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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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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中国之治”提供强有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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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期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重要里程碑
为“中国之治”提供强有力制度保障

( 2021-07-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 本报记者 陈磊

  “坚持依规治党、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作重要讲话时指出。
  如何理解“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其重大意义是什么?围绕这些问题,《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李忠曾牵头或参与起草《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多部党内法规。
党内生活有规可依
法治建设进展重大

  记者: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宣告“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有何重大意义?
  李忠: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我们已形成以党章为根本,适应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需要,门类齐全、体例科学、系统完备、和谐统一、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生活主要方面基本实现了有规可依。截至2021年5月,中央党内法规共210部,部委党内法规共162部,地方党内法规共3210部。
  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重大意义:
  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我们党通过党内法规治国理政,程序更加严密,形式更加规范,更能反映党的执政规律,更具有预期性、规范性、稳定性、权威性。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为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提供制度保证。
  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策、长远之策。我们党是一个有着9500多万名党员、48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离群众等风险,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建立健全党内法规体系,织密制度治党的笼子。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前提。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意味着党领导国家的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党的自身建设有规可依,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制度基础。
  为人类政治文明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党内法规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色。综观各国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规模之宏大、内容之丰富、体系之严密、地位和作用之突出,可谓独树一帜。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拓宽了政党的理论边界,丰富了政党的实践模式,为世界政党理论和制度探索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总之,我们党在成立100周年之际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一件来之不易的重大历史性成就,是党内法规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这表明我们党执政治国所依托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十八大前初具雏形
十八大后系统完备

  记者: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百年历史的大党,党内法规建设也已经有百年经验。我们党在十八大之后提出“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有着怎样的背景?
  李忠:党内法规同我们党相生相伴。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党内法规,宣告了中国共产党诞生。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突出强调党的制度建设。他在1992年提出,希望经过30年的努力,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
  2012年5月,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定制定党内法规应当统筹进行,科学编制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同年6月,中央启动了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摸清了党内法规制度的家底,为构建党内法规体系创造了有利条件。
  党的十八大之前,我们党制定了一大批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领域的基础主干法规,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法规制度,党内法规体系初具雏形。
  随着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内法规数量越来越多,出现叠床架屋、相互冲突等问题。为增强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协同性,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标志着党内法规建设进入体系化阶段。
  记者:请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为“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系列举措。
  李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对新时代构建党内法规体系多次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重要部署。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8月,党中央批准建立中央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综合性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推动已出台的中央党内法规贯彻实施。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2018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对党内法规建设进行顶层设计。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以及新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连同此前印发的清理、解释等相关法规文件,对党内法规工作进行了全链条制度规范,为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体系。
  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强调,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上述重大举措,适应不同时期党的建设需要,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具体要求,统筹各方力量,引领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有序推进,确保如期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党的建设永无止境
持续完善法规体系

  记者: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将来该从哪些方面继续完善党内法规体系?
  李忠:党的建设永无止境,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永远在路上。未来须继续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为“中国之治”提供强有力制度保障。
  要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推进《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的贯彻落实,建立党内法规制度制定工作规划计划同国家立法规划计划对接制度、党章修改和宪法修改衔接制度等。
  要推动各领域基础主干法规尽早出台。建议加快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党中央领导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经济工作、法治工作、群团工作、外事工作、人才工作等方面的党内法规,弥补制度短板。
  要加快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建议借鉴国家立法经验,实现配套党内法规与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同步起草、同步出台、同步实施。
  要提升党内法规制定质量。树立问题意识,立足实际确定制定项目、制定党内法规。注意增强党内法规的操作性,确保党内法规行得通、做得到、管得住、用得好。制定党内法规制定技术规则,进一步完善制定技术。
  要健全党内法规实施保障机制。在备案审查环节,建议加强备案审查机构和人员力量建设,并建立党组织和党员提出审查建议的反馈机制,提高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量。建议建立动态清理机制,促进党内法规制度协调统一。建议制定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办法,推进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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