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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内蒙古司法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七个聚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质量推动教育整顿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第一,聚焦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司法厅党委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将教育整顿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作为锻造新时代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的重要举措和难得机遇,举全系统之力抓实抓好。及时成立组织机构,制定“1+4”工作方案,细化落实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动员会和5次推进会,对教育整顿各项任务进行统筹谋划,统一部署。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政治、党史、警示、英模“四项教育”,通过政治轮训、一把手讲党课、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提升广大干警和法律工作者政治素养。全系统累计举办政治轮训班160余期,“一把手”讲党课1500多场次,参观红色教育基地两万多人次。集中补短板强弱项,从5月28日起在全区监狱戒毒系统集中封闭10天搞整顿,全员参与,着力解决学习教育不深入、整治顽瘴痼疾不到位、线索摸排有死角等问题。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全系统累计组织各种英模学习活动240多场次,从基层一线选树10名英模代表,在4个盟市、7个单位进行巡回报告,受众达7000余人,在基层干警和法律工作者中引起强烈反响,进一步筑牢思想政治基础。 第二,聚焦自查自纠,强化自我革命。坚持把自查自纠作为查纠整改环节的切入点和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广泛开展思想发动,结合“纸面服刑”案深刻教训,按照“八谈”内容,落实“六必谈”要求,多轮多批次组织谈心谈话,累计谈话3万多人次。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带头检视问题。在干警和法律工作者中强化政策宣讲,帮助有问题的干警打开心结、放下包袱,破除侥幸心理、观望心理,激发自查自纠的内在主动。 第三,聚焦线索核查,整治顽瘴痼疾。充分发挥线索核查引领性作用,强化精准施策,释放组织查处威力,净化司法行政队伍。不断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在“七查”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开门搞整顿要求,建立了3级“七个方面顽瘴痼疾”整治清单向社会公布。确定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和高度戒备监狱两个“开门搞整顿试点”。截至目前,共收到意见建议310条。加大线索核查力度,成立了由厅长任总指挥,政治部主任、驻厅纪检组组长为副总指挥的线索核查领导小组,从全系统抽调精干力量94人,组建工作专班,划分13个小组,聚焦“五类问题线索”,深入全区司法行政单位全方位无死角全面核查。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身边的反面典型为镜鉴,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教育。坚持边改边建,建立了《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防止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机制》《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规定》《内蒙古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从业人员管理规范》等38项制度,及时固化教育整顿成果。 第四,聚焦条线责任,强化督导指导。坚持系统思维,优化条块结合,推进自治区、盟市、旗县司法行政系统“三级联动”,统筹带动全系统队伍教育整顿一起上同步走。印发《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通知》,建立包联制度,每个厅党委委员包联1至两个盟市地区,一直包到年底,对盟市实现包联全覆盖。其他司法行政单位实施层层包联、一包到底,实现盟市对旗县督导包联全覆盖,旗县对乡镇司法所督导包联全覆盖。加强督导指导,司法厅在前期督导基础上,重新调整督导方案,充实工作队伍,组建7个督导指导组13个小组,对全区各盟市、旗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监狱和戒毒所开展了督导。督导指导组组长全部由厅领导担任,主动加强与自治区驻盟市指导组工作对接,对盟市司法局和直属监狱戒毒单位实现督导全覆盖,累计实地督导161个单位,调阅线索597条,重点核查案件线索77条,调阅资料5340份,与督导地区主要领导和各单位“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124次,与盟市党委发放双向征求意见函36份,并上门征求意见,下发整改建议书116份,对全系统教育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 第五,聚焦“关键少数”,压实工作责任。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压紧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拧紧责任链条。针对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和司法厅自身下沉督导发现的问题,司法厅专题召开全系统队伍教育整顿推进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督导组在包头、鄂尔多斯和对接会上的重要精神,对问题单位进行点名批评,对13个直属单位和5个盟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全部作出深刻检查,切实强化压力传导,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教育整顿各项任务落深落细落到位。 第六,聚焦问题导向,推进“两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整治攻坚行动,对“两个产业链”及“纸面服刑”案件深挖彻查,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梳理排查减假暂案件,对发现的违规违法案件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深入开展司法掮客专项整治行动,与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同步开展,采取“六项举措”,针对律师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核查,及时与公、检、法、纪检等部门加强工作对接,强化案件办理,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第七,聚焦为民服务,推动成果转化。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立足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职能,践行司法为民使命。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建立领导接访制度,每周固定一名厅党委委员,每天固定一名处长,专门处理群众信访事项。加大对社会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力度,提供法律援助7106件,追回薪资报酬2400多万元。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捐助困难人群、送法上门等形式,积极开展司法为民实践活动,受众达5000余人。