思维办事”,王旺林对此颇为重视,并积极倡导推动当地建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文化环境。 一个律所副主任到一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是否有点“大材小用”?曾有人发出这样的疑问。 “在历年‘1+1’项目志愿者律师队伍中,有许多国内知名律所的主任、副主任、合伙人,还有很多专业能力突出的优秀律师。大家积极响应号召,秉持司法为民的情怀与责任,义无反顾投身法律援助事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了力量。”王旺林说。 在王旺林看来,“1+1”项目是国家的项目,受援地又是最需要法律服务的地方,因此不存在有些人认为的“大材小用”,且这个“用”并不小,即通过“1+1”项目为困难群众服务,能促进当地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项任务伟大而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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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旺林与法律援助的不解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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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共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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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昊
从法律援助政策的参与制定者到践行者,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到一线办案的法律援助律师……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旺林始终努力发挥着自己的职业优势和价值作用。 2003年,王旺林研究生毕业后到司法部工作,和法律援助结下了不解之缘——此后他多年工作在负责法律援助的部门。 为满足全国无律师县、少律师县群众的法律需求,“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应运而生,王旺林参与了这一项目从酝酿到出台的全过程。 作为政策参与制定者和工作组织者,王旺林推动“1+1”项目在全国各地开花结果,也见证了志愿者律师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渐渐地,他对“1+1”项目的感情也越来越深。 工作中,王旺林结识了致力于农民工法律援助和青少年权益保护事业的佟丽华律师。依托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佟丽华创办了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及北京中致儿童关爱基金会,并推动全国律协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形成全国律师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作网络。 北京致诚中心从2005年成立至今年6月,共接待法律咨询超11万件30余万人次,办结案件1.1万余件,帮助1.7万余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 王旺林观察发现,专业社会组织集中公益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是一项有益探索。同时,做专业的事情,不仅需资金投入,还要有热情,甚至坐得下去冷板凳。他说:“致诚专注于公益事业,令我很敬佩。” 王旺林认为,法律援助事业要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而致诚律所十多年不办收费案件,仅能维持机构人员和日常运转开支。在人员流失和运行成本居高不下又要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情况下,致诚所逐步放开了商业案件办理。 2017年,王旺林转换岗位成为一名律师。得知消息后,佟丽华与他就法律援助事业和律所发展相约而谈,随后向他发出邀请。 加入致诚所后的4年时间里,王旺林办理商事案件和法律援助案件,并为律所的商业律师管理建章立制,努力在不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办理商业案件为公益事业增加发展后劲。 如何实现商业和公益融合发展?王旺林结合自身民商法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开展商业律师实务课题研究,通过办案磨砺团队专业能力,在涉及银行、担保、建筑等领域取得了良好的业绩。通过让公益律师参与承办商事案件,提升公益律师收入,吸引人才扩大公益律师队伍。 “社会应鼓励支持公益律师适当办理商业案件,商业律师则应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尽到责任义务。”王旺林说。 今年王旺林主动申请成为“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到海南省澄迈县后,王旺林认真办理指派案件,积极接待群众咨询、接听12348热线、开展普法宣传。 乡村在振兴,基层的法律援助需求较多。到岗后的50多天里,王旺林就接到刑事、民事案件15件。会见时,海南方言不好懂,他耐心倾听、提问;回程没有车,他搭法院、检察院和过路人的“顺风车”;取保候审当事人罹患重病,他自己包车去海边的小渔村找当事人。 办理案件时,王旺林更是发挥所长,耐心细致。17岁的学生小高和一名不满16岁的学生一起盗窃了一部手机,失主报警后小高被抓获。案件经指派由王旺林承办。 了解到受害人可能出具谅解书,王旺林联系对方,说明情况后为小高拿到了谅解书。想到开学在即,王旺林连夜准备材料,说明取保候审更有利于小高继续接受教育。 9月1日,公安机关通知王旺林可以办理取保候审,让他感到十分振奋。 总结提炼,助力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王旺林初步总结出“五个告知、一个突出、注意细节、抓住重点”的办案方法。通过告知提供法律援助、风险、权利义务、法律援助律师身份及办案思路,突出证据的收集分析,既获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也达到了普法宣传的教育引导效果。 与法官、调解员的沟通交流中,王旺林展示出专业领域的扎实基本功。在大学生志愿者和实习生眼中,他更是解答咨询的“达人”。“运用法治思维办事”,王旺林对此颇为重视,并积极倡导推动当地建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文化环境。 一个律所副主任到一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是否有点“大材小用”?曾有人发出这样的疑问。 “在历年‘1+1’项目志愿者律师队伍中,有许多国内知名律所的主任、副主任、合伙人,还有很多专业能力突出的优秀律师。大家积极响应号召,秉持司法为民的情怀与责任,义无反顾投身法律援助事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了力量。”王旺林说。 在王旺林看来,“1+1”项目是国家的项目,受援地又是最需要法律服务的地方,因此不存在有些人认为的“大材小用”,且这个“用”并不小,即通过“1+1”项目为困难群众服务,能促进当地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项任务伟大而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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