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1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学院
13 11/13 10 11 12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规则研究
· 发挥文化产业促进法在深化产业治理中的作用
· 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
·

崔瑜谈合规管理的政府监管——
是政府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着力点
· 确立契约型与组织型合伙两种类型
· 应重点考虑平台规则合理性等因素
· 存在局部试点和暂时试行两种方式



崔瑜谈合规管理的政府监管——
是政府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着力点

( 2021-09-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清华大学崔瑜在《行政法学研究》2021年第4期上发表题为《论企业合规管理的政府监管》的文章中指出:
  合规管理是企业防控合规风险的利器,合规管理的政府监管是政府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着力点,也是保障市场有序运行不可替代的力量。当前,合规管理的政府监管存在过度依赖行政主导、监管制度供给不足、未能彰显监管功能优势等问题。合规管理的政府监管需要消解企业管理自主权与政府监管权之间的张力,政府的监管担当至少包含三个层次:首先是充分发挥政府对企业合规管理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其次是加强违法违规行为事后制裁与合规管理监管之间的衔接联动,最后是以监管激励为契机提升企业的回应性,为企业合规治理提供可持续的助力。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