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2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平安中国·窗口
8 2/8 1 2 3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均口派出所全力守护“闽江源”
· 北京西城探索平安建设新路径
· 景宁法院“执行一件事”提质更便民
· 路地融合助推扫毒查缉
· 平罗推三级书记讲禁毒
· 普兰店检察解民企难题
· 海南边检中秋保畅护航国门口岸
· 富平监狱活跃改造氛围
· 图片新闻

景宁法院“执行一件事”提质更便民

( 2021-09-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窗口
□ 本报记者  陈东升
□ 本报通讯员 林海龙 汪龙

  “拍卖房产‘一件事’改革确实高效便捷!”在县人大代表调研景宁法院的座谈会上,季必华代表对景宁法院深化“执行一件事”改革的举措连连称赞。
  2019年,季必华成功竞拍一套法拍房,但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多次奔波于法院、综合执法局、行政服务中心。基于这一经历,他提出议案建议提高法拍房办证效率,实现司法拍卖后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改革。
  如今,拍卖房产处置已实现在线协办,拍前违章查询、拍后处置反馈、房产证办理资料在线流转、确认,竞拍人无需再奔波。这是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执行一件事”改革成果的直观体现。
延伸合作 进一步优化平台
  2020年6月以来,为解决财产查控、财产处置等执行环节工作量大、业务交叉、多头监管等问题,景宁法院开始探索执行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2020年9月,在县委改革办大力推动下,景宁法院“执行一件事”平台上线。通过该平台,执行干警可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控制、处置、权属转移等事项法律文书发送至各协助部门,办结后,再通过平台反馈至法院,实现了执行协助事项办理从线下“多次跑”到线上“零次跑”的转变。
  今年以来,景宁法院持续为“执行一件事”改革续力扩容。参与此平台的责任部门扩展到了13个,按照财产查询、财产控制、信息共享分类联动,线上办理事项链条更长、权责更加明晰。以查询为例,在婚姻、车辆、户籍、护照、公积金等22项高频执行查控事项基础上,增加了对司法网拍品拍前审查机制。景宁法院联合税务、综合执法等部门,通过该平台可以一键向多个主管部门发起审查,相关部门完成违章、税费征缴、政策限制等各类情况调查、核实后,按期反馈结果。最终由法院据此决定是否处置、如何处置,减少因财产调查不详尽、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原因造成的中止拍卖、悔拍、撤拍等问题。
细化举措 进一步提高效率
  “昨天白天外出执行调查,于是我晚上加班提交了15项执行协助申请,现在已经有9项通过了审核。”执行干警汪龙早上来到办公室,登录“执行一件事”平台,点开“我的申请”选项,查看协助申请进度。不到一小时,其中8项已经陆续收到反馈。
  借助在“执行一件事”平台增设“多部门联办”功能,查询或查控申请可一次性推送给多部门,实现数据同步调用、各部门同步办理。上传文书、系统审核、下载反馈,只需要三步操作,便可完成高频执行协作事项查控,实现从“各部门间来回跑”向“一键推送、一次联办”的转变。
  “这份股权查询上午已经发出,即将超时,请尽快办理。”执行干警叶宁勇在浙政钉工作联络群里发出“一键提醒”。“执行一件事”平台关联部门均实行专班专管、专人专办机制,大家组建浙政钉工作群及时沟通工作。同时,协同平台也会实时显示事项办理进度、全程留痕,便于双方跟踪事项办理情况。一般查询事项,各协助部门须在收到法律文书后当日办理,紧急事项须一小时内办结。景宁县改革办将在线办理情况纳入部门考核,并建立每日红牌通报机制,切实提高办事效能。
  据统计,自“执行一件事”平台上线以来,景宁法院执行事项受托平均用时从1.84天缩短到0.83天。事项受托期限内办结率为100%,每案的财产查询时间缩短3天,财产控制时间缩短2天,执行质效明显提升。
创新举措 进一步落实便民
  “我在网上拍了一套房产,成交后第二天就完成了过户手续,真方便。”2021年6月25日,李某通过司法拍卖购得一处房产,在线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尾款后,执行干警便通过“执行一件事平台”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起协助解除查封和抵押的申请。第二天,李某便接到电话通知,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缴纳税款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了。本次法拍房产过户前后,他只跑了一次窗口,效率之高、流程之方便令李某很满意。
  拍卖房产过户时间从两周减至两日,便民措施的落地得益于“执行一件事”改革实施细则快速落地。收到季必华等人大代表的提案后,景宁法院联合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等部门外出学习相关经验,同时,在市中院的指导下,从拍前在线审查,到拍后线上过户,推进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从设想变为现实。
  “景宁是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执行‘一件事’改革在压缩事项办理时长和缩短空间距离的同时,我们也在探索如何将创新民族帮扶政策纳入改革事项。”景宁法院执行局局长肖来介绍,为此,该院联合县民宗局出台《关于涉少数民族执行案件帮扶实施办法(试行)》,并优化帮扶机制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以通过移动微法院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及银行账号,法院审核后通过“执行一件事”平台提交至县民宗局审批,对符合帮扶条件的当事人由民宗局发放帮扶资金。
  “老雷最近的状态还不错,之前收到的帮扶款,村委帮他买了鸡苗。其他体力活他暂时还做不了,但养鸡还是可以的。”执行干警钟晓芳给村干部打完回访电话后,悬着的心放下了。老雷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执行申请人,由于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有限,老雷申请了执行救助,总算解决了治疗费用难题。民族帮扶机制出台后,作为符合条件的对象,老雷申请到了帮扶款,用以发展生产。
  目前,该机制已帮扶4名困难少数民族当事人,发放帮扶资金28000元,同时景宁法院和民宗局将持续跟进,对产业发展及产品销售等方面给予帮助支持。
  景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海龙表示,“执行一件事”改革还在不断完善,未来将探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智能化”改革在执行领域的应用,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执行效率和质量,让当事人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浙江法院“重要窗口”建设增添亮丽的“景宁风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