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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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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检察制发检察建议监督农资废弃物回收
为“红美人”种植土壤保驾护航

( 2021-09-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聚焦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方芳 林玲

  “现在‘红美人’种植基地看上去清清爽爽的,土壤安全了年底收成自然就好了。”日前,浙江省象山县晓塘乡的农户老张对前来“回头看”的检察官笑着说道。
  老张的喜悦从何而来?这得从一份检察建议说起。
  象山县是“红美人”柑橘种植大县。每年春季正值祛除农害的集中时期,农户们一般都会采用药剂进行防治,药剂包装袋随处散落成了常态。今年4月,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红美人”种植基地的温棚夹道内遗留着农药瓶、农药包装袋等不易降解的农资废弃物,旁边的农田、沟渠里有成堆的丢弃农用薄膜。
  “这些农资废弃物属于高分子材料,既不受微生物侵蚀,也不能自行分解,而且残留的农药会渗入土壤、水体,对土壤结构、肥力造成破坏,影响农作物生长发育,有可能导致‘红美人’减产。”针对农资废弃物产生的危害,检察官提出“全面排摸、重点突破”的公益诉讼保护思路,决定从“红美人”种植基地周边入手,开展针对性保护。
  象山县检察院专门成立调查核实工作组,深入田间地头,走访相关职能单位,调查了解农资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发现县域范围内不同程度地存在未及时回收处置农资废弃物、未设立完备的农资废弃物回收点等问题。
  “保护‘红美人’种植基地,检察机关不仅要督促履职,更要注重与责任部门联动,形成保护合力。”根据这一办案理念,象山县检察院积极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快清理种植基地内的农资废弃物,做好日常监管并加大执法力度。
  长期以来,相关行政机关积极督促各责任单位回收农资废弃物,检察机关介入后,第一时间细化责任,组织开展县域范围内的农资废弃物回收处置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专题部署,要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同时,采取发放告知书、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县、乡、村三级农资废弃物回收点等措施,并针对“红美人”种植基地等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清理行动。截至6月,象山全县共回收农资废弃包装物30余吨,无害化处置约27吨。
  “‘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美丽农田’决不能缺位。这次检察机关助力回收处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们十分欢迎。”象山县负责农业的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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