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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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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鹏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上半年,西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3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提请抗诉3件,收到群众赠送锦旗5面,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每一起民事检察案件,背后都是民心,都有政治。西宁市检察院检察长程旭文介绍,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落实精准监督要求,通过优化两级检察院工作格局,完善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流程,做好息诉息访工作等诸多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优化格局 西宁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民事检察工作,要求第五检察部于年初制定并印发《西宁市民事检察工作要点》,统筹谋划部署全年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做优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做强执行监督,做实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做好支持起诉、虚假诉讼监督,打造西宁民事检察工作特色与亮点,构建市、区(县)两级检察院分工负责、各有侧重、各有特色的工作格局。 “我们注重从全局谋划全市民事检察工作,立足市县两级检察院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进一步优化分工负责各有特色的工作格局。”西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方复东介绍。 上半年,西宁市检察院着重办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受理43件,占比全市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的84.31%。区县检察院着重办理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受理121件,占比全市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的99%;着重办理执行监督案件,受理153件,占比全市执行监督案件98%。 在各有侧重基础上,西宁市检察院还在凝聚全市民事检察工作合力上下功夫,以分类指导和定向指导为抓手,以线索集中管理、力量统一调配为基础,通过协同办案、抽调骨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日常指导、个案指导、业务考评、调研等,发挥出市级检察院的主导作用和基层检察院的基础作用,推动重大疑难案件一体化办理模式。 比如,城西区检察院在办理李某某与高某、张某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与西宁市检察院协同办案,通过调阅审判卷宗,仔细研判,审查案涉民间借贷的事实,在查清和固定当事人伪造证据虚构法律关系提起民事诉讼的事实后,证实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事实无法律基础,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碍司法秩序,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城西区检察院就该案提请西宁市检察院抗诉。 最终,西宁市检察院提出抗诉,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共同保障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公平正义。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精准鉴别 在西宁市检察院办理的樊某某与方某某、王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案件民事案件卷宗,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证据进行深入分析,发现无证据证明樊某某与方某某完成了房屋买卖行为,法院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未采纳后,西宁市检察院跟进监督,提请青海省检察院抗诉,省检察院向省法院提出抗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西宁市检察院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均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集合检察力量对案件进行讨论分析,为顺利办理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如何精准鉴别、捕捉要点,全面纠正民事生效裁判错误?西宁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同青权介绍,他们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严谨科学的办案流程,不断提升监督办案质效。 最重要的是认真调阅卷宗,吃透案件,需要做到“六看”:一看卷宗中除判决以外的内容,通过审查卷宗材料对程序及案件事实有判断后再查阅法院判决;二看法院程序是否存在问题及法院经过调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和审查意见与检察机关未看判决时的判断是否存在出入;三看对案件材料的分析,同时主动会见当事人,进而准确发现法院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程序是否存在问题;四看卷宗中的询问笔录,通过当事人的叙述,准确理解和把握案件;五看卷宗中的庭审笔录,通过庭审中当事人双方的叙述进一步完善自身对案件事实的认识;六看卷宗中附的证据材料,对卷宗中的证据材料和认定的案件事实反复对比。 “总之,核心是要先对案件事实有了判断之后,再和法院判决来做对比分析。”同青权说,对法院判决中的“本院认为”之后的内容和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所依据的内容要仔细审查,这样才能发现判决认定的案件事实和依据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 息诉息访 民事检察案件中,不支持监督申请占比很大,做好息诉服判工作至关重要。西宁市民事检察部门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全面落实民事检察“应听尽听”要求,加大释法说理力度,引导当事人认同正确裁判,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今年4月,西宁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对一起争议较大的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通过听证员的详细询问和耐心解答,对案件当事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实现引领案件当事人依法解决纠纷,更好地理解和接受检察监督的结果。 为夯实民事检察听证工作基础,西宁市检察院多次组织集体观摩。今年3月,大通县检察院召开首次听证会,西宁市检察院组织全市民事检察干警前往观摩,为各基层院召开听证会积累了经验。 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必不可少。“即使承办人很专业地将案件办理完结,但如果忽略释法说理,也有可能会造成申请监督人不停地上访。”同青权说,这就需要承办人耐心解释,并和申请监督人真诚沟通,认真查看其提交的申请监督材料,了解诉求、体恤民心,做好息访息诉工作。 为提升民事检察干警业务能力,西宁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年初全面安排部署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基础上,每月举办一次民法典培训班,通过“检察官教检察官”的形式,切实提升了全市民事检察干警履职本领。目前已由西宁市检察院及城中、城西、城北、大通县检察院检察官讲授民法相关知识5期。 同时,西宁市民事检察部门全面投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各项工作,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多形式、多举措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民事检察职能宣传。