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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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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周芬棉
近几天,有关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消息,持续登上各大网站热搜。 9月2日宣布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9月2日夜晚,证监会立即连发两文答疑解惑;9月3日,证监会就四项基础制度公开征求意见;9月3日,北交所完成工商登记,注册资本10亿元。 业内人士分析,北交所在征求意见结束后可能会很快开市。 新三板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称,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交所,是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促进科技与资本结合、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事实上,作为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体的新三板,证监会推出的改革措施一个接一个,近三年更是快马加鞭。 2012年8月,证监会同意组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月,全国股转公司正式揭牌运营;2019年10月,证监会宣布启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2019年12月,新三板分层管理办法发布,挂牌企业分为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2020年3月,新证券法实施,进一步明确新三板作为“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法律地位;确立证监会的监管职责;2020年7月17日,新三板首批32家挂牌公司股票公开发行顺利完成;2020年7月27日,新三板精选层正式设立并开市交易。 记者9月7日登录全国股转公司官网查询发现,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共7292家,其中精选层66家,创新层1249家,基础层5977家。挂牌公司的数量以及各层级家数,实时在变动。 今年9月,新三板改革再次升级。新三板精选层平移,组建北交所,有望与沪深证券交易所鼎立并存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获得新生。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 组建北交所时机成熟。允泰资本创始合伙人付立春说,近年来,新三板持续改革,已具备交易所雏形。设立北交所可以解决中小创新企业的融资难题,助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在付立春看来,新三板主要服务于创新创业型企业、中小成长型企业,以及新三板既有挂牌企业。诚如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所言,设立北交所要坚守“一个定位”。北交所牢牢坚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 北交所与沪深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坚持错位发展与互联互通,发挥好转板上市功能。付立春认为,以前该转板的还会再转板,毕竟各板的定位与功能有差别,企业的成长阶段也在发生变化。 据证监会这位负责人介绍,北交所整体平移精选层发行、交易、转板、退出等核心制度机制,维持与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层层递进”的市场结构,逐步形成错位、包容、灵活、普惠的基础制度安排。变更设立北交所后,原精选层挂牌公司全部转为北交所上市公司,北交所新上市公司仍由新三板创新层企业产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设立北交所,既有深沪交易所的经验,又有新三板改革的基础,定位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又有“十四五”规划远景目标的引领。 “设立北交所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也同时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是中小企业的融资平台,也可成为投资者的聚宝盆。”刘俊海说,设立30%的涨跌幅,更利于国民财富的增长。 权威人士指出,北交所定位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将以合格投资者为主,投资者结构及风险偏好与沪深交易所市场存在较大差异,不会对沪深交易所造成大的影响,也不应简单对标沪深交易所的融资、交易水平等指标。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强力说,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其实各国也大致如此,“专精特新”是其中的精华。中小企业的重要性可以用“五、六、七、八、九”几个数字来说明。即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50%,财政收入的60%,技术创新的70%,就业的80%,在所有企业的数量中占90%。 强力认为,而融资难融资贵一直都是这些企业成长的瓶颈。设立北交所,就是一个为创新型中小企业量身打造的交易场所,由此可以深入探索出一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普惠金融之路。 同时,设立北交所,有利于完善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政策制度体系,打造从创投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到区域性股权市场,再到新三板和交易所市场的全链条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体系,畅通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成长路径,形成促进创新创业的良好市场生态。 据强力介绍,目前投资者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门槛较高。投资精选层股票需要资产在100万元以上,创新型企业股票150万元以上,基础层企业股票则需要至少200万元。 初步构建基础制度体系 以精选层各项制度为基础,依据证券法和公司法规定,证监会紧锣密鼓地出台四项基础规章征求意见稿。即北交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同步修订《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为做好制度衔接,证监会又配套修订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一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些规章,初步构建了北交所发行融资、持续监管、交易所治理等基础制度体系。 刘俊海说,证监会建章立制速度之快、征求意见稿之成熟度,都比较少见,可见证监会对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视,体现了证监会对北交所定位的认识,回应了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期盼。 在发行上市方面,证监会明确北交所新增上市公司来源于在新三板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维持“层层递进”的市场格局。试点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建立北交所审核与证监会注册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的审核注册流程,各项安排与科创板、创业板总体保持一致。 在上市公司融资方面,总结精选层建设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夯实“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再融资制度。上市公司可以发行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等融资工具,可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也可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监会还引入授权发行、储架发行、自办发行等灵活的发行机制,进一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 据强力分析,北交所在信息披露方面,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不仅仅要求文字表述简明易懂,内容要及时、准确、完整,还要有行业风险提示。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并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上市公司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强化停复牌制度,要求上市公司少停、短停、分阶段停,大幅压缩停牌时间,不得滥用停牌制度,不得利用停牌控制信息披露的时点。 在持续监管方面,在强力看来,最重要的是强化对关键少数人的责任追究。一方面要求与证券法、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基本规定接轨,强化监管执法,压实各方责任,着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另一方面,延续精选层贴合中小企业实际的市场特色,北交所在公司治理、股权激励、股份减持等方面形成差异化的制度安排,平衡中小企业规范成本。 证监会明确,北交所实行公司制。遵循证券法、公司法的基本要求,建立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运行机制,形成高效透明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作为自律性机构,北交所应完善业务规则制定修改程序、交易所主要人员管理等制度,把好市场建设方向,促进交易所自律管理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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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交易所应运而生担负重要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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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成为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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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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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周芬棉
