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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
透视全国首部地方流域共同立法

( 2021-06-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6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举行集体采访。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文/图

  流经云南、贵州、四川三省的赤水河,因红军“四渡赤水”的壮举而被人们所熟知。事实上,除了红色印记,赤水河的重要性还有另外一个重要意义——作为长江流域的重要支流,赤水河是许多珍稀特有鱼类的重要栖息地和繁殖场所,对构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大意义。
  如今,这条有着重要意义的河流,得到了云贵川三省的共同立法保护——经过各方共同努力,云贵川三省人大常委会于5月底分别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同时审议通过了各自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并于7月1日起同步实施,开启了三省共同保护赤水河流域工作的新局面。
  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作为全国首部地方流域共同立法,是地方立法形式的创新。6月18日,对于这一创新举措,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集体采访。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云南、贵州、四川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欧琳指出,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是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依法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实际行动;是地方开展流域区域立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探索创新。
共同立法破解“分河而治”难题
  近年来,云贵川三省在长江流域率先建立跨省生态补偿机制,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但由于各省行政区域内的流域功能定位、产业布局、保护方式和执法标准等存在差异,‘分河而治’带来的流域管理难题还较为突出,需要以系统观念和法治思维推进共同保护。”欧琳说。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推动下,云贵川三省人大建立了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牵头协作机制,成立共同立法工作专班,多次召开座谈会并开展实地调研,寻求最大立法共识。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介绍说,此次共同立法在地方立法的形式、内容衔接、工作机制三个方面实现了创新。三省共同决定“同一文本,同时审议,同时公布,同时实施”,实现了区域立法从“联动”到“共立”的跃升。
  “共同立法解决了国家层面难以为每个流域专门立法的问题,推动地方治理协同合作,依法协调利益冲突,促进共同保护水环境,强化共同的法律责任,共同破解流域生态保护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共性难题,为地方流域共同立法探索了新路子、新模式,提供了新经验。”欧琳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正继续推动流域区域立法工作,已将黄河保护立法列入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草案起草工作。此外,还将深入总结地方流域区域共同立法的创新做法,加强理论研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细化衔接长江保护法有关规定
  作为我国首部流域法律的长江保护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保护长江支流赤水河流域,是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实际行动。
  例如,长江保护法第六条规定,长江流域相关地方根据需要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规划编制、监督执法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协同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欧琳说,共同立法细化衔接长江保护法有关规定,坚持系统观念,突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切实维护流域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赤水河流域独特的自然、生态和人文环境,为依法加强赤水河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作为全国首次跨行政区域的流域生态保护省级地方立法,此次共同立法调整的对象不仅是某一省的生态环境保护,而是赤水河流域三省的共同保护治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勇说。
  李勇介绍说,云贵川三省在立法中从赤水河全流域保护“一盘棋”的战略思维出发,从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的角度,聚焦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间产业布局、发展需求、环境准入、污水排放标准、环境监管执法等不一致带来的难点焦点问题,着力于跨行政区域的协调配合、联防联控,以系统性思维和法治观念完善三省协同保护机制,形成上下游联动、干支流统筹、左右岸合力,推动省际间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治理,构建赤水河流域共抓大保护新格局。
既强化流域共治又体现各自特色
  既强化流域共治,又体现各自特色,是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的一个创新。
  云南省境内赤水河流域内的镇雄县、威信县,脱贫摘帽的时间并不长,保护治理任务重但财力严重不足,当地群众对生态保护补偿的问题十分关注。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马春文介绍说,针对群众关切,云南省的地方条例对生态保护补偿问题作出较为全面的规定。同时,条例将该省近年来开展的小水电站拆除、硫磺矿渣整治、全面禁渔等治理措施提炼固化为法条,加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加强赤水河流域特有的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还对扎西会议旧址、鸡鸣三省大峡谷等人文自然景观的保护作出规定。
  杨筠举例说,四川省叙永、古蔺和合江3县从脱贫攻坚迈向乡村振兴,同时也是红色资源聚集区。四川省的地方条例增加流域保护与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相结合。专章规定“文化保护与传承”,将“四渡赤水”旧址等红色文化资源与教育培训、乡村振兴和旅游发展相结合。
  李勇说,云贵川三省以共同决定的原则和规定为遵循,再通过各自的保护条例细化保护赤水河流域的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着力解决本省行政区域内如何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问题,突出立法针对性,“‘决定+条例’这种创新模式,兼顾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式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为立法保障跨区域联合保护生态环境开辟了一条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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