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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介绍常委会会议拟审议法律草案情况
将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等法律案

( 2021-08-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8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了本次常委会会议拟审议的法律草案情况。
  臧铁伟介绍说,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三审稿等8件法律案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等7件法律案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
  拟删除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规定
  2001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法作了第一次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以来,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适应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今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起草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正草案立足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行了修改。
  在优化生育政策方面,修正草案的主要规定包括: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删除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的规定。
  修正草案主要提出了如下几方面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国家采取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对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规范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父母育儿假。在居住社区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按规定配置母婴设施。
  拟对“大数据杀熟”作出针对性规范
  即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拟对应用程序(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等作出有针对性规范。
  臧铁伟说,当前,社会各方面对于用户画像、算法推荐等新技术新应用高度关注,对相关产品和服务中存在的信息骚扰、“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反映强烈。草案三审稿立足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网络空间合法权益,对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作了有针对性的规范。
  草案三审稿对自动化决策的概念作出界定,是指通过程序自动分析、评估个人的行为习惯、兴趣爱好或者经济、健康、信用状况等,并进行决策的活动。
  草案三审稿规定,自动化决策应当遵守个人信息处理的一般规则,包括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目的明确和最小化处理原则,公开透明原则,信息质量原则,责任原则等,自动化决策,包括用户画像、算法推荐等,应当在充分告知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事项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
  “在上述规则下,草案三审稿对自动化决策作出专门规范,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保证自动化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的公平、公正,不得通过自动化决策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并在事前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臧铁伟说。
  草案三审稿还赋予个人充分的权利,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拒绝的方式;作出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决定,个人有权要求予以说明,并有权拒绝仅通过自动化决策的方式作出决定。
  拟明确医师公共场所自愿施救不担责
  即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医师法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充实对医师的保障措施,明确医师在公共场所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明确医疗机构应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或者建立、参加医疗风险基金。
  同时,为保护人民健康、患者的合法权益,医师法草案三审稿也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开展医学临床研究和诊疗活动等的规则作了详细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上述规定,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因病施治,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
  “在医疗过程中,大家都应当尊重科学、遵循医学规律,医师要从患者健康出发、根据患者个体差异科学选择合理的检查、治疗方案;患者及家属也要尊重医师,根据其提供的专业意见,选择适合自己的检查、治疗方案。如果医师对患者实施了不必要的检查、治疗,造成不良后果的,医师法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医患双方应当加强沟通交流、增强相互理解信任,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形成与疾病做斗争的合力。”臧铁伟说。
本报北京8月13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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