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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07-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连云港东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崔鹏超与被告连云港东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刘利国、王艳春、李腾启、第三人河北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鉴于连云港东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陈胜已经死亡,限连云港东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受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选定公司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逾期不选定,将承当相应的不利后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应诉须知、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连云港东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选定诉讼代表人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葛秀英:本院受理孙凤林诉被告许建军、崔建萍、葛秀英、第三人河北玛世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应诉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李廷峰:本院受理丁正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判决:一、由被告李廷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丁正新偿还借款本金33,500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19年12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20年1月6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丁正新的其余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3民初5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林德芹: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县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含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2021年10月22日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李其龙: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川黔木材经营部诉被告李其龙、王学本、张国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艺砾、韩玉红:本院受理原告丹东亿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赵贺与你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2021)辽0604民初68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赵兴华、崔宝顺:本院受理原告丹东亿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辽宁润丰现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2021)辽0604民初67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三十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范宣敏:本院受理原告黄立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326民初1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范宣敏偿还原告黄立剑借款本金6500元,并支付违约金1001元,合计:7501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5249号 龚志新:我院受理原告陈良锦与龚志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大荆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5608号 潘寿飞、潘媛媛、潘炜博、谷志士:我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大荆小微专营支行与被告潘寿飞、潘媛媛、潘炜博、谷志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大荆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4113号 沈艳:本院审理原告钱旭东与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浙0382民初4113号案件的民事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0月2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坤荣供应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与无锡市吉河特钢有限公司、无锡建钿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春秋钢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无锡市东舟船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曾钦明:本院受理原告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你,合肥首润桉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22民初62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曾钦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合肥东城前海桉树双创发展基金(有限合伙)补缴出资932.48万元,被告合肥首润桉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二、被告合肥首润桉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合肥东城前海桉树双创发展基金(有限合伙)补缴出资40.52万元。三、驳回原告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01808元,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17356元,曾钦明与合肥首润桉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77074元,合肥首润桉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负担7378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诉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讼状,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陆雷雷:本院受理崔华康诉陆雷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25民初1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周峰:本院受理原告黄少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2日10时00分在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龙国治:本院受理原告三都县三洞乡湘黔家家乐超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兴仁县威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兴仁县威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幸刚龙与刘克成、沈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黔23民终1589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王冬冬:本院受理原告衡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324民初38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张武学、王娟娟:本院受理焦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其木格:本院受理孙凤林诉被告王胜、其木格、刘海金、第三人河北玛世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应诉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无锡伯仕不锈钢有限公司、杨领刚:本院受理昆山鑫展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翟有富:原告黄振林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881民初1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黎远群:本院受理陈富春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205民初26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03民催57号 申请人平阳县友邦化工有限公司因遗失持有的银行汇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汇票号码31300051 50482363、金额2万元、出票人宁波敦元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致润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支行、出票日期2021年3月8日、汇票到期日2021年9月8日。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03民催58号 申请人胶南市平安纺织配件经销部因遗失持有的银行汇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汇票号码32000051 24959911、金额5万元、出票人宁波贝亲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荣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海曙浦发村镇银行营业部、出票日期2020年10月22日、汇票到期日2021年4月22日。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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