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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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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维
非法社会组织扰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污染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侵蚀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财产,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今年3月20日以来,民政部等18部委联合行动,各地民政部门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整治各类非法社会组织,有效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了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近日,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空间,民政部公布了近期取缔的10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 取缔“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案。“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设立15个内设机构和“学术委员会”“青年科学家联盟”等38个分支机构,在全国各地举办论坛,开展“北相十五大领域首席科学家”等评奖评选活动,并组织制造所谓“永动机”“虫洞输通机”“意念照相机”“心灵感应机”等设备。该非法社会组织与境外组织共同出版多份刊物,围绕反相对论等伪科学研究,发表违背科学常识的“研究成果”,其中“熟鸡蛋返生”事件引发网络热议。2021年6月,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对“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及其分支机构予以取缔。 取缔“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案。“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医疗卫生、营养保健领域的生产经营和科研单位,以及健康领域企业家、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服务性、学术性行业团体。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等,下设“母婴专业委员会”“中医全息医学专业委员会”“健康工程展示中心”等多个分支机构,通过参与主办“产业博览会”“产业大会”等活动,向部分参会人员颁发培训证书并收取费用。2021年4月,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及其分支机构予以取缔。 取缔“全国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案。“全国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助力国家融媒体发展战略、推动职业教育融媒体发展而成立。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等,下设地域性分支机构“齐鲁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并在全国范围内吸纳100多家职业教育院校“入盟”,向部分职业教育院校颁发“常务理事单位”牌匾。2019年以来,先后在天津、内蒙古、山东等地多次召开全国性会议并收取会务费。2021年7月,天津市民政局依法对“全国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予以取缔。 取缔“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案。“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未经登记,自称是全国各地美术培训学校、美术工作者、美术教育者以及美术爱好者组成的专业公益性社团组织。该非法社会组织制定所谓“章程”,内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在全国22个省份发展理事单位47家,并相继在河北、浙江、安徽、福建等地召开6次“联盟峰会”。2021年5月,河北省石家庄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予以取缔。 取缔“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案。“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国内知名大宗商品交易机构、国有银行和财经类高校联合发起成立,致力于研究、服务大宗商品行业的第三方平台。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理事会、秘书处、秘书长等,在微信公众号及有关媒体上发表宣传文章,在北京、上海等地多次召开会议、举办论坛,并以“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名义到企业开展调研,吸纳多家大宗商品交易机构成为“会员单位”。2021年6月,上海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予以取缔。 此外5起案例包括:取缔“上海老房子俱乐部”案、取缔“大国徽商企业家联合会”案、取缔“中国膜结构行业协会”案、取缔“智慧中国联合会”案、取缔“中国红色书画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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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曝光十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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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熟鸡蛋返生”事件非法社会组织被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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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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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维
非法社会组织扰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污染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侵蚀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财产,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今年3月20日以来,民政部等18部委联合行动,各地民政部门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整治各类非法社会组织,有效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了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近日,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空间,民政部公布了近期取缔的10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 取缔“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案。“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设立15个内设机构和“学术委员会”“青年科学家联盟”等38个分支机构,在全国各地举办论坛,开展“北相十五大领域首席科学家”等评奖评选活动,并组织制造所谓“永动机”“虫洞输通机”“意念照相机”“心灵感应机”等设备。该非法社会组织与境外组织共同出版多份刊物,围绕反相对论等伪科学研究,发表违背科学常识的“研究成果”,其中“熟鸡蛋返生”事件引发网络热议。2021年6月,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对“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及其分支机构予以取缔。 取缔“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案。“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医疗卫生、营养保健领域的生产经营和科研单位,以及健康领域企业家、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服务性、学术性行业团体。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等,下设“母婴专业委员会”“中医全息医学专业委员会”“健康工程展示中心”等多个分支机构,通过参与主办“产业博览会”“产业大会”等活动,向部分参会人员颁发培训证书并收取费用。2021年4月,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及其分支机构予以取缔。 取缔“全国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案。“全国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助力国家融媒体发展战略、推动职业教育融媒体发展而成立。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等,下设地域性分支机构“齐鲁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并在全国范围内吸纳100多家职业教育院校“入盟”,向部分职业教育院校颁发“常务理事单位”牌匾。2019年以来,先后在天津、内蒙古、山东等地多次召开全国性会议并收取会务费。2021年7月,天津市民政局依法对“全国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予以取缔。 取缔“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案。“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未经登记,自称是全国各地美术培训学校、美术工作者、美术教育者以及美术爱好者组成的专业公益性社团组织。该非法社会组织制定所谓“章程”,内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在全国22个省份发展理事单位47家,并相继在河北、浙江、安徽、福建等地召开6次“联盟峰会”。2021年5月,河北省石家庄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予以取缔。 取缔“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案。“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国内知名大宗商品交易机构、国有银行和财经类高校联合发起成立,致力于研究、服务大宗商品行业的第三方平台。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理事会、秘书处、秘书长等,在微信公众号及有关媒体上发表宣传文章,在北京、上海等地多次召开会议、举办论坛,并以“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名义到企业开展调研,吸纳多家大宗商品交易机构成为“会员单位”。2021年6月,上海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予以取缔。 此外5起案例包括:取缔“上海老房子俱乐部”案、取缔“大国徽商企业家联合会”案、取缔“中国膜结构行业协会”案、取缔“智慧中国联合会”案、取缔“中国红色书画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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