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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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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杨建在《法学》2021年第3期上发表题为《基层治理中“熟人社区”治理模式的证成》的文章中指出: “熟人社区”不是传统熟人社会的简单复制,它在规范基础、联结机制、实践目的三个方面与传统社会存在区别,“熟人社区”是现代社会法治框架之下的一种基层治理样态。“熟人社区”治理模式能够在很好地实现“权力下乡”的同时,提升基层社会公共服务产出的水准,保障和促进社会组织与社区居民对基层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的参与。“熟人社区”治理模式具有可实践性、可推广性,该治理模式实现的关键在于,尊重、信任与保障基层社会的权利空间,同时在基层社会的实践空间中持续地以契约形式引入专业的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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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谈“熟人社区”治理模式—— 能提升基层社会公共服务产出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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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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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杨建在《法学》2021年第3期上发表题为《基层治理中“熟人社区”治理模式的证成》的文章中指出: “熟人社区”不是传统熟人社会的简单复制,它在规范基础、联结机制、实践目的三个方面与传统社会存在区别,“熟人社区”是现代社会法治框架之下的一种基层治理样态。“熟人社区”治理模式能够在很好地实现“权力下乡”的同时,提升基层社会公共服务产出的水准,保障和促进社会组织与社区居民对基层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的参与。“熟人社区”治理模式具有可实践性、可推广性,该治理模式实现的关键在于,尊重、信任与保障基层社会的权利空间,同时在基层社会的实践空间中持续地以契约形式引入专业的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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