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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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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丁小红:本院受理原告樊增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324民初39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樊增军与被告丁小红离婚;二、婚生子樊振光、樊振东均由原告樊增军抚养,被告丁小红每月支付樊振光、樊振东每人抚养费各500元,至两子女各自年满18周岁时止(每人每年抚养费于每年12月30日前付清)。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樊增军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路口法庭领取判决书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杨尚礼:本院受理谭国喜与杨尚礼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324民初5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李敏捷:本院受理原告湖北大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大冶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严赵义:本院受理原告王远良诉被告严赵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云0802民初3244号。原告的诉请为: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004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现住址不详,电话不通,本院无法联系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姚荣、朱玉海:本院受理原告马兰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郭树刚:本院受理原告高德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苏雅:本院受理郭跃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54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陈树林:本院受理罗才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729民初3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陈树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罗才华购车款壹万肆仟圆整(¥14000.00);二、被告陈树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罗才华违约金贰仟圆整(2000.00);三、驳回原告罗才华的其它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383元及公告费,由原告罗才华承担。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鼓扬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高大勇:本院受理原告陈从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初24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张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韦琪:本院受理原告魏长安诉被告韦琪合伙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铜仁市农业农村局与贵州傲农武峰畜牧有限公司申请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效力(2021)黔06民特19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3日立案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二十条规定,将该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1.贵州傲农武峰畜牧有限公司(乙方)应根据《贵州傲农武峰畜牧有限公司污水溢流事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书》的要求和标准,自行组织开展修复工作。2.2021年8月底前,乙方根据修复方案组织开展修复工作。修复工程由乙方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全过程监督,铜仁市农业农村局(甲方)适时进行监督。修复工程实施结束后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共同邀请专家对修复效果进行评估。3.乙方应承担生态环境损害相关费用共计45.44437万元。鉴定评估、修复方案编制、第三方监督及专家验收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支付。4.乙方承担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1万元。公告期30日,自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之日计算。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军永、彭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1)皖1204民初3659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诉讼服务大厅二楼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河北美图丝网制品有限公司、刘泽英: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安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河北美图丝网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安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谢苗苗:本院受理孟涛诉你同居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82民初3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许文化:本院受理原告骆国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保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于国库:本院受理曹红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881民初1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李宗涛:本院受理原告沂南县东方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不按时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7628号 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协鑫电器元件厂: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虹特合金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协鑫电器元件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2月01日10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6752号 张雷: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黔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20日。本案定于2021年12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王孟降:本院受理袁欢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东北塘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中程盛佳(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真真诉你、无锡百家阁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公告送达了(2020)苏0205民初4440号民事判决书,对此无锡百家阁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现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袁涛:本院受理原告邢太珍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姜福瑞:本院受理原告杨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2021)粤0511执377号 林明强(公民身份号码:440504196909050416):关于申请执行人孙少锋与被执行人林明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2021)粤0511执37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林明强名下的位于汕头市金砂中路47号金凤城龙座2039号铺位(权证号:粤房证字第1232921号),以清偿本案债务。并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网络询价,网络询价结果已在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告,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511执37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三份网络询价报告。如对上述报告以及上述三个参考价格的平均值97671.33元有异议,应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将按评估书的70%为首次起拍价交付网上拍卖,如流拍,依法降低拍卖底价20%继续拍卖;若降价仍未能成交,则继续挂网变卖,请自行关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不另行通知。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5702号 蔡敏、曹勇:本院已受理原告蔡长春与蔡敏、曹勇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传票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6354号 上海腾麒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腾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金成山、谢晓晴、余国华、宋连标:本院受理原告江西新冀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9日宣告山东稼禾生物(山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稼禾公司)破产,稼禾公司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原件,根据山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0406破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稼禾公司破产程序,管理人声明稼禾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400052370863T的《营业执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管理人并对稼禾公司申请注销。特此公告。 