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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07-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钟乘萤:本院受理周亲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704民初14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田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马名洲:本院受理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刘春:本院受理刘贵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伍香:本院受理钟美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704民初1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田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王二兰:本院受理刘修明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杨俊俊:本院受理阜阳市友好商贸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赵宝松:本院受理储可付、闻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南京雷宇兄弟置业顾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阜阳房好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袁远江:本院受理晴隆兴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相关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董中香、董中智、王长清、王维鹏、王晓旭、赵鹏举、李大鹏:本院受理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创业信用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106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9月27日10: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田华利、田丽敏、苗雨磊、任忠峰、李盛利、王玉苹、郭立军、董立波:本院受理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创业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106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9月28日14: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于俊辉、赵淑香、陈洪增、于俊锋、李铁飞、于福、德俊利、代明玉、陈磊、代玉春、代明杰:本院受理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复兴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146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9月27日9:10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孙成国、孙成民、孙洪武、郎晓庆:本院受理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创业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10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刘银鹏:本院受理魏晓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17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路敏坤:本院受理郑昌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陈俊希:本院受理余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984民初2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陈俊希:本院受理魏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984民初2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陈俊希:本院受理李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984民初2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陈俊希:本院受理王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984民初2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叶又红:本院受理李利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984民初1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湖北桦珍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汉川市聚力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1)鄂0984民初1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伍海福:本院受理吴高兵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徐建:本院受理张艳芬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581民初9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解除张艳芬与徐建关于腾冲市腾越镇天成社区商贸城一区Hb-7号商铺的租赁关系;二、由徐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其放置于原告张艳芬的腾冲市腾越镇天成社区商贸城一区Hb-7号商铺内的所有物品搬离,将商铺归还张艳芬;三、由徐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张艳芬自2018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的房屋租金31158元,并向原告支付自2021年2月1日起至返还原告商铺时按每年租金22000元(即每月租金为1183元)计算的租金;四、由徐建支付张艳芬商铺保安费(物管费)960元、水电费2091元,合计3051元。案件受理费578元,由徐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朱亚军:本院受理杨向楠与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115民初65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汤山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王德强:本院受理原告王子贤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11民初17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自2016年11月起至2020年12月止拖欠的抚养费计75000元;被告自2021年1月起每月给付原告抚养费1650元至其年满18周岁止,于每月25日前自行给付;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公告费计1200元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广西桂果食品有限公司债权人:《广西桂果食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6月25日经第七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同日经兴安县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根据《广西桂果食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广西桂果食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本次分配即为最后分配,确定于2021年6月25日实施。由本管理人通过银行转款方式将分配款汇入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10,751,372元。清偿破产费用和支付管理人报酬770,461元;担保权人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实际分配款项7,229,659元,担保权人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担保权分配19,873元;职工债权分配1,031,264元;玉米款等农作物债权分配900,000元;普通债权分配800,000元;剩余115元留作破产费用。债权人逾期未受领的,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两个月未提供有效受偿账户信息的,视为不受领。不受领的,视为放弃。管理人将放弃受领的分配款提存并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如果债权人放弃受领的分配款、预留破产费用结余款合计金额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缴至兴安县人民法院破产专项基金。
广西桂果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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