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党务、政务、事务“三务公开”工作,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以公开落实、监督、改进、推动教育整顿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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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七个聚焦”推动教育整顿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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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白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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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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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内蒙古司法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七个聚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质量推动教育整顿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第一,聚焦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司法厅党委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将教育整顿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作为锻造新时代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的重要举措和难得机遇,举全系统之力抓实抓好。及时成立组织机构,制定“1+4”工作方案,细化落实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动员会和5次推进会,对教育整顿各项任务进行统筹谋划,统一部署。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政治、党史、警示、英模“四项教育”,通过政治轮训、一把手讲党课、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提升广大干警和法律工作者政治素养。全系统累计举办政治轮训班160余期,“一把手”讲党课1500多场次,参观红色教育基地两万多人次。集中补短板强弱项,从5月28日起在全区监狱戒毒系统集中封闭10天搞整顿,全员参与,着力解决学习教育不深入、整治顽瘴痼疾不到位、线索摸排有死角等问题。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全系统累计组织各种英模学习活动240多场次,从基层一线选树10名英模代表,在4个盟市、7个单位进行巡回报告,受众达7000余人,在基层干警和法律工作者中引起强烈反响,进一步筑牢思想政治基础。 第二,聚焦自查自纠,强化自我革命。坚持把自查自纠作为查纠整改环节的切入点和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广泛开展思想发动,结合“纸面服刑”案深刻教训,按照“八谈”内容,落实“六必谈”要求,多轮多批次组织谈心谈话,累计谈话3万多人次。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带头检视问题。在干警和法律工作者中强化政策宣讲,帮助有问题的干警打开心结、放下包袱,破除侥幸心理、观望心理,激发自查自纠的内在主动。 第三,聚焦线索核查,整治顽瘴痼疾。充分发挥线索核查引领性作用,强化精准施策,释放组织查处威力,净化司法行政队伍。不断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在“七查”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开门搞整顿要求,建立了3级“七个方面顽瘴痼疾”整治清单向社会公布。确定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和高度戒备监狱两个“开门搞整顿试点”。截至目前,共收到意见建议310条。加大线索核查力度,成立了由厅长任总指挥,政治部主任、驻厅纪检组组长为副总指挥的线索核查领导小组,从全系统抽调精干力量94人,组建工作专班,划分13个小组,聚焦“五类问题线索”,深入全区司法行政单位全方位无死角全面核查。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身边的反面典型为镜鉴,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教育。坚持边改边建,建立了《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防止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机制》《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规定》《内蒙古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从业人员管理规范》等38项制度,及时固化教育整顿成果。 第四,聚焦条线责任,强化督导指导。坚持系统思维,优化条块结合,推进自治区、盟市、旗县司法行政系统“三级联动”,统筹带动全系统队伍教育整顿一起上同步走。印发《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通知》,建立包联制度,每个厅党委委员包联1至两个盟市地区,一直包到年底,对盟市实现包联全覆盖。其他司法行政单位实施层层包联、一包到底,实现盟市对旗县督导包联全覆盖,旗县对乡镇司法所督导包联全覆盖。加强督导指导,司法厅在前期督导基础上,重新调整督导方案,充实工作队伍,组建7个督导指导组13个小组,对全区各盟市、旗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监狱和戒毒所开展了督导。督导指导组组长全部由厅领导担任,主动加强与自治区驻盟市指导组工作对接,对盟市司法局和直属监狱戒毒单位实现督导全覆盖,累计实地督导161个单位,调阅线索597条,重点核查案件线索77条,调阅资料5340份,与督导地区主要领导和各单位“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124次,与盟市党委发放双向征求意见函36份,并上门征求意见,下发整改建议书116份,对全系统教育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 第五,聚焦“关键少数”,压实工作责任。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压紧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拧紧责任链条。针对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和司法厅自身下沉督导发现的问题,司法厅专题召开全系统队伍教育整顿推进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督导组在包头、鄂尔多斯和对接会上的重要精神,对问题单位进行点名批评,对13个直属单位和5个盟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全部作出深刻检查,切实强化压力传导,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教育整顿各项任务落深落细落到位。 第六,聚焦问题导向,推进“两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整治攻坚行动,对“两个产业链”及“纸面服刑”案件深挖彻查,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梳理排查减假暂案件,对发现的违规违法案件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深入开展司法掮客专项整治行动,与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同步开展,采取“六项举措”,针对律师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核查,及时与公、检、法、纪检等部门加强工作对接,强化案件办理,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第七,聚焦为民服务,推动成果转化。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立足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职能,践行司法为民使命。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建立领导接访制度,每周固定一名厅党委委员,每天固定一名处长,专门处理群众信访事项。加大对社会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力度,提供法律援助7106件,追回薪资报酬2400多万元。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捐助困难人群、送法上门等形式,积极开展司法为民实践活动,受众达5000余人。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党务、政务、事务“三务公开”工作,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以公开落实、监督、改进、推动教育整顿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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