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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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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瑜:本院受理李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22民初32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讼状,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江门市蓬江区鑫兴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安徽福门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22民初36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讼状,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戴公慧:本院受理陶伟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庄月香:本院受理原告林春玉诉被告庄月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802民初17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由被告庄月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林春玉海鲜款293200元及自2021年5月17日起按年利率5.775%计算支付逾期利息至款项清偿之日止;2.由被告庄月香承担案件受理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温八英:本院受理原告刘福香与被告温八英、赖水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赖水莲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陈桂东: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汪传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鄂13民终34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郝店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王迪:本院受理原告于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727民初6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 李家帮:本院已受理原告董红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正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偃师市豫苏实验学校:本院受理赵贤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324民初6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姚玉桥:本院受理原告李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直接及邮寄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并定于2021年11月26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刘泽华:本院受理原告庄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626民初7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金学军:本院受理江苏项王故里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给付租金678903元、违约金706059元(违约金暂计算至2021年5月27日,并按月利率2%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清时止);2.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刘珊:受理原告宿迁世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302民初651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被告刘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宿迁世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金19万元及违约金6.5万元,合计25.5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787元,由被告刘珊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陈博雅:原告鲁飞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张亮怀、周柳菇:原告黄菊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705民初25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金国付:本院审理西塞山区林氏轮胎批发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7297号 梁宇:本院受理原告陆津津与被告梁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2月01日0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8346号 朱阳春:本院受理原告周优国与被告朱阳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2月01日09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7745号 干重敏、牟国青:我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荆支行与被告干重敏、牟国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2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大荆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高长河:本院受理曹阳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881民初22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陈雪松:本院受理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1)皖0422民初462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1年12月1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马楠: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马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1)皖0422民初439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道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方心谦、方心思:本院受理原告寿县旭东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诉被告方心谦、方心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422民初25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刘强:本院受理杨建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诗雅:本院受理原告刘公良诉被告程玉锦、刘诗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84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60日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无锡市蓝叶科技有限公司、刘其顺:本院受理锡山区查桥骆氏车辆配件厂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镇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周景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判决。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30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周景竹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赔付34400元,并承担诉讼费330元。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陈小玉:本院受理原告周芝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1)桂0326民初93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百寿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 徐剑锋:本院审理原告华红鹰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32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尹雪:本院审理原告倪程斐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9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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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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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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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瑜:本院受理李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22民初32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讼状,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江门市蓬江区鑫兴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安徽福门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22民初36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讼状,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戴公慧:本院受理陶伟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庄月香:本院受理原告林春玉诉被告庄月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802民初17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由被告庄月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林春玉海鲜款293200元及自2021年5月17日起按年利率5.775%计算支付逾期利息至款项清偿之日止;2.由被告庄月香承担案件受理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温八英:本院受理原告刘福香与被告温八英、赖水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赖水莲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陈桂东: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汪传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鄂13民终34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郝店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王迪:本院受理原告于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727民初6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 李家帮:本院已受理原告董红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正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偃师市豫苏实验学校:本院受理赵贤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324民初6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姚玉桥:本院受理原告李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直接及邮寄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并定于2021年11月26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刘泽华:本院受理原告庄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626民初7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金学军:本院受理江苏项王故里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给付租金678903元、违约金706059元(违约金暂计算至2021年5月27日,并按月利率2%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清时止);2.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刘珊:受理原告宿迁世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302民初651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被告刘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宿迁世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金19万元及违约金6.5万元,合计25.5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787元,由被告刘珊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陈博雅:原告鲁飞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张亮怀、周柳菇:原告黄菊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705民初25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金国付:本院审理西塞山区林氏轮胎批发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7297号 梁宇:本院受理原告陆津津与被告梁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2月01日0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8346号 朱阳春:本院受理原告周优国与被告朱阳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2月01日09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7745号 干重敏、牟国青:我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荆支行与被告干重敏、牟国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2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大荆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高长河:本院受理曹阳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881民初22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陈雪松:本院受理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1)皖0422民初462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1年12月1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马楠: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马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1)皖0422民初439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道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方心谦、方心思:本院受理原告寿县旭东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诉被告方心谦、方心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422民初25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刘强:本院受理杨建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诗雅:本院受理原告刘公良诉被告程玉锦、刘诗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84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60日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无锡市蓝叶科技有限公司、刘其顺:本院受理锡山区查桥骆氏车辆配件厂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镇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周景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判决。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30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周景竹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赔付34400元,并承担诉讼费330元。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陈小玉:本院受理原告周芝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1)桂0326民初93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百寿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 徐剑锋:本院审理原告华红鹰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32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尹雪:本院审理原告倪程斐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9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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