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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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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婕
9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一)》。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介绍说,案例以有效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主题,围绕人民法庭布局、专业化建设、服务乡村振兴、参与基层治理、人员管理、考核机制、组织领导等方面,选编16个案例。 明确法庭基层治理定位 2021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决定》完善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大保障支持力度,规范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及路径,助力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明确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责和路径,支持人民法庭工作,在全国尚属首次。 《决定》全文共14条。紧紧围绕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定位不准、任务不清、体制机制不顺、保障不力等具体问题,逐一予以回应、作出规定,体现了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提高了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决定》要求人民法庭要积极主动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更好发挥审判职能、提高审判质效,创新方式方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决定》完善线上线下诉讼服务体系,提高司法效率,合理运用“云办案”“云庭审”、巡回审判等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化司法服务。同时,要求人民法庭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决定》从制度层面就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领导机制、统筹协调机制、考核管理机制等作出规定,对社会各界各领域主体和各类媒体支持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作出规定。 《决定》规定人民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引导司法资源、人员力量向人民法庭倾斜,建立人民法庭队伍激励关怀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创新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确保法庭工作整体推进 新形势下,江西人民法庭面临区域布局不合理、基础建设滞后、信息化程度不高、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保障不充分、管理不够规范、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影响了人民法庭职能发挥。为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于2017年9月在全省启动“全面双达标”活动,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在“基础建设”和“规范管理”两个方面达标。 截至2020年底,江西省已建成293个“双达标”人民法庭,占实际运行的90%。预计到2021年底,这一比率将超过95%。人民法庭工作进一步改进,职能进一步增强,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充分。 江西高院党组把人民法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根据最高法部署,相继出台10个指导性文件,确保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整体推进。进一步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建好中心法庭,强化巡回审判的辐射带动作用,全省共合并人民法庭42个,增设巡回审判点1500余个。加强人员配备,截至2021年7月底,全省人民法庭共配备534名员额法官、404名法官助理、582名书记员、195名司法警察和223名保安。 江西高院坚持综合性和专业化相结合的人民法庭发展思路。在广大乡镇,建设综合性人民法庭,继续发挥好人民法庭便民职能;在城区等特定区域,推动人民法庭向专业化转型,集中受理类型案件,依法规范、引导市域治理主体,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截至2021年7月,全省法院已挂牌成立家事、少年、金融、道交、知产、旅游、环境资源等专业化人民法庭60个。 新型法庭服务乡村振兴 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赵湾法庭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着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努力建设方便群众的服务型法庭、助推治理的创新型法庭、回应需求的为民型法庭,便民服务有新实效,参与治理有新格局,服务乡村振兴有新举措,审判质效有新提升。 赵湾法庭近3年年均收案数360余件,结收比100%,调撤率61%,无超审限案件、无错误性发改案件、无信访投诉,群众满意率每年都在98%以上。2020年,被最高法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构建“三重网络”,建设服务型法庭,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赵湾法庭构建“法庭+巡回审判点+诉讼联络员”的便民服务网络;构建“专门合议庭+乡村审判+以案说法”的巡回审判网络,组建服务乡村振兴合议庭,选择事关乡村发展、乡风培育等典型案件,在村居院落、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构建“一站式服务+远程调解+网上开庭”的线上诉讼网络。 推进“三力联调”,建设创新型法庭,探索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赵湾法庭强化诉前引导,促进乡村和谐稳定。引导村民算好“五笔账”,理性对待矛盾纠纷,避免“赢了官司输了钱”,理性选择诉前调解化解矛盾;加强委托调解机制建设,调解不成的纠纷及时转入诉讼程序,快速立案,快审快判;法庭坚持每季度向辖区镇政府发送法庭受理案件通报,根据案件特点剖析纠纷产生原因,提出预警防范对策建议,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落实“四化措施”,建设为民型法庭,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新需要。赵湾法庭注重亮化服务窗口,更好展现法官形象;优化审判力量,让服务大局有力量;深化审务公开,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强化社群服务,让便民服务润心田。 本报北京9月1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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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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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由省人大明确法庭参与基层治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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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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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婕
