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1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综合
9 8/9 7 8 9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中宣部授予吴蓉瑾、王红旭“时代楷模”称号
· 国内新冠疫苗接种总剂次和覆盖人数全球居首
·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泸县抗震救灾
· “跟着冬奥来我家”绘画征集活动开启
· 干部群众成为社会治理“合伙人”
· 美国是不折不扣的世界和平破坏者
· 图片新闻
· 两项补贴惠及困难及重度残疾人逾2679万
· 神舟十二号载人飞船即将返回
· 霍邱县“百日攻坚”信访突出问题
· 佛冈汤塘镇上好开学季禁毒第一课
· 惠州惠南科技园禁毒反诈宣传进企业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5年
与北京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合同未尽事宜的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5年
与北京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合同未尽事宜的公告

( 2021-09-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2005年6月29日,我行与北京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华投资”)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向文华投资打包转让多户不良贷款。2005年6月30日,文华投资与我行签订《委托清收协议》,将前述债权委托我行清收,委托期限两年,将所有委托债权相关文件之原件委托我行管理,债权对应的抵押权、质押权及其他权利亦未办理变更手续。该《委托清收协议》于2007年6月30日到期后,文华投资未对前述债权的相关资料及遗留问题进行妥善安排。经查询,文华投资于2010年办理了公司工商登记注销,我行目前无法与文华投资取得联系。因我行档案管理及债务人诉求需要,现公告敦促文华投资及原股东周广文、周建林和周留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联系我行(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3601010971),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并处理债权。逾期不联系我行,将视为授权我行按原《委托清收协议》约定之权限继续对前述债权项下档案资料及权证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