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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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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通报重大事项填报情况

( 2021-08-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本报讯 记者史万森 通讯员江超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严格贯彻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关于“三个规定”各项工作指示精神,把整治违反“三个规定”问题作为顽瘴痼疾整治的重点,努力抓好“三个规定”的学习培训,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持续加大“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的宣讲力度,确保“三个规定”落地落实落细。2021年上半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054件,是2020年同期填报数量的4倍。其中,自治区检察院填报151件,占比4.94%;盟市院填报469件,占比15.36%;基层院填报2434件,占比79.70%。无“零报告”检察院。
  据介绍,内蒙古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内设部门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填报,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履行“一岗双责”应有之义和重要抓手,示范带动全体干警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1月至6月记录报告的3054件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中,部门领导记录报告966件,合计占记录报告总数的31.63%。全区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强化学习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澄清模糊认识、消除思想顾虑,养成“逢问必录”的工作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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