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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蒋安杰
6月20日,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主办,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协办的“佟柔与中国民法——纪念佟柔教授百年诞辰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各界代表以及佟柔教授的家人应邀出席会议,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姚辉主持开幕式。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兼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王轶致开幕辞。王轶表示,作为民法学界的后辈,感到遗憾的是没有机会见过佟柔老师,但通过课堂学习和其他前辈老师的讲述,自己一直深受佟柔老师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到:“教师不能只做传授书本知识的教书匠,而要成为塑造学生品格、品行、品味的‘大先生’。”佟柔老师就是这样的“大先生”。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明表示,一方面,我们要感谢佟柔老师为新中国民法事业作出的具有开拓性和奠基性的巨大贡献,感谢佟柔老师为人大法学院所取得成绩作出的巨大贡献,感谢佟柔老师为法治人才培养作出的巨大贡献;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学习佟柔老师高尚的品质和崇高的思想。佟老师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严谨治学的态度,拥有开阔的胸襟和包容的精神。我们要学习佟老师永远坚持法治的理想信念,学习佟老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做热爱学生,立德树人的“大先生”。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启超详细追忆了上世纪70年代与佟柔老师共事五年的点滴往事。他说,在学习方向选择和职业规划方面都曾征求过佟老师的意见,佟老师的话给予自己极大的鼓舞,使得自己最终选择了民法,走上了民法的一线教学之路,佟老师为新中国的民法事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佟强代表家人发言。佟强认为,父亲对民法事业的贡献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第一,探索新中国民法事业的发展道路,把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开辟出适合我国的民法发展道路;第二,全身心投入对民法人才的培养,始终活跃在教学第一线,将学术研究的重点放在教材编写上。在民法典实施元年来纪念父亲,就是对他最好的告慰。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表示,佟柔老师的民法思想,既融贯中西古今,镜鉴西方法制,又植根中国国情,原创探索,可谓博大精深。佟柔老师的人格特质,既具有中国文人的谦谦君子、温良恭俭让、淡泊名利风格,又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基因、家国情怀,还具有不辨师门、扶植后学的人梯精神。佟柔老师原创性建构了中国民事立法体系的理论基础,奠基性建立了民法理论的中国学派,先驱性塑造了中国民法学人的品格特质。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永军表示,佟柔老师是新中国民法学科的奠基人,是我们的前辈和导师。佟老师清晰地构建了民法学的体系,其对经济法的定位到现在为止都非常科学。我们应当学习佟老师的精神,共同把民法学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院教授费安玲表示,自己能够成为佟柔老师民法总论课程的授课弟子非常荣幸,佟老师的民法总论是当时最受欢迎的课程之一。她说,对佟老师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平和,这种平和包含着温和、谦逊、耐心、睿智。佟老师虽然衣着简朴,但是气宇轩昂,他对任何事情平和以待是一种极高的意境和修养,佟老师作为一代民法大师,他的思想和修养值得民法后辈不断学习和弘扬!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回忆了在佟柔老师课堂上的学习时光。他说,当时自己所写作的论文,经过佟柔老师的悉心指导,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届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上被评为优秀论文。许多学者的成长都受到了佟柔老师的影响,所取得的成果也是佟柔老师思想的延伸,希望未来能够继续将佟柔老师的观点发扬光大。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春田表示,佟柔老师关爱学生,在学生心目中威望很高;佟柔老师学识广博,很多领域的知识都能信手拈来。佟柔老师是谦谦君子,但是遇到原则问题则当机立断。佟柔老师一直坚持民法的重要性,是民法学的设计师,是一位伟大的学者。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龙翼飞将佟柔老师的榜样作用总结为六点:第一,佟老师有家国情怀,心系天下,为新中国的法治事业和教育事业奋斗;第二,佟老师是一名共产党员,心怀对党的信仰,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武装自己和引导学生;第三,佟老师高屋建瓴,开启心智,引领思潮,将学术思想凝结在民事基本法和单行法中;第四,佟老师成果远播,影响至深,是当代国际知名的杰出法学家;第五,佟老师在法学研究和著述中别出机杼、独树一帜,对法学界的思想、文风、科研等领域都影响颇深;第六,佟柔老师为人谦和、坦诚待人、谦虚谨慎、艰苦朴素。 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表示,我们对佟柔老师思想的学习不能仅局限于佟老师对某个具体问题的论断,更要关注的是佟老师始终把自己的学术研究和教学与民族的伟大复兴结合在一起,将自己的研究与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推动市场经济的建设。 姚辉表示,跟随佟老师学习最深的两点体会:一是佟老师对民法学研究的体系化思维;二是佟老师的教学方法和表达方式,佟老师上课总是娓娓道来,深入浅出。自己在后来讲课的时候也会在有意无意中模仿佟老师授课的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表示,自己职业方向的确定离不开佟柔老师的引导,受惠于佟老师的教导和关怀,才走上学术道路。