充分利用与西宁市青年企业家商会建立的联络站机制,开展“民法典大讲堂”,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与法治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主动走入社区、学校、寺院,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理念变革引领创新发展,不断优化两级检察院工作格局,增强队伍素质,拓展监督领域,提升监督质效,实现全市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方复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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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面锦旗背后的西宁民事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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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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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鹏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上半年,西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3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提请抗诉3件,收到群众赠送锦旗5面,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每一起民事检察案件,背后都是民心,都有政治。西宁市检察院检察长程旭文介绍,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落实精准监督要求,通过优化两级检察院工作格局,完善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流程,做好息诉息访工作等诸多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优化格局 西宁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民事检察工作,要求第五检察部于年初制定并印发《西宁市民事检察工作要点》,统筹谋划部署全年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做优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做强执行监督,做实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做好支持起诉、虚假诉讼监督,打造西宁民事检察工作特色与亮点,构建市、区(县)两级检察院分工负责、各有侧重、各有特色的工作格局。 “我们注重从全局谋划全市民事检察工作,立足市县两级检察院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进一步优化分工负责各有特色的工作格局。”西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方复东介绍。 上半年,西宁市检察院着重办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受理43件,占比全市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的84.31%。区县检察院着重办理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受理121件,占比全市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的99%;着重办理执行监督案件,受理153件,占比全市执行监督案件98%。 在各有侧重基础上,西宁市检察院还在凝聚全市民事检察工作合力上下功夫,以分类指导和定向指导为抓手,以线索集中管理、力量统一调配为基础,通过协同办案、抽调骨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日常指导、个案指导、业务考评、调研等,发挥出市级检察院的主导作用和基层检察院的基础作用,推动重大疑难案件一体化办理模式。 比如,城西区检察院在办理李某某与高某、张某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与西宁市检察院协同办案,通过调阅审判卷宗,仔细研判,审查案涉民间借贷的事实,在查清和固定当事人伪造证据虚构法律关系提起民事诉讼的事实后,证实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事实无法律基础,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碍司法秩序,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城西区检察院就该案提请西宁市检察院抗诉。 最终,西宁市检察院提出抗诉,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共同保障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公平正义。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精准鉴别 在西宁市检察院办理的樊某某与方某某、王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案件民事案件卷宗,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证据进行深入分析,发现无证据证明樊某某与方某某完成了房屋买卖行为,法院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未采纳后,西宁市检察院跟进监督,提请青海省检察院抗诉,省检察院向省法院提出抗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西宁市检察院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均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集合检察力量对案件进行讨论分析,为顺利办理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如何精准鉴别、捕捉要点,全面纠正民事生效裁判错误?西宁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同青权介绍,他们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严谨科学的办案流程,不断提升监督办案质效。 最重要的是认真调阅卷宗,吃透案件,需要做到“六看”:一看卷宗中除判决以外的内容,通过审查卷宗材料对程序及案件事实有判断后再查阅法院判决;二看法院程序是否存在问题及法院经过调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和审查意见与检察机关未看判决时的判断是否存在出入;三看对案件材料的分析,同时主动会见当事人,进而准确发现法院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程序是否存在问题;四看卷宗中的询问笔录,通过当事人的叙述,准确理解和把握案件;五看卷宗中的庭审笔录,通过庭审中当事人双方的叙述进一步完善自身对案件事实的认识;六看卷宗中附的证据材料,对卷宗中的证据材料和认定的案件事实反复对比。 “总之,核心是要先对案件事实有了判断之后,再和法院判决来做对比分析。”同青权说,对法院判决中的“本院认为”之后的内容和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所依据的内容要仔细审查,这样才能发现判决认定的案件事实和依据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 息诉息访 民事检察案件中,不支持监督申请占比很大,做好息诉服判工作至关重要。西宁市民事检察部门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全面落实民事检察“应听尽听”要求,加大释法说理力度,引导当事人认同正确裁判,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今年4月,西宁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对一起争议较大的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通过听证员的详细询问和耐心解答,对案件当事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实现引领案件当事人依法解决纠纷,更好地理解和接受检察监督的结果。 为夯实民事检察听证工作基础,西宁市检察院多次组织集体观摩。今年3月,大通县检察院召开首次听证会,西宁市检察院组织全市民事检察干警前往观摩,为各基层院召开听证会积累了经验。 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必不可少。“即使承办人很专业地将案件办理完结,但如果忽略释法说理,也有可能会造成申请监督人不停地上访。”同青权说,这就需要承办人耐心解释,并和申请监督人真诚沟通,认真查看其提交的申请监督材料,了解诉求、体恤民心,做好息访息诉工作。 为提升民事检察干警业务能力,西宁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年初全面安排部署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基础上,每月举办一次民法典培训班,通过“检察官教检察官”的形式,切实提升了全市民事检察干警履职本领。目前已由西宁市检察院及城中、城西、城北、大通县检察院检察官讲授民法相关知识5期。 同时,西宁市民事检察部门全面投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各项工作,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多形式、多举措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民事检察职能宣传。充分利用与西宁市青年企业家商会建立的联络站机制,开展“民法典大讲堂”,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与法治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主动走入社区、学校、寺院,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理念变革引领创新发展,不断优化两级检察院工作格局,增强队伍素质,拓展监督领域,提升监督质效,实现全市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方复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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