山东稼禾生物(山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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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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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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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丁小红:本院受理原告樊增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324民初39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樊增军与被告丁小红离婚;二、婚生子樊振光、樊振东均由原告樊增军抚养,被告丁小红每月支付樊振光、樊振东每人抚养费各500元,至两子女各自年满18周岁时止(每人每年抚养费于每年12月30日前付清)。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樊增军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路口法庭领取判决书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杨尚礼:本院受理谭国喜与杨尚礼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324民初5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李敏捷:本院受理原告湖北大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大冶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严赵义:本院受理原告王远良诉被告严赵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云0802民初3244号。原告的诉请为: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004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现住址不详,电话不通,本院无法联系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姚荣、朱玉海:本院受理原告马兰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郭树刚:本院受理原告高德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苏雅:本院受理郭跃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54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陈树林:本院受理罗才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729民初3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陈树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罗才华购车款壹万肆仟圆整(¥14000.00);二、被告陈树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罗才华违约金贰仟圆整(2000.00);三、驳回原告罗才华的其它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383元及公告费,由原告罗才华承担。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鼓扬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高大勇:本院受理原告陈从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初24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张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韦琪:本院受理原告魏长安诉被告韦琪合伙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铜仁市农业农村局与贵州傲农武峰畜牧有限公司申请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效力(2021)黔06民特19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3日立案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二十条规定,将该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1.贵州傲农武峰畜牧有限公司(乙方)应根据《贵州傲农武峰畜牧有限公司污水溢流事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书》的要求和标准,自行组织开展修复工作。2.2021年8月底前,乙方根据修复方案组织开展修复工作。修复工程由乙方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全过程监督,铜仁市农业农村局(甲方)适时进行监督。修复工程实施结束后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共同邀请专家对修复效果进行评估。3.乙方应承担生态环境损害相关费用共计45.44437万元。鉴定评估、修复方案编制、第三方监督及专家验收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支付。4.乙方承担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1万元。公告期30日,自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之日计算。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军永、彭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1)皖1204民初3659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诉讼服务大厅二楼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河北美图丝网制品有限公司、刘泽英: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安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河北美图丝网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安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谢苗苗:本院受理孟涛诉你同居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82民初3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许文化:本院受理原告骆国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保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于国库:本院受理曹红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881民初1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李宗涛:本院受理原告沂南县东方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不按时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7628号 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协鑫电器元件厂: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虹特合金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协鑫电器元件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2月01日10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6752号 张雷: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黔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20日。本案定于2021年12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王孟降:本院受理袁欢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东北塘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中程盛佳(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真真诉你、无锡百家阁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公告送达了(2020)苏0205民初4440号民事判决书,对此无锡百家阁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现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袁涛:本院受理原告邢太珍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姜福瑞:本院受理原告杨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2021)粤0511执377号 林明强(公民身份号码:440504196909050416):关于申请执行人孙少锋与被执行人林明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2021)粤0511执37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林明强名下的位于汕头市金砂中路47号金凤城龙座2039号铺位(权证号:粤房证字第1232921号),以清偿本案债务。并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网络询价,网络询价结果已在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告,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511执37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三份网络询价报告。如对上述报告以及上述三个参考价格的平均值97671.33元有异议,应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将按评估书的70%为首次起拍价交付网上拍卖,如流拍,依法降低拍卖底价20%继续拍卖;若降价仍未能成交,则继续挂网变卖,请自行关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不另行通知。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5702号 蔡敏、曹勇:本院已受理原告蔡长春与蔡敏、曹勇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传票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6354号 上海腾麒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腾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金成山、谢晓晴、余国华、宋连标:本院受理原告江西新冀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9日宣告山东稼禾生物(山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稼禾公司)破产,稼禾公司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原件,根据山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0406破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稼禾公司破产程序,管理人声明稼禾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400052370863T的《营业执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管理人并对稼禾公司申请注销。特此公告。 山东稼禾生物(山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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