9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一)》。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介绍说,案例以有效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主题,围绕人民法庭布局、专业化建设、服务乡村振兴、参与基层治理、人员管理、考核机制、组织领导等方面,选编16个案例。 明确法庭基层治理定位 2021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决定》完善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大保障支持力度,规范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及路径,助力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明确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责和路径,支持人民法庭工作,在全国尚属首次。 《决定》全文共14条。紧紧围绕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定位不准、任务不清、体制机制不顺、保障不力等具体问题,逐一予以回应、作出规定,体现了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提高了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决定》要求人民法庭要积极主动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更好发挥审判职能、提高审判质效,创新方式方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决定》完善线上线下诉讼服务体系,提高司法效率,合理运用“云办案”“云庭审”、巡回审判等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化司法服务。同时,要求人民法庭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决定》从制度层面就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领导机制、统筹协调机制、考核管理机制等作出规定,对社会各界各领域主体和各类媒体支持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作出规定。 《决定》规定人民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引导司法资源、人员力量向人民法庭倾斜,建立人民法庭队伍激励关怀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创新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确保法庭工作整体推进 新形势下,江西人民法庭面临区域布局不合理、基础建设滞后、信息化程度不高、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保障不充分、管理不够规范、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影响了人民法庭职能发挥。为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于2017年9月在全省启动“全面双达标”活动,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在“基础建设”和“规范管理”两个方面达标。 截至2020年底,江西省已建成293个“双达标”人民法庭,占实际运行的90%。预计到2021年底,这一比率将超过95%。人民法庭工作进一步改进,职能进一步增强,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充分。 江西高院党组把人民法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根据最高法部署,相继出台10个指导性文件,确保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整体推进。进一步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建好中心法庭,强化巡回审判的辐射带动作用,全省共合并人民法庭42个,增设巡回审判点1500余个。加强人员配备,截至2021年7月底,全省人民法庭共配备534名员额法官、404名法官助理、582名书记员、195名司法警察和223名保安。 江西高院坚持综合性和专业化相结合的人民法庭发展思路。在广大乡镇,建设综合性人民法庭,继续发挥好人民法庭便民职能;在城区等特定区域,推动人民法庭向专业化转型,集中受理类型案件,依法规范、引导市域治理主体,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截至2021年7月,全省法院已挂牌成立家事、少年、金融、道交、知产、旅游、环境资源等专业化人民法庭60个。 新型法庭服务乡村振兴 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赵湾法庭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着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努力建设方便群众的服务型法庭、助推治理的创新型法庭、回应需求的为民型法庭,便民服务有新实效,参与治理有新格局,服务乡村振兴有新举措,审判质效有新提升。 赵湾法庭近3年年均收案数360余件,结收比100%,调撤率61%,无超审限案件、无错误性发改案件、无信访投诉,群众满意率每年都在98%以上。2020年,被最高法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构建“三重网络”,建设服务型法庭,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赵湾法庭构建“法庭+巡回审判点+诉讼联络员”的便民服务网络;构建“专门合议庭+乡村审判+以案说法”的巡回审判网络,组建服务乡村振兴合议庭,选择事关乡村发展、乡风培育等典型案件,在村居院落、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构建“一站式服务+远程调解+网上开庭”的线上诉讼网络。 推进“三力联调”,建设创新型法庭,探索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赵湾法庭强化诉前引导,促进乡村和谐稳定。引导村民算好“五笔账”,理性对待矛盾纠纷,避免“赢了官司输了钱”,理性选择诉前调解化解矛盾;加强委托调解机制建设,调解不成的纠纷及时转入诉讼程序,快速立案,快审快判;法庭坚持每季度向辖区镇政府发送法庭受理案件通报,根据案件特点剖析纠纷产生原因,提出预警防范对策建议,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落实“四化措施”,建设为民型法庭,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新需要。赵湾法庭注重亮化服务窗口,更好展现法官形象;优化审判力量,让服务大局有力量;深化审务公开,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强化社群服务,让便民服务润心田。 本报北京9月1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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