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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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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法官温福彦:
终极追求“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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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检察路

法官温福彦:
终极追求“案结事了”

( 2021-09-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身影
  图① 温福彦(左三)开庭审理案件。
  图② 温福彦(中)对一起案件开展调解工作。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包翠婷 赵彩红

  工作33年,一直扎根于远离县城的人民法庭,足迹遍及辖区的每个村落,办理案件超5000件,调撤率年均达75%以上……温福彦,是广东省清远英德市人民法院西牛法庭庭长,一位眼中只有“案结事才了”、从不放弃调解的老法官,“一纸判决,并不是终点”是他的经典口头禅。
  1988年,年仅18岁的温福彦进入英德法院工作,在距离县城70多公里的青塘法庭,一干就是30多年,其间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职务,2019年5月被调往西牛法庭担任庭长职务。
  刚参加工作担任法院书记员时,温福彦每天除了立案审查、开庭记录、案件归档等工作,还要忙着处理涉诉来访事务。休息的时候,他总是看书以增强自己的法律知识储备。他还经常到当地的村民家中走访,了解当地的民俗风情等。正是这种不断进取的心态及日常的生活习惯,为他之后开展调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办案过程中,温福彦十分注重调解工作,他认为,看似小事的纠纷,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到人与人之间的团结,甚至是社会的稳定。因此,他在收案后总是认真研究案情,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准确把握当事人心态,用心用情用法用理化解一个个纠纷,赢得了辖区百姓的普遍赞誉。
  面对各种复杂对立的矛盾,特别是一些家长里短的琐碎,温福彦认为,想要修复双方关系,就要让老百姓把心里的委屈和想法说出来,再把法律思维揉进调解中,积极促进案件的调解。
  在一起财产纠纷案中,原被告是父子,原告(父亲)在英德两个镇均有家具生意。随着他的年纪越来越大,被告(其子女)便提议将其经营的生意分开来经营。原告同意并写了“分家协议书”,明确将其名下财产及经营的生意分开给子女们。可分开后,原告还想像当年那样经常召集子女们开会及决定如何经营,子女们不同意其老方法,久而久之便产生了矛盾。
  为此,原告诉请将分配给子女的财产及家具店收回。矛盾一度升级,原告的子女甚至说他有精神病,要将其强行送入精神病医院治疗。
  温福彦接案后,认为该案本质是家庭成员间的纠纷,如果处理不好,原被告之间的家庭关系就会破裂,矛盾会更激烈。于是,他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归纳各方的诉求和矛盾焦点。
  调解中,他以亲情为突破点,一方面让子女们了解父亲养家和创业的艰辛,另一方面也让父亲知道儿女长大了,应该放手让年轻人尝试,不要干预太多。通过多次的集中或单个调解,最后促使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撤回诉讼,且同意子女继续经营家具店。
  “一纸判决,并不是终点”,这是温福彦经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在温福彦看来,法槌敲响,案件可以结束,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不一定止步。因此,对于所有案件,他都是反复研究是否有调解的可能性,尽量让双方当事人都能得到最满意的结果,“案结事了”是他对法官生涯的终极追求。
  在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中,两个孩子因跑到被告租赁的“旱改水”工程施工现场(一个水深达3至4米、水面面积达200至300平方米左右的池塘边)玩耍,不慎跌入水中溺亡。因赔偿问题,两个孩子的家长将被告起诉到法院。
  温福彦接到该案件后,先到当地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再召集双方当事人到事发现场进行勘验后,组织双方开始了庭前调解工作。但尚未从痛失孩子的悲痛中解脱出来的孩子父母,情绪激动,坚持要求被告承担全部责任,全额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而被告则坚持认为,施工现场设有警示牌和防护栏,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双方因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庭前调解闹得不欢而散。
  考虑到生硬判决可能会造成原告方不服判决金额、被告方拒绝执行等局面,温福彦并没有放弃调解工作。在该案庭审的法庭辩论结束后,温福彦选择了暂时休庭,再一次对失去小孩的原告方进行安慰和开导,待原告方的悲伤情绪缓解后,再从法律的角度开展调解工作。同时他积极做被告的思想工作。经过多轮协商和利弊权衡后,原、被告双方最终在温福彦的主持下达成和解,被告当场支付了双方商定的补偿款。
  从业30多年,温福彦司法为民的初心未改,尽心尽力解纠纷促和谐,共排查矛盾纠纷线索5000余条,调解矛盾纠纷3700余件,调解成功率95%以上,参与协调处理突发、群体性矛盾事件100余起,共接待来访群众近万人,先后获评“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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