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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来)调解”推动诉源治理

( 2021-06-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窗口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姚娟 王菁

  “是我出手太重,感谢你们能原谅我……”不久前,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矛调中心检察调解室内,在检察官的见证下,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犯罪嫌疑人高某自愿认罪认罚。
  这是柯桥区检察院驻柯桥区矛调中心“检察蓝(来)调解”联合调解组织成功调解的又一起矛盾纠纷,也是该院提高诉源治理和平安建设水平,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缩影。
  去年11月,柯桥区检察院依托区矛调中心资源集成优势,联合区司法局成立了“检察蓝(来)调解”联合调解组织,以大调解格局破解信访难题,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质效,最大限度将信访矛盾解决在基层。半年多来,“检察蓝(来)调解”联合调解组织共调解信访案件19件,成功化解国家信访局交办的重大信访案件1件。
  自从知道矛调中心里有了“检察蓝(来)调解”联合调解组织后,上门寻求帮助的群众就多了起来,在绍兴务工的张明(化名)就是其中一位。张明曾被公司拖欠9万余元劳动报酬,后来,公司老板戴华(化名)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至柯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春节前一个月,张明来到了区矛调中心的检察窗口:“拿不回我的血汗钱,这年我也不过了!检察官同志,你们可得帮我解决这个事啊!”为了尽快帮到张明,便由“检察蓝(来)调解”联合调解组织先对劳动报酬支付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火药味十足,认真听完双方的发言后,检察官从案件事实出发,首先为戴华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让他了解案件的具体程序和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随后,检察官又耐心安抚张明的情绪,在他平复心情后,检察官从多角度对双方当事人展开释法说理,并就双方争议及疑虑进行解答。最终双方一致同意签订调解协议,戴华在春节前支付了张明劳动报酬及补偿合计14万元,张明也安心在绍兴过了一个好年。
  “‘检察蓝(来)调解’联合调解组织通过关口前移,精心组织调解,将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让人民群众在法律监督和服务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柯桥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吴玲玲表示,他们通过紧抓“重复信访积案化解”“首办环节”“信访实质”三个关键点,弄清群众信访的实质问题,不敷衍、不推诿,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实质性回应,同时综合运用公开听证、领导包案、司法确认、视频接访、司法救助、督促履行等多种方式,解决群众的真正需求。
  与此同时,“检察蓝(来)调解”联合调解组织还联合该院行政检察部门,针对行政争议案件各类“痛点、难点、堵点”,摸索创新工作方法,推动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工作取得新突破,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6件。
  “小窗口有大作为,我们还将持续发挥检察服务窗口前置作用,积极践行矛盾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理念。”柯桥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钱昌夫表示,通过将检察力量融入区域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统一平台,参与诉源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更多基层社会治理的检察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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