近几天,有关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消息,持续登上各大网站热搜。 9月2日宣布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9月2日夜晚,证监会立即连发两文答疑解惑;9月3日,证监会就四项基础制度公开征求意见;9月3日,北交所完成工商登记,注册资本10亿元。 业内人士分析,北交所在征求意见结束后可能会很快开市。 新三板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称,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交所,是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促进科技与资本结合、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事实上,作为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体的新三板,证监会推出的改革措施一个接一个,近三年更是快马加鞭。 2012年8月,证监会同意组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月,全国股转公司正式揭牌运营;2019年10月,证监会宣布启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2019年12月,新三板分层管理办法发布,挂牌企业分为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2020年3月,新证券法实施,进一步明确新三板作为“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法律地位;确立证监会的监管职责;2020年7月17日,新三板首批32家挂牌公司股票公开发行顺利完成;2020年7月27日,新三板精选层正式设立并开市交易。 记者9月7日登录全国股转公司官网查询发现,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共7292家,其中精选层66家,创新层1249家,基础层5977家。挂牌公司的数量以及各层级家数,实时在变动。 今年9月,新三板改革再次升级。新三板精选层平移,组建北交所,有望与沪深证券交易所鼎立并存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获得新生。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 组建北交所时机成熟。允泰资本创始合伙人付立春说,近年来,新三板持续改革,已具备交易所雏形。设立北交所可以解决中小创新企业的融资难题,助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在付立春看来,新三板主要服务于创新创业型企业、中小成长型企业,以及新三板既有挂牌企业。诚如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所言,设立北交所要坚守“一个定位”。北交所牢牢坚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 北交所与沪深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坚持错位发展与互联互通,发挥好转板上市功能。付立春认为,以前该转板的还会再转板,毕竟各板的定位与功能有差别,企业的成长阶段也在发生变化。 据证监会这位负责人介绍,北交所整体平移精选层发行、交易、转板、退出等核心制度机制,维持与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层层递进”的市场结构,逐步形成错位、包容、灵活、普惠的基础制度安排。变更设立北交所后,原精选层挂牌公司全部转为北交所上市公司,北交所新上市公司仍由新三板创新层企业产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设立北交所,既有深沪交易所的经验,又有新三板改革的基础,定位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又有“十四五”规划远景目标的引领。 “设立北交所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也同时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是中小企业的融资平台,也可成为投资者的聚宝盆。”刘俊海说,设立30%的涨跌幅,更利于国民财富的增长。 权威人士指出,北交所定位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将以合格投资者为主,投资者结构及风险偏好与沪深交易所市场存在较大差异,不会对沪深交易所造成大的影响,也不应简单对标沪深交易所的融资、交易水平等指标。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强力说,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其实各国也大致如此,“专精特新”是其中的精华。中小企业的重要性可以用“五、六、七、八、九”几个数字来说明。即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50%,财政收入的60%,技术创新的70%,就业的80%,在所有企业的数量中占90%。 强力认为,而融资难融资贵一直都是这些企业成长的瓶颈。设立北交所,就是一个为创新型中小企业量身打造的交易场所,由此可以深入探索出一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普惠金融之路。 同时,设立北交所,有利于完善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政策制度体系,打造从创投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到区域性股权市场,再到新三板和交易所市场的全链条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体系,畅通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成长路径,形成促进创新创业的良好市场生态。 据强力介绍,目前投资者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门槛较高。投资精选层股票需要资产在100万元以上,创新型企业股票150万元以上,基础层企业股票则需要至少200万元。 初步构建基础制度体系 以精选层各项制度为基础,依据证券法和公司法规定,证监会紧锣密鼓地出台四项基础规章征求意见稿。即北交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同步修订《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为做好制度衔接,证监会又配套修订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一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些规章,初步构建了北交所发行融资、持续监管、交易所治理等基础制度体系。 刘俊海说,证监会建章立制速度之快、征求意见稿之成熟度,都比较少见,可见证监会对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视,体现了证监会对北交所定位的认识,回应了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期盼。 在发行上市方面,证监会明确北交所新增上市公司来源于在新三板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维持“层层递进”的市场格局。试点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建立北交所审核与证监会注册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的审核注册流程,各项安排与科创板、创业板总体保持一致。 在上市公司融资方面,总结精选层建设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夯实“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再融资制度。上市公司可以发行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等融资工具,可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也可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监会还引入授权发行、储架发行、自办发行等灵活的发行机制,进一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 据强力分析,北交所在信息披露方面,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不仅仅要求文字表述简明易懂,内容要及时、准确、完整,还要有行业风险提示。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并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上市公司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强化停复牌制度,要求上市公司少停、短停、分阶段停,大幅压缩停牌时间,不得滥用停牌制度,不得利用停牌控制信息披露的时点。 在持续监管方面,在强力看来,最重要的是强化对关键少数人的责任追究。一方面要求与证券法、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基本规定接轨,强化监管执法,压实各方责任,着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另一方面,延续精选层贴合中小企业实际的市场特色,北交所在公司治理、股权激励、股份减持等方面形成差异化的制度安排,平衡中小企业规范成本。 证监会明确,北交所实行公司制。遵循证券法、公司法的基本要求,建立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运行机制,形成高效透明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作为自律性机构,北交所应完善业务规则制定修改程序、交易所主要人员管理等制度,把好市场建设方向,促进交易所自律管理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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