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公告
13 13/13 12 13 ****处理标记:[Page]时,数据源为空。 ****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人民法院公告
· 人民法院公告
· 人民法院公告
· 人民法院公告
· 公告专栏

人民法院公告

( 2021-09-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2/3中缝
  朱楠:本院受理郭晓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2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张水兵:本院受理谷占国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20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梁永红:本院受理夏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禄口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周瑞平:本院受理游路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704民初20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田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2021)桂0331破申4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荔浦穿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8月27日决定对荔浦穿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广西华桂律师事务所担任荔浦穿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临时管理人。荔浦穿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1年10月12日前,向荔浦穿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通讯地址:广西荔浦市荔城镇滨江南路二楼广西华桂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546600,联系人:莫秋菊,联系电话:18934813553)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人民法院
尹春红:本院受理王长波诉你及于海永、朱宏林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反馈意见表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一楼第四公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赵林(又名赵启山):本院受理原告杜丛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蓝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陈秋菊:本院受理陈志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宋家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王延军:本院受理王芳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宋家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张双龙:本院受理张道余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5民初32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谢惠刚:本院受理左希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廉政告知书、审判团队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付超、童树珍:本院受理陈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廉政告知书、审判团队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胡基祥、王兴华:本院受理南京市秦淮区苏继显石材厂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183民初29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朱冰玉: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183民初38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佛山市银桦木业有限公司、杨月卿:本院受理钦州市泰盛木业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12月10日8:30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罗英:本院受理王德佐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3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固东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黄晓东:本院受理腾冲世纪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581民初28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物业管理费6695.69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13元,被告负担37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王心蕾:本院受理腾冲世纪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581民初27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物业管理费6473.04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13元,被告负担37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杨华:本院受理腾冲世纪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581民初30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物业管理费5712.91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13元,被告负担37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李吉瑜:本院受理腾冲世纪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581民初27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物业管理费8959.56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负担25元,被告负担75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莫尚海:本院受理(2021)川0921民初2395号杨清平、杨清太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于2021年12月13日14:30在本院蓬南人民法庭公开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
边鲁东:本院受理(2021)川0921民初1011号刘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判决:边鲁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400元(内容详见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将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
刘培根、龙琼华、刘炽:本院受理(2021)川0921民初2309号邓春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于2021年12月13日9时在本院蓬南法庭公开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
吴邦全:本院受理(2021)川0921民初1997号侯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于2021年12月13日10:30在本院蓬南法庭公开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
张云雷:本院受理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津0103民初5777号民事裁定书之一、(2019)津0103民初57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侯美娜:本院受理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津0103民初5781号民事裁定书之一、(2019)津0103民初57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王楠:本院受理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津0103民初5780号民事裁定书之一、(2019)津0103民初5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关于查找被害人(债权人)的公告
  债务人:樊东,经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17日以(2015)粤高法刑一终字第14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处被告人樊东一次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伟兰、陈佳怡、陈羽彤、陈家辉人民币40069.11元。
  上述债务人主动申请履行全部(部分)民事赔偿,因无法查找债权人(下落不明),现通过报刊公告的方式通知债权人,公告期三个月,公告期满无人与以下联系人主动联系,则视为债权人下落不明或拒绝受领。
  联系人及电话:王警官 (0839)3956150
四川省广元监狱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