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案件
13 6/13 5 6 7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商场违规设立吸烟室被判赔偿140万元
· 非法控制基层政权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 海南自贸港知产法院发出首份行为保全禁令
· 一日连续查获3起毒品案
· 马关查获走私香烟2883条
· 合肥警方侦破全省首例贩毒自洗钱案
· 男子帮助诈骗团伙办银行卡被刑拘
· 贪图小利反背上十万元债务

男子帮助诈骗团伙办银行卡被刑拘

( 2021-08-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案件
  本报讯 记者徐鹏 近日,青海省互助县公安局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的实际,大力开展反电诈宣传,同时充分发挥刑侦部门职能作用,主动出击,细查深挖,经过二十余天的不懈奋战,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6月6日,互助县威远镇一居民添加了一微信“好友”,对方自称系本县某领导。次日上午,对方又通过微信联系该居民,称亲戚的公司现急需一笔资金,本人不方便出面办理,让其帮助转账周转,并提供了一张银行卡卡号和已经向该居民转账的手机信息截图。因该居民已通过阅读“互助公安”微信平台推送的关于谨防冒充领导诈骗的宣传提醒,遂通过电话核实,及时识破了诈骗分子的伎俩,未上当受骗。
  接到报警后,互助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通过分析研判和核查,发现对方所提供的银行卡开户人为湖南籍男子曾某。经查,曾某名下办理的银行卡达40余张,后通过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进行逐一查询,发现其中5张银行卡均为诈骗涉案银行卡,交易支付结算金额达500余万元。
  6月24日,互助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曾某上网追逃。7月1日,曾某被湖南省湘阴县公安局抓获后,办案民警将其从湖南湘阴押解回互助。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曾某如实供述了非法开办贩卖银行卡的犯罪事实。
  经查,曾某明知诈骗团伙利用其银行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情况下,在诈骗团伙成员以“每办理一张银行卡供团伙使用给付800元报酬”的引诱下,办理银行卡40余张,主动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号、支付宝账号及密码,帮助诈骗团伙解除账户限制,实施诈骗犯罪活动,非法获利1.63万元。
  目前,曾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