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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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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林显亮
当前,“直播带货”作为一种网络消费新业态正逐渐成为潮流,在“网红经济”持续发展的背景下,许多企业跃跃欲试,纷纷希望搭上便车蹭蹭“网红”热度,以扩大自己旗下商品的知名度。然而,潮流虽热,合作方之间却也时常派生出一些矛盾。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因“直播带货”不成而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 福州某信息科技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宠物食品加工、销售的企业,为拓宽销售渠道,该公司找到旗下拥有许多网红资源的武汉某网络科技公司,想要试试“直播带货”这种时兴的宣传与销售方式。 2021年1月,双方签订《产品直播推广协议》,约定武汉某网络科技公司为福州某信息科技公司在网络直播平台上推广、销售指定的品牌产品。福州某信息科技公司按照约定足额支付了服务费,但武汉某网络科技公司却未能按时安排直播。后经多次催讨,武汉某网络科技公司仅退还部分服务费。由于协商未果,福州某信息科技公司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武汉某网络科技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 鼓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原、被告双方均系2020年疫情期间刚刚成立的小微企业,注册资本不高,债务承受能力有限,且主营的都是与网络平台相关的业务。为了更好地解决原被告之间的纠纷,法官通过电话向被告了解了案涉合同的履行情况,并询问其为什么没能“带货”成功,被告也向法官说出了背后的原因:原来,被告在与旗下主播协调的过程中出了问题,无法按原定计划安排相应的直播,并非有意不履行合同义务。且被告对原告诉请的金额和事实并没有什么异议,只是目前资金周转困难,一下子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希望原告能够在时间和金额上给予宽限和减免。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诉讼成本,尽可能地提高调解成功率,法官决定安排一场远程视频“云庭审”,帮助双方解开心结,尽力促成调解。 4月15日,法官通过“云上法庭”成功连线此时正在外地的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与现场的原告共同协商调解事宜。 调解过程中,经办法官分别耐心地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细数调解在当前阶段对双方的有利之处,力劝这两家“年轻”的公司放下芥蒂、重归于好,以便日后能继续合作,共同追求更加长远的利益。被告本着诚恳的态度向法官和原告说明了自身情况,原告认真听取了法官的建议,对被告所处的困境也表示了理解。 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当庭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对被告所需退还的款项作出了“打折”的让步,被告承诺分期按时向原告退还相应的款项。 调解协议签订的当天,被告就凑款主动退还了第一期服务费。次日,法官依原告申请立即对被告银行账户作出了解除冻结措施。双方纠纷终于圆满解决,并达成了长期合作的意向。 强化司法服务引导新经济业态健康发展 据经办法官介绍,“直播带货”实质上是“网红”利用其自身流量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向观众推广指定商品的一种线上商业模式,一般是以“网红”现场讲解、试用的方式直观、鲜活地向观众展示商品信息,从而达到促成交易、提高商品销售量的目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直播带货”模式应运而生,不仅成为许多商家提高产品销量和知名度的重要法宝,也在促进就业、扩大内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大、中、小微企业分别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面对无法开工的困境,许多企业开始转变思路、积极自救,从线下到线上,从“面对面”到“屏对屏”,各大当红主播都加入其中,开启了“全员带货”的新潮流。 就本案来说,虽然只是看似简单的合同纠纷,但它背后则关系着小微企业在新经济业态下能否顺利生存。 法官表示,这种主动求变、大胆创新的新经济业态解了疫情中的燃眉之急,让企业看到了生机,让低迷的经济找回了信心。对此,鼓楼法院秉持“包容”“审慎”的态度,不断强化司法服务,利用“云庭审”倾心调解,使双方合作能够继续维持下去,在保护好新经济业态的同时引导其向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使营商环境不断得到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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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引发纠纷各退一步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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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律服务·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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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林显亮
当前,“直播带货”作为一种网络消费新业态正逐渐成为潮流,在“网红经济”持续发展的背景下,许多企业跃跃欲试,纷纷希望搭上便车蹭蹭“网红”热度,以扩大自己旗下商品的知名度。然而,潮流虽热,合作方之间却也时常派生出一些矛盾。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因“直播带货”不成而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 福州某信息科技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宠物食品加工、销售的企业,为拓宽销售渠道,该公司找到旗下拥有许多网红资源的武汉某网络科技公司,想要试试“直播带货”这种时兴的宣传与销售方式。 2021年1月,双方签订《产品直播推广协议》,约定武汉某网络科技公司为福州某信息科技公司在网络直播平台上推广、销售指定的品牌产品。福州某信息科技公司按照约定足额支付了服务费,但武汉某网络科技公司却未能按时安排直播。后经多次催讨,武汉某网络科技公司仅退还部分服务费。由于协商未果,福州某信息科技公司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武汉某网络科技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 鼓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原、被告双方均系2020年疫情期间刚刚成立的小微企业,注册资本不高,债务承受能力有限,且主营的都是与网络平台相关的业务。为了更好地解决原被告之间的纠纷,法官通过电话向被告了解了案涉合同的履行情况,并询问其为什么没能“带货”成功,被告也向法官说出了背后的原因:原来,被告在与旗下主播协调的过程中出了问题,无法按原定计划安排相应的直播,并非有意不履行合同义务。且被告对原告诉请的金额和事实并没有什么异议,只是目前资金周转困难,一下子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希望原告能够在时间和金额上给予宽限和减免。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诉讼成本,尽可能地提高调解成功率,法官决定安排一场远程视频“云庭审”,帮助双方解开心结,尽力促成调解。 4月15日,法官通过“云上法庭”成功连线此时正在外地的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与现场的原告共同协商调解事宜。 调解过程中,经办法官分别耐心地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细数调解在当前阶段对双方的有利之处,力劝这两家“年轻”的公司放下芥蒂、重归于好,以便日后能继续合作,共同追求更加长远的利益。被告本着诚恳的态度向法官和原告说明了自身情况,原告认真听取了法官的建议,对被告所处的困境也表示了理解。 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当庭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对被告所需退还的款项作出了“打折”的让步,被告承诺分期按时向原告退还相应的款项。 调解协议签订的当天,被告就凑款主动退还了第一期服务费。次日,法官依原告申请立即对被告银行账户作出了解除冻结措施。双方纠纷终于圆满解决,并达成了长期合作的意向。 强化司法服务引导新经济业态健康发展 据经办法官介绍,“直播带货”实质上是“网红”利用其自身流量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向观众推广指定商品的一种线上商业模式,一般是以“网红”现场讲解、试用的方式直观、鲜活地向观众展示商品信息,从而达到促成交易、提高商品销售量的目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直播带货”模式应运而生,不仅成为许多商家提高产品销量和知名度的重要法宝,也在促进就业、扩大内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大、中、小微企业分别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面对无法开工的困境,许多企业开始转变思路、积极自救,从线下到线上,从“面对面”到“屏对屏”,各大当红主播都加入其中,开启了“全员带货”的新潮流。 就本案来说,虽然只是看似简单的合同纠纷,但它背后则关系着小微企业在新经济业态下能否顺利生存。 法官表示,这种主动求变、大胆创新的新经济业态解了疫情中的燃眉之急,让企业看到了生机,让低迷的经济找回了信心。对此,鼓楼法院秉持“包容”“审慎”的态度,不断强化司法服务,利用“云庭审”倾心调解,使双方合作能够继续维持下去,在保护好新经济业态的同时引导其向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使营商环境不断得到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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