佟老师为民法带来了灵魂。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角度来说,正是在佟老师的思想与精神的影响和传承之下,才成就了现在这样一个团结的队伍。佟柔老师始终是灵魂人物。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对佟柔老师在民法学发展和法学教育事业作出的巨大贡献表示敬意。他表示,佟柔老师在学术研究中形成了系统的民法学思想,是中国民法学研究的开拓者与奠基人。在培养人才方面,佟老师培养的一批优秀学生成为了编纂实施民法典的中流砥柱。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表示,佟柔老师对学科、学校和国家产生了重要影响,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佟老师具有历史意识、历史眼光、历史担当,博古通今,是一位具有济世情怀的布道者。作为后来者,我们应当学习佟柔老师的精神,将学术研究融入到国家的法治建设之中。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表示,自己读本科时使用的就是佟柔老师主编的民法教材,通过这本教材学习到了商品经济民法观,认识到民法和经济法的定位和区别。佟柔老师对民法事业有着江山鼎立之功。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啸表示,佟柔老师给自己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其宽容和包容的精神,始终尊重不同观点的表达,这是我们晚辈后学应当认真学习的。导师和学生之间是一种传承关系,我们纪念佟老师,实际上就是要传承佟老师为学为人的精神,如此,我们的法治事业才能够“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表示,佟柔老师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分析中国的实践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理论体系的奠基人之一。佟老师一切为了学生,淡泊名利,一心为学。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周友军表示,佟老师在立德、立功、立言三个方面做到了很高的境界:在立德方面,佟老师平等、宽容,对学生充满仁爱之心;在立功方面,包括民法通则在内的多部民事基本法和单行法都蕴含着佟老师的思想;在立言方面,佟老师对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和经济法的关系等问题作出了奠基性的贡献。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德峰表示,佟柔老师的精神和思想也是再传弟子们的财富,佟柔老师的文字常读常新,其研究非常具有前瞻性。佟老师心系家国的精神、思想的光辉和伟岸的人格将指引后辈在学术道路上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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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佟柔教授百年诞辰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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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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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蒋安杰
6月20日,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主办,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协办的“佟柔与中国民法——纪念佟柔教授百年诞辰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各界代表以及佟柔教授的家人应邀出席会议,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姚辉主持开幕式。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兼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王轶致开幕辞。王轶表示,作为民法学界的后辈,感到遗憾的是没有机会见过佟柔老师,但通过课堂学习和其他前辈老师的讲述,自己一直深受佟柔老师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到:“教师不能只做传授书本知识的教书匠,而要成为塑造学生品格、品行、品味的‘大先生’。”佟柔老师就是这样的“大先生”。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明表示,一方面,我们要感谢佟柔老师为新中国民法事业作出的具有开拓性和奠基性的巨大贡献,感谢佟柔老师为人大法学院所取得成绩作出的巨大贡献,感谢佟柔老师为法治人才培养作出的巨大贡献;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学习佟柔老师高尚的品质和崇高的思想。佟老师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严谨治学的态度,拥有开阔的胸襟和包容的精神。我们要学习佟老师永远坚持法治的理想信念,学习佟老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做热爱学生,立德树人的“大先生”。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启超详细追忆了上世纪70年代与佟柔老师共事五年的点滴往事。他说,在学习方向选择和职业规划方面都曾征求过佟老师的意见,佟老师的话给予自己极大的鼓舞,使得自己最终选择了民法,走上了民法的一线教学之路,佟老师为新中国的民法事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佟强代表家人发言。佟强认为,父亲对民法事业的贡献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第一,探索新中国民法事业的发展道路,把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开辟出适合我国的民法发展道路;第二,全身心投入对民法人才的培养,始终活跃在教学第一线,将学术研究的重点放在教材编写上。在民法典实施元年来纪念父亲,就是对他最好的告慰。