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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09-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朱子豪、朱子宸、李红:本院受理步伟与李德众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朱子豪、朱子宸、李红:原告张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朱子豪、朱子宸:原告步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吴静:原告刘宝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刘江:本院受理宋建峡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及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陈海大、阿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朱志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281民初1291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倪富勇:本院受理盖周雪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2625民初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马关县人民法院
邢兴:本院受理汪守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81民初302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贵州星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诉你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因你公司已不在公司登记地址办公,且法定代表人李泽华拒接电话,无法向你公司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应诉通知书、强制清算申请书及相关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或申请听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李发清:本院受理姚尚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20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借款27000元、律师费6000元并承担诉讼费626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二十里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吕洪君、臧俊、安治强、卢雄心、张庆芝、宋秀军、付大海、方祥友、张庆芝、张伟亭:本院受理阜阳市三和物流有限公司诉你们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5628、6346、4801、6286、6348、7002、6290、6344、6348、63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高莉: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宋鲁弟:本院受理常剑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禄口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梁玉磊:本院受理阜阳市安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郭进:本院受理卞洪振诉你离婚纠纷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孙顶峰:本院受理杨威、杨柳诉你及刘明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吉0202民初229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限期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2021)吉0202民初229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1年12月15日8:40在本院第六法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周华: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蕉岭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2021)粤1427民初66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徐敬宁:本院受理徐子曦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彭伟强、蓝海珠:本院受理丘仕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赖剑军:原告徐志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粤1427民初7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5: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林春辉、彭春柳:原告林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粤1427民初67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宋黎曙:本院受理王平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12月1日10时在本院临晋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杨战毛:本院受理原告方贵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皖1723民初1823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1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安徽泽阳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杜国平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本院依法向你送达(2021)皖1723民初1162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厅领取,逾期限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周卫民:本院受理原告黄卫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皖1723民初1919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及证据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2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安徽维谷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五河县远大广告制作部诉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22民初7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杨辉雄:本会于2021年8月11日,受理申请人苏显红与你的租赁合同纠纷,案号为(2021)肇仲案字326号,本案适用简易仲裁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法律文书。本案将于2021年11月26日组成仲裁庭,定于2021年12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55号肇庆仲裁委员会不公开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1年12月24日前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请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肇庆仲裁委员会
破产财产追加分配公告
  浙江合为针织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破产财产追加分配方案》已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已由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6日裁定认可。现管理人依照该方案执行破产财产追加分配。截止本次追加分配,浙江合为针织科技有限公司已确认参加本次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为人民币97,910,122.23元,均为无破产人特定财产担保的普通破产债权;可供本次追加分配的破产财产金额为人民币1,941,649.20元。在清偿新增破产费用后,对参加本次追加分配的普通破产债权将按照约1.74747%的比例予以清偿。实际参加本次分配的债权人即日起可到管理人处受领对应分配款。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特此公告!
浙江合为针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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