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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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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轶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一、党的领导是编纂实施民法典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一个“坚持”旗帜鲜明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力量问题。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宪法的要求,是对实践经验的总结,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需要。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中,编纂民法典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将编纂民法典列入党中央重要工作议程,并对编纂民法典工作任务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都高度重视这一立法工作,将编纂民法典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重点项目,积极持续推进。为做好民法典编纂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先后多次向党中央请示和报告,就民法典编纂工作的总体考虑、工作步骤、体例结构等重大问题进行汇报。2016年6月、2018年8月、2019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就民法典编纂工作所作的请示汇报,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民法典编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民法典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党的领导为民法典编纂实施提供了坚强有力政治保障。 二、以人民为中心是编纂实施民法典的根本宗旨 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二个“坚持”明确宣示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宗旨。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人民,依靠力量就是人民。 民法典编纂自始至终坚持为了人民,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回应人民的法治需求,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民法典成为新时代保护人民民事权利的好法典。民法典编纂自始至终坚持依靠人民,聚万众智慧,成伟大法典。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先后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这是民法典编纂紧紧依靠人民的一个缩影。实施民法典,同样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要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要及时完善相关民事司法解释,使之同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和精神保持一致,统一民事法律适用标准。要加强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民法典实施中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还要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编纂实施民法典的必由之路 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三个“坚持”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问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回顾党的历史,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回顾中国历史,我们的先人们早就开始探索如何驾驭人类自身这个重大课题。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回顾世界历史,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是,学习借鉴不等于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 四、编纂实施民法典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成果 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五个“坚持”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编纂实施民法典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成果。 民法典调整规范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五、编纂实施民法典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六个“坚持”明确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编纂实施民法典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编纂民法典”的决定,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抉择,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编纂民法典,既要“编”又要“纂”。“编”就是要将既有的物权、合同、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民事法律和制度进行系统整理、统合。“纂”就是要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确立新的制度。因此,民法典编纂不是对现行法的简单汇编,而是要在总结现行立法和司法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制度完善、设计和创新。 余 论 编纂实施民法典,不仅集中体现了上述五个“坚持”的要义,也体现了其他六个“坚持”的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四个“坚持”明确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民法典是根据宪法编纂的,有效贯彻了宪法的精神、原则和制度。第七个“坚持”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民法典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依据和保障,对于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第八个“坚持”明确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民法典编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民法典实施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第九个“坚持”科学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国内国外两个领域。民法典相关规定对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同时,民法典是对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民法问题的新回应,饱含着对世界民法发展普遍性问题的睿智思考和独到创见。人格权独立成编,为世界各国有效应对人格权保护问题提供了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第十个“坚持”科学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才保障。民法典的编纂实施,离不开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专门队伍,离不开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和法学专家队伍。第十一个“坚持”深刻回答了领导干部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责任问题,各级领导干部是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关键少数”,要作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原文刊载于《中国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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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纂实施民法典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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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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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轶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一、党的领导是编纂实施民法典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一个“坚持”旗帜鲜明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力量问题。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宪法的要求,是对实践经验的总结,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需要。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中,编纂民法典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将编纂民法典列入党中央重要工作议程,并对编纂民法典工作任务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都高度重视这一立法工作,将编纂民法典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重点项目,积极持续推进。为做好民法典编纂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先后多次向党中央请示和报告,就民法典编纂工作的总体考虑、工作步骤、体例结构等重大问题进行汇报。2016年6月、2018年8月、2019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就民法典编纂工作所作的请示汇报,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民法典编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民法典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党的领导为民法典编纂实施提供了坚强有力政治保障。 二、以人民为中心是编纂实施民法典的根本宗旨 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二个“坚持”明确宣示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宗旨。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人民,依靠力量就是人民。 民法典编纂自始至终坚持为了人民,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回应人民的法治需求,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民法典成为新时代保护人民民事权利的好法典。民法典编纂自始至终坚持依靠人民,聚万众智慧,成伟大法典。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先后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这是民法典编纂紧紧依靠人民的一个缩影。实施民法典,同样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要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要及时完善相关民事司法解释,使之同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和精神保持一致,统一民事法律适用标准。要加强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民法典实施中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还要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编纂实施民法典的必由之路 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三个“坚持”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问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回顾党的历史,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回顾中国历史,我们的先人们早就开始探索如何驾驭人类自身这个重大课题。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回顾世界历史,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是,学习借鉴不等于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 四、编纂实施民法典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成果 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五个“坚持”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编纂实施民法典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成果。 民法典调整规范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五、编纂实施民法典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六个“坚持”明确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编纂实施民法典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编纂民法典”的决定,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抉择,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编纂民法典,既要“编”又要“纂”。“编”就是要将既有的物权、合同、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民事法律和制度进行系统整理、统合。“纂”就是要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确立新的制度。因此,民法典编纂不是对现行法的简单汇编,而是要在总结现行立法和司法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制度完善、设计和创新。 余 论 编纂实施民法典,不仅集中体现了上述五个“坚持”的要义,也体现了其他六个“坚持”的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四个“坚持”明确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民法典是根据宪法编纂的,有效贯彻了宪法的精神、原则和制度。第七个“坚持”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民法典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依据和保障,对于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第八个“坚持”明确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民法典编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民法典实施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第九个“坚持”科学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国内国外两个领域。民法典相关规定对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同时,民法典是对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民法问题的新回应,饱含着对世界民法发展普遍性问题的睿智思考和独到创见。人格权独立成编,为世界各国有效应对人格权保护问题提供了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第十个“坚持”科学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才保障。民法典的编纂实施,离不开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专门队伍,离不开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和法学专家队伍。第十一个“坚持”深刻回答了领导干部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责任问题,各级领导干部是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关键少数”,要作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原文刊载于《中国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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