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表示,佟柔老师的民法思想,既融贯中西古今,镜鉴西方法制,又植根中国国情,原创探索,可谓博大精深。佟柔老师的人格特质,既具有中国文人的谦谦君子、温良恭俭让、淡泊名利风格,又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基因、家国情怀,还具有不辨师门、扶植后学的人梯精神。佟柔老师原创性建构了中国民事立法体系的理论基础,奠基性建立了民法理论的中国学派,先驱性塑造了中国民法学人的品格特质。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永军表示,佟柔老师是新中国民法学科的奠基人,是我们的前辈和导师。佟老师清晰地构建了民法学的体系,其对经济法的定位到现在为止都非常科学。我们应当学习佟老师的精神,共同把民法学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院教授费安玲表示,自己能够成为佟柔老师民法总论课程的授课弟子非常荣幸,佟老师的民法总论是当时最受欢迎的课程之一。她说,对佟老师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平和,这种平和包含着温和、谦逊、耐心、睿智。佟老师虽然衣着简朴,但是气宇轩昂,他对任何事情平和以待是一种极高的意境和修养,佟老师作为一代民法大师,他的思想和修养值得民法后辈不断学习和弘扬!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回忆了在佟柔老师课堂上的学习时光。他说,当时自己所写作的论文,经过佟柔老师的悉心指导,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届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上被评为优秀论文。许多学者的成长都受到了佟柔老师的影响,所取得的成果也是佟柔老师思想的延伸,希望未来能够继续将佟柔老师的观点发扬光大。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春田表示,佟柔老师关爱学生,在学生心目中威望很高;佟柔老师学识广博,很多领域的知识都能信手拈来。佟柔老师是谦谦君子,但是遇到原则问题则当机立断。佟柔老师一直坚持民法的重要性,是民法学的设计师,是一位伟大的学者。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龙翼飞将佟柔老师的榜样作用总结为六点:第一,佟老师有家国情怀,心系天下,为新中国的法治事业和教育事业奋斗;第二,佟老师是一名共产党员,心怀对党的信仰,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武装自己和引导学生;第三,佟老师高屋建瓴,开启心智,引领思潮,将学术思想凝结在民事基本法和单行法中;第四,佟老师成果远播,影响至深,是当代国际知名的杰出法学家;第五,佟老师在法学研究和著述中别出机杼、独树一帜,对法学界的思想、文风、科研等领域都影响颇深;第六,佟柔老师为人谦和、坦诚待人、谦虚谨慎、艰苦朴素。 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表示,我们对佟柔老师思想的学习不能仅局限于佟老师对某个具体问题的论断,更要关注的是佟老师始终把自己的学术研究和教学与民族的伟大复兴结合在一起,将自己的研究与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推动市场经济的建设。 姚辉表示,跟随佟老师学习最深的两点体会:一是佟老师对民法学研究的体系化思维;二是佟老师的教学方法和表达方式,佟老师上课总是娓娓道来,深入浅出。自己在后来讲课的时候也会在有意无意中模仿佟老师授课的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表示,自己职业方向的确定离不开佟柔老师的引导,受惠于佟老师的教导和关怀,才走上学术道路。佟老师为民法带来了灵魂。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角度来说,正是在佟老师的思想与精神的影响和传承之下,才成就了现在这样一个团结的队伍。佟柔老师始终是灵魂人物。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对佟柔老师在民法学发展和法学教育事业作出的巨大贡献表示敬意。他表示,佟柔老师在学术研究中形成了系统的民法学思想,是中国民法学研究的开拓者与奠基人。在培养人才方面,佟老师培养的一批优秀学生成为了编纂实施民法典的中流砥柱。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表示,佟柔老师对学科、学校和国家产生了重要影响,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佟老师具有历史意识、历史眼光、历史担当,博古通今,是一位具有济世情怀的布道者。作为后来者,我们应当学习佟柔老师的精神,将学术研究融入到国家的法治建设之中。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表示,自己读本科时使用的就是佟柔老师主编的民法教材,通过这本教材学习到了商品经济民法观,认识到民法和经济法的定位和区别。佟柔老师对民法事业有着江山鼎立之功。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啸表示,佟柔老师给自己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其宽容和包容的精神,始终尊重不同观点的表达,这是我们晚辈后学应当认真学习的。导师和学生之间是一种传承关系,我们纪念佟老师,实际上就是要传承佟老师为学为人的精神,如此,我们的法治事业才能够“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表示,佟柔老师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分析中国的实践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理论体系的奠基人之一。佟老师一切为了学生,淡泊名利,一心为学。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周友军表示,佟老师在立德、立功、立言三个方面做到了很高的境界:在立德方面,佟老师平等、宽容,对学生充满仁爱之心;在立功方面,包括民法通则在内的多部民事基本法和单行法都蕴含着佟老师的思想;在立言方面,佟老师对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和经济法的关系等问题作出了奠基性的贡献。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德峰表示,佟柔老师的精神和思想也是再传弟子们的财富,佟柔老师的文字常读常新,其研究非常具有前瞻性。佟老师心系家国的精神、思想的光辉和伟岸的人格将指引后辈在学术道路上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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